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长青】我的身份和中华民国的猴戏

作者:曹长青 发表:2016-11-04 10:14
手机版 正体 打赏 2个留言 打印 特大

【看中国2016年11月4日讯】对于“中华民国”来说,要跟我这个生长在中国、用汉语写作、讲话的人,因被自己的母国剥夺了讲话和公民权而拿了美国籍的人喊“你是外国人”,不可以在“中华民国”上电视、做与“入境目的不符”的事情,这无论从常理上、道理上,尤其是中华民国的法律上,都实在太荒谬了一点。荒谬到不说道几句实在不足以平民愤和私愤的地步。

先谈法律上。常言道“别哪壶不开提哪壶”。最没脸提法律的、最应该避免谈“中华民国宪法”范围的土地和人民的,就是中华民国。可中华民国移民署最近偏偏就最蠢不可及地提了一下它那无论如何也没法“开”的壶,秀了一下它本来应该悄悄藏起来的、尴尬透顶的一面。

曹长青事件,戳破中华民国谎言

中华民国移民署最近透过台北市政府给台湾民视领导人发公函,要求就《政经看民视》节目“非法”雇用“美国男性曹长青”做节目来宾提出解释,还要求民视负责人要带民视的营业执照(好像移民署不知道民视是有执照的合法公司)、相关人员的身分证(好像民视负责人和这位美国男性都是不知哪里冒出来的犯罪嫌犯)。

就此,《政经看民视》节目主持人彭文正在他的脸书发了两篇短文,与其说是调侃,不如正视其背后“不堪”的现实。

彭文正的文章是:

“我要释宪。收到台北市政府来函,说政经看民视违法雇用‘外国人’曹长青。可是我查了一下,曹长青出生于我国‘内地’黑龙江省北安市。我又查了一下中华民国宪法,第四条固有疆域,黑龙江人是我国国民无误。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呀?我可以声请大法官释宪吗?

曹长青的父母出生时(1930年代)是中华民国国民。曹长青出生时(1953年)也是中华民国国民,因为1912年到1971年,中华民国蒋介石政权都合法代表中国。再者,我国是采属人主义……依据《中华民国国籍法》第二章第二条第一和第二款规定,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属中华民国国籍:

一、出生时父或母为中华民国国民。二、出生于父或母死亡后,其父或母死亡时为中华民国国民。结论:曹长青自始至终都是中华民国国民。移民署公然违宪,侵害公民权益,还大言不惭。要以外国人非法工作办曹长青?可以!除非你把中华民国宪法烧了!”

我再给彭文正的文章加上一句:“中华民国允许双重国籍。”所以,拥有美国国籍并不影响我的中华民国国民身分。宪法增修条文有关于“自由地区”与“大陆地区”(非自由地区)的不同,却没有说“大陆地区”的中国人不是中华民国人,而是“外国人”。

移民署公然违宪?主张大陆地区不属中华民国?

不是吗?如果中国人在台湾这块土地上是“外国人”,那台湾就跟中华民国没关系!内政部移民署敢同意这句话吗?

上述文字绝非故意调侃,这是按照现有中华民国宪法的真实解释。是中华民国的官方要按照“法律”办事,所以逼我们不得不在没把官司打到最高法院之前,先行自己“释宪”如上。

彭文正说,“要以外国人非法工作办曹长青?可以!除非你把中华民国宪法烧了!”我完全同意:台湾要把中华民国宪法烧了,我就绝对认罚!

再谈中华民国没有法律条文的关于其“国家”的解释——“九二共识”:一个中国,各自解释;一个中国,就是中华民国。那我就更是完完全全的、没有一丝一毫可非议之处的中华民国人!

