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示威吹哨子被判袭警罪 (组图)

发表:2013-01-23 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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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广:香港法院裁决:大声在警察耳边吹口哨等同袭警


在香港警察总部前示威的 抗议民众 2011年9月3日

大声在警察耳边吹口哨,在香港,原来等同殴打警察。香港裁判法院22日接受控方上述的理据,判处一名大声吹口哨的建筑工人3项袭警罪名成立,法官将在3个月后宣判刑期。警方获悉法院的判决后深感快慰,警务督察协会主席曾昭科对此大表欢迎,指市民若有任何不满,都不应发泄在警员身上。不过人权组织代表罗沃启却形容判决“危险”,反问“难道声音大就等于袭击?”

案件事发于2012年7月1日的回归日大游行,一名50岁的工人纪某,被指在当日下午游行时,前后在5名辅警耳边大声吹口哨,因此被控5项袭警罪,但被告纪某否认控罪。

裁判官何慧萦认为,其中一名警员证供有矛盾,另一人未能清楚指出被告下巴蓄有胡须,认为他们的证供诚实但不可靠,涉及上述两警员的袭警罪不成立。至于其余3名辅警的证供,何官认为很清晰,属诚实及可靠的证人。

这位法官进一步阐释大声吹口哨等同殴打的法理依据时表示,袭击可分为“殴打”(battery)及“技术上袭击”(technical assault),要判断被告的袭警行为是否属“殴打”,取决于该行为有否“故意及卤莽地使用非法武力”。她因此认为,被告今次行为属于“殴打”。

香港岛总区重案组总督察关竞斌称,警方一直尊重市民示威权利,希望市民不要挑衅警方。至于警方日后会否检控所有向警方吹口哨的示威者,他说要视乎实际情况,强调警员受袭的话,必会执法。

但人权监察总干事罗沃启形容判决“危险”,因为被声音“袭击”是难以客观量度,“难道叫警察去医院检查早几天前有没有耳鸣?”,又称示威需要用声音引人注意,“难道声音大就等于袭击?”


美国之音:港人示威吹哨子被判袭警罪


2012年香港七一大游行(网:大纪元/看中国配图)

一名去年参与7月1日大游行的香港市民,因在游行期间对着一名警察吹哨子,星期二被判袭警罪成立。有香港人权组织担心,这类案件会变成打压言论和集会自由的工具。

香港法院1月22日裁定,示威人士纪镇基向警察耳边吹哨子,袭击警察罪名成立。裁判官表示,被告故意近距离向警察吹哨子,使得对方感到耳鸣,构成使用非法武力的罪行。

香港人权监察组织总干事罗沃启对美国之音表示,这类案件在示威人士的行为或者意图方面都有很多不确定的因素,这些因素都比较难去判断,因此香港法院在处理这类案件应当非常小心,不然会变成一种打压的工具。

罗沃启又说,香港警方近年来利用不同的方式收窄示威的范围,又利用水马和铁马包围示威人士。

罗沃启说:“我们看到最近的示威活动,警方甚至采用保安区的名义,利用这些扩宽而又没有法律基础的言词,来阻止示威区的人士进入该范围…我们相信警方在处理示威方面看得非常紧,在政治上缺乏一个中立的态度,甚至维护中央的领导人。在李克强或者胡锦涛访港的时候,用尽一切功夫去免除领导人面对示威的尴尬,这些都是让人担忧的发展。”

发起7月1日大游行的民间组织民间人权阵线的王浩贤表示,当时的警察根本没有受伤,示威者只是做了一些没有礼貌的行为,不算是暴力。他又说,事件反映袭击警察的罪名定义太宽,很容易被警方借此打压示威人士。

有不少人权报告书显示,香港集会、言论和新闻的自由度在最近几年每况愈下。另外,香港警方多次被示威组织投诉,警察在示威的场地和安排上加强管制,这些都引发外界担忧。

另外,去年年初,香港苹果日报的前摄影记者被警方指控在采访时袭击保安人员。香港法院去年年底宣判记者无罪,但是香港律政司不满裁判结果,已经向法院申请上诉,并在近日正式向香港高等法院提交上诉文件。

来源:法广 / 美国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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