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法院:黎庆洪案被告人拒律师辩护(组图)

发表:2012-02-03 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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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被称为“贵州打黑第一案”的“黎庆洪案”又出现新变化。贵州法院近日通知该案的4名辩护律师,当事人拒绝他们为自己辩护。多位此案的辩护律师表示,他们将与被告人本人核实。


案件的被告人黎庆洪曾任贵州省第十届政协委员、贵阳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也是赛车选手。(网络资料)

案件的被告人黎庆洪曾任贵州省第十届政协委员、贵阳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也是赛车选手。贵阳市中级法院2009年3月25日号一审宣判黎庆洪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19年。黎庆洪等17名被告人不服有罪判决,上诉至贵州省高院。2011年7月12号,经贵州省高院裁定,黎庆洪案一审判决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发回贵阳市中院重审。

贵阳市公安机关在随后的补充侦查过程中,发现该案另有重要罪行,因此延长了案件相关嫌疑人的羁押期。案件目前已增加40名被告人,检察机关就此提出二审公诉,并降格到贵阳小河区法院审理。

黎庆洪的辩护律师周泽在“新浪博客”中率先披露,春节刚过,“黎庆洪案”出现新状况。另外几位参加辩护的云南律师曾维旭、广东律师李修蛟、北京律师王甫、陕西律师段万金等先后接到自称是贵阳市小河法院工作人员的通知:“黎庆洪案”被告人拒绝这些律师继续为他们辩护。

海外“维权网”2月1号的报道显示,1月29号,北京的王甫律师、陕西的段万金律师与在广东的李修蛟律师同在当天接到贵州法院的电话,称“黎庆洪案”被告人已向法院递交书面申请,拒绝他们出庭辩护。但段万金律师经与一些被告人家属联系,家属表示对解除委托一事毫不知情。广东律师李修蛟在与被告人之一胡长江的家属联系后,胡长江的家属也对此感到震惊,表示不愿解除与李修蛟律师的委托关系。

本台记者星期三拨打“黎庆洪案”审判长办公电话,试图核实法院通知,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李修蛟律师当天在接受本台电话采访时表示,作为被告的辩护律师,针对案件出现的最新变化,他们必须与被告核实:

“我们会有计划去争取去会见一下,核实相关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家属有权聘请律师,当事人自己也就是被告人自己本身也有权决定是否需要家属聘请的律师或者是他自己是否决定另聘律师。现在他拒绝我们为他辩护,仅仅是法院通知,那么我们需要争取去核实一下这个事情的真正的情况。”

李修蛟律师向本台记者表示,辩方将对法庭宣称的被告人有书面解除律师委托的申请提出查验要求,以确保被告人应有的法律权利:

“解除委托关系或者说是拒绝辩护并不需要法院来通知,因为我们之间的这种委托关系的成立只是我们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他们声称有书面的东西,但是需要我们前去查看。从我们所掌握的材料看,这个指控的罪名应该是很难成立。但是现在程序已经走到了审判这个程序,我们的观点是律师只是在刑事案件中、在各个进展的过程中为当事人提供辩护。案件本身应该得到公正、公平,依照法律相关规定进行公开、公平的审判。”

黎庆洪的辩护律师,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的周泽当天也向本台记者表示,该案最新出现的变化,显示检方在定罪和量刑方面与辩方的认知存在差异:

“法院的这种处理方式我觉得没法理解,不知道会怎么发展。我是为他做无罪辩护的,可能是办案机关在认识上有错误吧。黑社会这种罪名在法律上也是一个比较新的罪名,很多办案机关对犯罪过程可能还不够十分地理解,所以说出现了这种状况。”

“黎庆洪案”被中国媒体称为“贵州打黑第一案”。由于审理该案的贵阳市小河法院宣布,部分被告人拒绝律师继续为他们辩护,其他被告人在庭审恢复后,将做出何种选择,成为舆论关注的热点。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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