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强捐论一出,立即引爆网络(图)

作者:穆一然 发表:2013-03-05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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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慈善总会荣誉副会长周森

【看中国记者穆一然综合报导】全国两会期间人大代表们的雷语不断。近日中华慈善总会荣誉副会长周森语出惊人,要“立法强制每人捐一笔工资做公益”。此言论随后出现在各大论坛和微博上,引起争议。有评论指出,强制捐款与捐赠法不符,更与慈善的原义背道而驰。

据人民网27日的报导,全国人大代表、中华慈善总会荣誉副会长周森27日在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回答网友“如何提升慈善公益事业的公信力”时表示,慈善立法势在必行,现在《慈善法律纲要》已经出来了,正在征求意见,如果顺利的话,很快就将完成慈善立法。

周森进一步指出,要保持民众做慈善、献爱心的激情,需要将慈善立法,慈善立法的概念就是“每个人的工资,必须要有一笔钱进行慈善公益,就像现在纳税一样,超过3500多少税,超过5500多少税,要按照法律的程序。”他还强调,“一个慈善立法可以把慈善事业中所有的问题都解决了”。

周森的慈善强捐言论一出,立即引爆网络。腾讯网一项2890人参与的网上调查结果表明,约97%的人对强捐持反对态度,大部分人在读过人民网刊登的这篇文章后都表示很愤怒。广州《新周刊》在其官方微博上这样评价道:“经过深思熟虑,他们终于准备代表人民,出台《工资抢劫法》了。”“作家-天佑”在微评中说,“看来要抢了”;北京律师“长安卖炭翁”说,以强盗思维来做“慈善”,确实符合主旋律。也有评论认为,强捐就是“强奸”,自从去年“红十字会”被郭美美“祸害”以后,中国的官办慈善机构一厥不振,认捐人数与捐款总额统统“跳水”。怎么办?“有招:立法强捐!”有网友语带揶揄说。

南海网独家评论员乔志峰在其“慈善立法不能为强制捐款保驾护航”的文章中表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捐赠应当是自愿和无偿的,捐赠人有权决定捐赠的数量、用途和方式,受赠人应当公开接受捐赠的情况和受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和接受社会监督”,强制捐款完全背离了慈善的本意。

他指出,“这种试图通过立法的形式搞摊派的做法,无疑是特权意识、霸道作风作祟的结果,实质上是对合法财产的一种变相侵害”,这种“被捐款”早晚会将慈善事业糟蹋得体无完肤。他最后总结道,“慈善确实需要立法,但立法的初衷应该是完善慈善体制、加强对慈善机构的监管、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而非为强制捐款保驾护航”。

来源:看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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