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字狱?诽谤信息中国被转500次可判刑

发表:2013-09-10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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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国2013年09月10日讯】内地公安近期大肆进行「净网」运动,各省拘捕大批在网上造谣者,当中不乏拥有过百万粉丝的微博名人,不少网民批评网络谣言难以界定。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今日下午联合召开记者会,就近期的网络案件进行解释。两院指,若在网上捏造信息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根据中国刑法,可构成诽谤罪。

以在网络上发布、删除信息等方式,威胁、要挟他人,索取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进行上述行为者,以敲诈勒索罪论处,最高刑罚是判监10年以上。有关解释明天起实施。

对于两高这一定义,有网民认为不恰当:「很多僵尸粉(指网络水军或政府网监人员)的博主惨了,随便都可以把你弄进监狱。」也有网民认为:「网络文字狱时代到了。」

来源: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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