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质疑批评上市公司何罪之有?

作者:蔡慎坤 发表:2013-11-19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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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国2013年11月19日讯】质疑批评上市公司新疆广汇能源的投资者网名“天地侠影”(真名汪炜华)被新疆警方正式批捕,罪名是损害商业信誉罪。根据《刑法》规定,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43岁的汪炜华是一名活跃于网络的投资者,在墨尔本大学攻读完电学相关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学位后留校,10月12日,汪炜华在上海被新疆乌鲁木齐警方跨省刑拘,罪名是“涉嫌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被刑拘期间汪炜华正好回上海探亲。

据媒体报道,“天地侠影”此前在网上陆续发表35篇分析文章,对广汇能源作出了一系列质疑批评,包括“广汇的现金流濒临断裂”、“广汇能源2012年中报严重作假”等等。汪炜华被刑拘后称,针对广汇能源所做分析、判断均依据公开信息,无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的事实。10月25日,证监会回应此事时称,上市公司须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要求,证监会支持各界参与监督,必须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11月11日,汪炜华的代理律师严义明在上海举行情况说明会,称汪炜华质疑批评上市公司不构成任何犯罪行为。严义明介绍,“我们收集了汪炜华所有公开的言论以及其出处,并不能证实‘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这个罪名。”汪炜华引用的数据和事实都是根据公开信息,没有任何编造的内容。而在此基础上所作的判断属于合理的投资分析,法律允许并保护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督并提出质疑,上市公司也有义务予以澄清。

与广汇能源纠葛的起因,汪炜华是因为看见不少知名投资者包括但斌都在唱多广汇能源,决定好好研究一下这个公司。2012年10月21日,在研究了广汇能源的财务报告后,汪炜华针对广汇能源的财务问题进行了一系列质疑。

质疑内容主要是,其一,广汇能源哈密一期已经竣工,但是至今77亿元的在建工程依旧没纳入固定资产,质疑公司用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来调整企业真实利润及财务报表;其二,广汇能源露天煤炭开采的巨额剥离费用,纳入未来长期逐年摊销;其三,广汇能源开发中的哈密淖毛湖煤田的煤层厚度仅15米,埋藏深度平均130米,剥离难度大;其四,称广汇能源重点项目区哈萨克斯坦东部、北部、中部没有油气资源分布;其五,称整个哈密三塘湖煤田,由国投哈密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新疆京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广汇能源将面临巨大的竞争对手等。

广汇集团是新疆背景深厚的最大民企,也是迄今为止,在新疆势力最强大的综合性企业,其投资领域几乎涵盖新疆的国计民生,涉足能源、房地产、汽车服务和机械工业等产业。公司实际控制人孙广信,是《福布斯》中国富豪榜的常客,2013年以225.7亿元的财富值排在第26位。

广汇能源由广汇集团持股近45%,广汇能源上市之初是一家从事花岗岩石材加工业务的公司。2007年与控股股东广汇集团资产重组,广汇能源先后剥离了非能源业务,自2009年起置入天然气、石油开发等资产后,股价一飞冲天,市盈率一度高达40倍以上,远远高于传统能源企业如冀中能源、中国神华等10倍左右的市盈率。市场人士一度无不以发掘到广汇能源这样的黑马公司作为成功的象征。

2012年下半年,市场对广汇能源的看法出现了严重分歧,投资者开始质疑其盈利能力不强,盈利前景存在极大不确定性,财务报表存在违规粉饰,进而认为广汇能源的股价有人为操纵的可能。

今年1月,汪炜华又发现,广汇集团的发债说明书中,孙广信个人收藏的70幅字画,评估价值高达35亿元,计入注册资本和资本公积。“荒诞不经。”汪炜华评价道。3个月后,获悉广汇汽车中止IPO后,汪炜华又为这家广汇能源的胞兄弟送上评价—“负债累累的垃圾骗子公司”。

今年8月24日,汪炜华再发博文《广汇能源:曲线买卖自家股票,涉嫌严重违规》。该博文称,广汇能源以月息1.8%的高息向新疆建铭借款1.5亿元,而后者的法人代表张建国则是广汇能源的第四大股东。经过对张建国持股量变化的分析,汪炜华得出结论,广汇能源通过张建国等第三方,实际是拿借款曲线炒卖自家股票。

对于汪炜华的指责,广汇能源于8月28日发布了《澄清公告》。公告称,张建国借款系用于典当放款等业务,而自今年6月起,张建国也没有减持过股票。公告末尾,广汇能源还声明,“某些个人利用网络虚拟身份,屡屡凭借主观臆断对公司进行恶意评判和妖言惑众行为,已对公司声誉和形象造成了不良影响”。

广汇能源反击汪炜华,已有多次。比如,2012年11月,广汇能源在回复投资者咨询时说,“与无知小人针锋相对,并不能展示公众公司的投资价值和经营智慧”。

8月28日,汪炜华向证监会和新疆证监局递交了实名举报材料。汪炜华在材料中说,对广汇能源的指控和威胁,他本人无法接受。同时,汪汪炜华还再次明确自己的身份,“只是一名股市的参与者和个人投资者”。

广汇能源继在8月28日的公告中表示“采取相应法律措施”后,向新疆当地警方报案。其报案的理由是,“天地侠影一直在网络上发表对公司不利言论,对投资者有误导作用”。

10月10日,有报道称,两名供职于国外做空机构的分析师,被河南洛阳警方以诽谤为由拘留。此前,这家机构曾发布报告称,位于洛阳的中概股希尔威,其旗下一家矿场的矿产品味很低。有网友曾将此新闻转给汪炜华,并戏谑“吓唬你的来了”。而汪炜华回复说,“做空调研有罪的话,那些把上市公司吹得天花乱坠的证券分析师,都可以拉出去枪毙了”。

两天后,警察敲开了汪炜华在上海的家门,把他关到了乌鲁木齐天山看守所。汪炜华被拘的消息传出后,引发业界广泛关注。此前,尚未有投资者因质疑批评上市公司面临牢狱之灾。

根据公开信息质疑批评上市公司,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不能因为上市公司背景深厚财大气粗就可以恣意践踏法律甚至以莫须有的罪名胡乱抓人,如果这一恶行不能得到纠正制止,一大批上市公司就会更加放肆的造假欺诈,进而扰乱资本市场秩序,损害中小股民以及投资者的利益,而最终受损的,是中国证券市场的声誉和中国法律的基本尊严。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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