如上所述,如果我是“外国人”,那就等于中华民国内政部移民署把“大陆地区”当作另外一个国家,是不属于中华民国的另一个国家。那得首先明确否定九二共识;其次,改变宪法,切开台湾跟中华民国的关系。

感谢中华民国移民署,否则我太满足于持美国护照到处走,还真没去想过我的中华民国人身分。下次回中华民国,一定得去申请一本中华民国护照,否则就会有人要否定我的中国人身分。

所以,无论是按照成文的宪法,还是不成文的、国民党声嘶力竭捍卫的“九二共识”,我都一丁点没犯法,是比国民党前主席连战更纯种的“中华民国人”,因为他出生时,爹妈都是日本国民。

国民党倾共两岸趴趴走,台湾民众反共要被抓

事实上,国民党政府和官员才是严重犯法、彻底犯法:

第一,从连战,到宋楚瑜,到郝柏村,到吴伯雄,到全部、所有的中华民国官员,去自己宪法所属的“大陆地区”的时候,无论在官方非官方、正式非正式的场合,没有一个高举过中华民国的国旗;没有一个敢说自己是中华民国政府的官员,而只能是“台湾地区”领导人。“中华民国”哪里去了?他们把在台湾理直气壮高喊的“九二共识”扔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的厕所里了吗?

OK,国民党们那种狗熊的举动,是在没有任何道理可讲的、非自由地区的土地上,也就饶了他们,尽管他们是共产党魁们的座上宾,而不是刀枪威逼下的囚犯。但是——

第二,在已经有了民主选举的的台湾,非自由的“大陆地区”的高干来到台湾,却可以公然打出中华民国宪法不承认的“另外一个国家”的国旗,那面滴着千百万人的鲜血的五星红旗,受到国民党的中华民国政府的诚惶诚恐、低三下四的热情接待。还容忍保护那些共产党的支持者在台湾举着五星红旗、欢迎完全否定中华民国存在的敌国高干。毫无疑问,承认对岸的五星红旗,就是否认中华民国!看看国民党的中华民国领导人神经错乱到何等地步!所以说,国民党才是践踏中华民国宪法、出卖中华民国、消灭中华民国的最大罪魁!

他们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不仅要做狗熊、做违反宪法的罪犯,还要逼迫所有台湾人都必须做狗熊。当有台湾居民打出中华民国国旗的时候,中华民国的警察却要把他们抓走。在自己的军队保卫、自己的警察管辖、自己认定的中华民国的土地上,国民党的中华民国政府,却不允许自己的国民打出自己的国旗!这是荒谬、可恶、可恨到何等地步的事情!到底谁在犯法?中华民国的首脑们,哪里还“有脸”谈中华民国宪法?

在面对真实、面对现实、面对事关两千三百万人民的自由和尊严的问题上,他们就一丝一毫也不去管他们的宪法、他们的规矩了!

国民党把台湾搞得黑白颠倒、是非乱套

所以,国民党、中华民国的官员们岂止是严重违反中华民国的宪法,他们是犯罪!那些罪犯们,今天居然要追究在“中华民国”的土地上强烈反共的中国人,要把公开发表反共讲话指控为“非法打工”!他们下次去老蒋小蒋的墓地三鞠躬的时候,不怕被他们的鬼魂揪到地狱去吗?国民党可真把台湾搅和得黑白颠倒、是非全乱套了!

说完让中华民国最羞耻、最尴尬的宪法,我们再来谈常理和道理。常理太明显,作为一个出生成长在中国、讲华语、写汉语的中国人,用我熟悉的语言在大众传媒发言,面对能听懂我说话的观众,这是再正常、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了。是一个专制政权在我出生的、中华民国声称拥有的土地上封住了我的口,是那个专制政权逼迫我拿别国护照,可是号称中华民国自由地区的政府官员,却故意要强调我是“外国人”,要一本正经地办“美国男性”。闹什么呢?!

他们心里真把我当外国人吗?如果他们真的捍卫“中华民国宪法”,真的相信有九二共识,那他们就绝不会把我当外国人。换句话说,只要他们把我当外国人,就说明他们根本不相信、一点也不想遵守中华民国宪法,更不相信他们自己睁大眼睛撒的“九二共识”的谎言。真不知道那些心口不一、口是心非、逻辑混乱的家伙们,到底是怎么心理平衡的?

他们这种做法,不就是清清楚楚地想跟对岸的专制政权一样,想在台湾封住我的口,想威胁民视、吓唬《政经看民视》节目,不让我们批评他们。有胆、有种就直接说呵,弄什么“外国人”的闹剧呵!

