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知名网友 转帖遭羁押

发表:2012-03-01 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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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国记者谢德润综合报导】一个多星期前,网站“天天新”出现一则题为《禅城区检察官桑拿场风流,今晚抓明天放,一点事都没有》的网帖。帖中声称两名检察官嫖娼被抓,但并未指名道姓。为此知名网友“秦时明月”日前遭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认定涉嫌诬告陷害罪,羁押10日。法律界认为,该帖不构成诬告陷害罪,仅可视为公民监督。

2月17日上午,“天天新”网站出现题为《禅城区检察官桑拿场风流,今晚抓明天放,一点事都没有》的网帖。内容提到:“春节后,佛山市禅城区检察院的两名检察官在桑拿场所接受我姐妹的一条龙服务,一丝不挂地被祖庙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但是第二天他俩居然又悠闲地开着车在街上闲逛了,一点事都没有。呜呜,而我的姐妹却仍然在受着煎熬呀!”据悉,该网帖并未具体指明两名检察官的姓名,更无其他相关人员的详细资讯。

该网帖发表后引起大量关注,公安网警在两个小时后随即删除该帖。据悉,该帖子是佛山当地颇有知名度的网友“秦时明月”(本名商来成)于当天临时注册另一个帐号“正义之音”所发表,当日下午,商来成遭禅城祖庙派出所多名员警带走。27日,商来成的老家收到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寄来的刑事拘留通知书,说明商来成于2012年2月18日6时,已因涉嫌诬告陷害罪遭刑事拘留。

删帖当日晚间,禅城区检察院于官方微博宣称,“证实网帖反映情况纯属捏造。鉴于该帖严重影响司法机关声誉,现我院已要求公安机关依法对事件进一步展开调查。”据悉,该网帖并非由商来成原创,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于28日晚间改称,“商来成违法发布不实消息,但非原创,犯罪情节轻微,由刑事拘留转为行政拘留10日。”

法律专家:本案发帖行为属公民监督

对于发网帖遭羁押一事,多名法律人士认为依照刑法,“秦时明月”的行为并不构成诬告陷害罪,即使该网帖内容不实,公权机关也不应随便擅用刑罚,而是应拿出证据驳斥。

广州公益律师廖建勋指出,客观上诬告陷害罪在捏造他人犯罪事实后,尚须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发帖行为显然有别于此种告发行为,且告发一般都是针对他人,该帖“并未指名道姓,又何来所谓告发?”

另一名法律学者向《南方都市报》表示,“诬告陷害罪属于不告不理,若未经受害人报案,公安机关无权主动介入。现有资讯根本无法得知是哪个受害者向公安机关报案。帖中并未出现任何个人实名,所以不可能是个人;也不应该是检察院或公安局,他们只是被监督对象。”该学者更表示,“本案中发帖行为可视为公民监督。宪法赋予全体公民对国家机关的监督权。如果连行使监督权都要求绝对正确,那监督权就失去意义。”他认为,“如果网帖反映情况不实,公权机关应该拿出证据驳斥遭指控事实,并积极回应公众的质询。”

此外,法律人士更指出本案存在明显的程序瑕疵。网帖所指涉嫌犯罪的禅城祖庙派出所,至少需向上级呈请批捕,却自行担任侦查、审查甚至公诉机关。办案机关并未主动进行利益回避,甚至擅用刑罚,令人民不禁怀疑政府机关的公权力到底是在保护人民,还是保护自己。

来源:看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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