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平:新闻封锁也是一种民族压迫(图)

作者:长平 发表:2015-04-05 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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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国2015年04月05日讯】仅仅因为留大胡子,一名维吾尔族男子就被判处六年徒刑?而他的妻子,也因为戴面纱、穿罩袍,但“有悔过行为”,被判处两年徒刑。几天前,来源为《新疆经济报》的这一消息出现在网络,让一些汉人也感到不安,在社交媒体进行讨论。

随后这篇报道被删除。紧接着出现一则致歉声明,自称是撰写这篇报道的《喀什特区报》记者的人说,“相关新闻事实未经深入采访核实,造成报道严重失实,违背了新闻真实性原则”, “在此,向广大读者深表歉意”。然后,这则致歉信也消失了。《新疆经济报》的一名编辑接受《纽约时报》采访时说,无论是他所供职的报纸还是《喀什特区报》,从未刊发过那篇文章。

一对夫妻是否被判刑入狱,两家公开出版的报纸是否刊发过一则消息,这是发生在光天化日之下的事情,竟然也成了神秘的悬案,全世界的媒体都无法查证,简直匪夷所思。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当局对少数民族地区实行异常严厉的新闻封锁。

中国政府对中国境内所有媒体都予以严格管制,但是少数民族地区的新闻被定为更高的敏感级别。在新疆、西藏、内蒙古等少数民族地区发生的新闻越是重大,汉族地区的媒体人除了按要求对官方“通稿”鹦鹉学舌之外,越是避之唯恐不及。同样是自焚抗争惨剧,无论是2009年成都的唐福珍自焚事件,还是2010年江西宜黄的钟家自焚事件,中国媒体人不仅努力突破禁令进行报道,而且采取介入行动,帮助抗争者逃离官方的迫害。自2008年以来,已有超过130名藏人自焚抗议,在整个中国的媒体和网络中,却好像根本不曾发生一样。

在这种状况下,少数民族发出自己的声音尤其重要。但是,谈及此事时,前学运领袖、内蒙古人民党主席席海明对德国之声说,少数民族记者面临比汉人更大的压力。他们的报道受到更多的政治审查,稍有越界就可能失去工作,甚至被戴上分裂主义者的帽子。

中国政府对互联网严防死守,但是汉族网民和媒体人仍然利用各种办法,在网络上传播真相,表达意见。少数民族地区的网络和电话受到更多的监控,新疆地区在2009年至2010年甚至被彻底断网长达半年时间。

人们时常讨论中共的少数民族政策,如干部派遣、经济建设、文化保存、宗教自由和就业状况等等。高考加分、招工指标等“民族优惠政策”引发部分汉人的不满,他们据此否认政府对少数民族的歧视和压迫。还有一些人总是以 “你不了解真相”为由,反驳外界舆论对民族政策的批评。但是很少有人意识到,新闻封锁本身就是一种民族压迫,而且是最严重的人权事件之一。

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是一种天赋人权或者自然人权,洛克、孟德斯鸠等人权理论先驱都进行过有力的论证。《世界人权宣言》也明确指出,“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

剥夺新闻自由、言论自由和思想自由,就抽掉了一个民族发展的根基。在这种前提下,那些所谓“优惠政策”可以说不值一提。只有在基本人权得到保障的情况下,这些补偿性的政策--类似于美国的肯定行动(Affirmative action)--才有讨论的意义。

中国政府为自己的少数民族政策辩解的最好办法,也是必需的前提,就是解除新闻管制,促进信息透明。只要政府操控媒体、禁止采访、打压新闻工作者,无论真相是什么,这种严重的人权侵害和民族压迫都不证自明。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德国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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