明文规定,我们无家可归!

残疾冤民林旭光等第六次致信联国人权理事会

发表:2011-11-29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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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成员:
您们好!

我们是福州冤民林旭光、林琴、林志强、林萍、曾明英、林惠珍等几户,因房屋被非法拆迁,无家可归,现托村民的福,暂住埠兴村村委会议室。

中共国办发 [2006]29号文件的层次。《通知》再次强调了征地补偿安置必须以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为原则。要严格执行国发31号文件关于“ .....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征地”的规定。而福州政府动用武装力量,来对数百名农民打压,以20元等的价格掠夺房屋。对农民“依法拆迁、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进行残酷的镇压:强封店面、断水、断电、断闭路、毒打、拘留、劳教、跟踪监控.....

2011年11月28日,访民卓道明(15980686793)看望我们,到着楼下,遭到不明身份的一高一低着盘问“你到林旭光住处,干什么!”。卓道明回答说:“去看病危的林旭光母亲,他们有房变无房,无家无归,你们关心过着吗?!”

都是非法拆迁惹的祸,本来温馨舒适、合法的房屋、庭院全部被强行拆光,母亲兄弟姐妹几家人都无家可归,财物被屡次洗劫成一贫如洗,至今六年,他们不纠正错误,还大张旗鼓地加害。母亲林惠珍只为讨回被抢去的财产和房屋,他们理直气壮地讲:“这是上级指令,告到联合国都没用”。“上面有指示,你们到北京上访就抓,抓到就劳教……” 。 母亲气得卧病在床,现在已经病危了。残疾人林旭光维权上访被拘留、被劳教、财物被洗劫、住处被监视,如此迫害,谁能理解?!

地方官员为了政绩升迁和土地财政,不管农民的疾苦,进行非法拆迁,阳奉阴违各捞好处,如非法拆迁拆完了,才出台有关项目批文,或是借用户口收购平方以获得安置房屋。正是这些官员的冷血和失去良知,造成今天这个社会冷漠和社会道德沦陷,才有我们房屋被偷拆六年无人过问!如果这些官员的房屋也己20元的价格等掠夺强拆,洗劫财物,六年不发工资,他们会怎样呢?!

尊敬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成员们,在这里,我们无权无势,受不了非法侵害,维权上访,上面又都踢到当地,遭当地政府残酷迫害,投诉无门,实在走投无路。请您们帮帮我们,救救我们,得到合理解决。我们在此表示衷心着感谢你们!

联系电话:13159421912
2011年11月28日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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