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不公是最大的“地下兵工厂”

作者:刘海明 发表:2013-07-30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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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国2013年07月30日讯】前些年,国际新闻报道的暴力恐怖事件,我们总觉得比较遥远。当惯了看客的我们,未必肯去思考暴力事件发生的原因。有朝一日,我们发现自己周边也不安全了,再也不能无动于衷了。 

19日18时24分,北京首都机场T3航站楼B出口外,山东籍残疾男子冀中星引爆自制爆炸装置,造成本人受伤。据称,冀中星曾因在广东东莞受到不公正对待,上访多年无果。(《新京报》7月20日报道)

首都机场爆炸案发生后,一些人情绪激动,谴责冀中星制造恐怖事件,呼吁即便把他救活也要严惩。当冀中星的身世披露后,有的人强调即便蒙受再大的不公也不该报复社会。这些言论,不是没有理由。但若局限于此,把冀中星制造的爆炸案归结为纯粹的个案,依法审判他就可以画上句号了。

事实原没有那么简单。不论自然界还是人类社会,无不受制于因果法则。因果,有一对一的单一性因果,更多则是非直接对接的因果。单一因果是简单性因果,非单一因果属于复杂性因果。评判一个事件,既要找到直接原因,还要发现间接原因。在首都机场爆炸案中,冀中星上访无果,铤而走险,以自残的形式引起社会的关注。再深究下去,是谁把这个健康人变成了残疾人;这个非自然缘故残疾的人,可曾维护过自己的权利。如果维过权,为什么没有成功。那些把他变成残疾人的人,在殴打他的时候可能想到自己的行为是在给社会制造隐患?对冀中星上访怠慢的部门,可能意识到自己的傲慢和怠慢,是在给社会制造隐形炸弹?他们显然没有这样的“多虑”,于是才可以不顾公民的诉求,任自己的性子“公事公办”。

社会是个共同体,没有规则就没法维系社会的存在。冀中星制造爆炸案,是犯罪,理应受到法律的惩罚。问题在于,是谁把他逼成罪犯的,这才是最值得我们思考的。近期发的极端事件不止一起,虽然每个事件都不同于另外一个事件,但就其实质看,竟然高度相似:正义的天平被打破,造成了社会不公。社会不公的初期,是强者战胜弱者。因果报应告诉我们,蒙受不公的弱者,早晚会以弱者的方式报复社会。他们报复社会之日,也就是公众丧失安全感之时。这也是为什么爆炸案过后,网上一些人呼吁严惩冀中星的原因。如果不给社会把脉,惩罚一个原本已经残疾的冀中星,我们的社会就能安全的话,那倒容易了。如果一个冀中星被惩罚了,还有无数个冀中星在街头游荡,敢问谁能有安全感呢?我们不能让所有的冀中星现身,也不能让他们全部失去自由。这样,要改变社会,只能从铲除社会不公做起。

破坏公平正义,就是对人类的最大犯罪。一些权力部门,不能各司其职,不能各尽其责,对老百姓的合理诉求能得到及时解决不说,本身就可能是社会不公的制造者。每一起社会不公事件,其危害丝毫不亚于一座“地下兵工厂”。人们可以看到不公,却未必能看到这就是炸弹。所以,网名“作业本”在微博上的一句话才受到热评:“每一个受到不公平待遇的人都是这个国家的不定时炸弹。”冀中星博客最后一篇博客说:“叫天,天不应,叫地,地无声。”对于一个天地(信仰)失灵的人来说,铤而走险就成了必然。可见,每个报复社会背后都有一个投诉无门的故事,故事的结局是变成非定时炸弹。

铲除社会不公,就是捣毁“地下兵工厂”。问题是,谁有资格制造社会不公,谁在制造社会不公,这才是当下最令人困惑的问题。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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