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法院枉法裁判 大陆律师直批“僵尸”条款(组图)

作者:常春、端木珊 发表:2015-03-11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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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玉琴(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5年03月11日讯】(看中国记者常春、端木珊采访报道)“一审程序完全违法,没有让律师介入,没有给律师起诉书、判决书,没有给律师出庭通知,没有给律师约见,就是所有的程序都是违法的。”王宇律师针对最近代理的一个上诉案件给出这样的结论。

这个上诉案件是黑龙江省穆棱市河西乡法轮功学员高玉琴被非法判刑的案例。

枉法裁判罪 公检法系统的“僵尸”条款

近期,前央视主播柴静在“穹顶之下”的视频中,曾提及中国从来没有实施的法律条款。事实上,在中国大陆,“僵尸”法律条款所涉及的领域不仅仅是环保系统,也存在公检法的系统中。

枉法裁判罪——司法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主要是那些从事民事、行政审判工作司法工作人员。

“中国法律刑法的枉法裁判,这个条文,目前来看就属于僵尸条款。”大陆维权律师王宇在接受《看中国》记者采访时表示。

王宇说:“国内各级法院、法官、包括检察官,这种乱法裁判的情形非常普遍。为什么会现在这么多冤假错案?就是因为这个法官检察官他们违法行为没有受到过惩罚,也就是说他们的违法成本非常低,所以他们就敢于违法。”


律师唐天昊

法官:来我们这里就要入乡随俗

去年5月12日,高玉琴在家中洗衣服时遭当局非法绑架、抄家。同年11月21日,穆棱市法院在没有通知律师的情况下,对高玉琴非法开庭,并非法判刑4年。

“方方面面太严重的违法了!”该案的另一位代理律师唐天昊对《看中国》记者介绍,开庭前,两位律师都没有收到起诉书和开庭传票。非法判刑后,判决书也没有送达。“当时我去找他要,他都不给我,说已经下了判,我说拿那个判决书,他都不给我。”

当事人高玉琴之后上诉至牡丹江市中级法院,原订3月10日开庭,但两位律师在法院门口遭遇安检。法官高玉喜在安检处对律师扬言:来我们这里就要入乡随俗,我们不管最高法院的规定,我们有自己的规定!

唐天昊律师表示:“根据最高院关于安检的相关规则,第六条第一款,我们就是作为出庭律师旅行职务,就是登记、验证,但是他并没有登记、验证,要求我们全部进行检查。”

此外,王宇律师还表示,在一审程序严重违法的情况下,二审应直接发回重审,“如果他不发回重审,直接在二审判的话,开庭判决的话,有可能会侵害到当事人的权利。”

“我们觉得这个案子的,严重的程序违法,根本不能到二审来进行直接审理的阶段。所以再加上违法进行安检,所以我们就没有配合他的违法”,唐天昊律师介绍,当日的庭审最终没有开庭。

对于法院违法安检的行为,二位律师已到检察院进行了正式控告。

律师:“她本身是无罪的”

据悉,高玉琴在修炼法轮功以前,身患包括风湿性心脏病、低血压、胆囊炎、偏头痛、全身浮肿在内的多种疾病,体重不足80斤,是村里有名的病秧子,且脾气不好。1998年修炼法轮功后,病痛都逐渐好转,且性格也变得温和。

自从中共当局大举镇压抓捕法轮功学员后,高玉琴已4次被当局非法抓捕。高玉琴去年被抓捕后,在河西乡派出所曾遭受酷刑折磨。当时高玉琴被抻拽至不能走路,更有国保将高玉琴的一颗大牙打掉,至其昏迷。

至于高玉琴女士触犯了哪项法律条款,王宇律师说“她本身是无罪的。”《看中国》记者曾多次致电牡丹江中级法院主审法官高玉喜和牡丹江市检察院公诉科负责人魏春琪,二人都没有接听电话。

来源:看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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