在我发表《移民署能封住我的嘴吗?》一文后,内政部移民署又发表了一个“澄清稿”,狡辩说,他们“基于宪法”保障言论自由,但要追究我的“违法工作之嫌”。那我们就来探讨一下什么叫非法打工?

以“非法打工”之名,修理民视、曹长青、《政经看民视》?

且不谈上述“释宪”已经很清楚,根据中华民国宪法,我不是外国人。现在就算我是美国人也好,是被他们另眼看待的“大陆地区”人也好,看看他们到底要用什么“标准”来办我在中华民国境内“非法工作”一事。

我第一次来台湾是1989年底,跟一批海外中国民运、异议人士(其中多数是六四屠杀后逃出“非自由地区”的人),以参加研讨会的名义访问台湾。那时我们全体团员都没有外国护照,中华民国政府也什么证件都没要我们的,更不需要签证,用特殊通道给我们进来了。我们不仅发表讲话、拿了出席费,还收到国民党给每人几百美元的红包(奖励反共)。那些钱也没被扣任何税。中华民国移民署要不要先追究:是国民党首先违法让“非自由地区人民”无证入境、违法支付他们费用却不扣税?

我1996年成为美国公民之后,多次来台湾,每次都是落地签证,都是访问旅游身分,但每次都发表讲话、文章、上广播或电视节目(诸如中广、公视、华视、中天、TVBS、年代、壹电视、三立、民视等等)。多数都有出席费、稿费、车马费等(尽管少得可怜)。除了发放单位扣20%(现在是18%)“外国人”应缴的所得税之外(也有没扣的,也有根本不知道有扣还是没扣的),从来没有任何人提出过什么“非法打工”问题。

中华民国“内政部移民署澄清稿”指出我“来台期间多次受邀参加台湾政论节目收取通告费、车马费等,有违法工作之嫌”。那么请问:

中华民国有没有条文规定,上几次电视不算非法打工?上一次不算,而上“多次”就算?几天算“多”?上一天跟上一百天有什么区别?这个界限划在哪里?请中华民国移民署拿出公文!

同时,为什么上其它电视不算非法工作,而上民视就算?为什么把追究我“非法工作”的公函只发给民视?中华民国移民署是依据哪条法律规定,把民视特殊对待?

再者,除了我之外,有很多其它“外国人”都在台湾电视节目上发表过言论。为什么对其他人不做这种“非法工作”的调查?中华民国移民署又是根据那条法律,要把我这个“外国人”跟其它外国人不同对待?

内政部移民署公文声称,“日前本署署长信箱接获民众检举”,说我上电视节目涉嫌违法工作,所以来追究我。那么请问不久前刚被行政院长林全任命的移民署长何荣村先生,我是被谁检举的?能不能拿出真名实姓的人?是不是国民党文传会的副主委毛嘉庆?我5月份在台湾上《正晶现时批》的时候,那个毛嘉庆就因为在电视上道理讲不过我,就试图用我是外国人,涉嫌非法打工,来阻止我上节目。如果不是毛嘉庆检举我的,那么是谁?再一次请何荣村署长拿出真名实姓的人。否则我有权相信,移民署自己制造了一个借口发函,目的是阻止我在台湾电视节目上发表言论。

以行政手段扼杀言论自由,新政府怎么会让它发生?

因为即使真的有民众检举,政府机关每天可接到无数无名氏的检举信,移民署和台北政府都会调查吗?怎么可能!移民署这次是明确无误地试图用行政手段扼杀言论自由。

为什么这样推论?因为我在《政经看民视》节目上,多次批评何荣村的顶头上司林全院长,说他不称职;也多次批评他多年的前老板、前任内政部移民署长莫天虎(现为洪秀柱的国民党秘书长),更毫不客气地痛斥国民党的中华民国的荒谬,批评目前民进党蔡英文政府使用一大群国民党人的错误。何荣村署长就是这一大群国民党中的一个。今天移民署发这种明显试图用行政手段扼杀言论自由的信,就是林全政府官员的荒谬之举又一个。

在陈水扁时代,他刚上台我就在《自由时报》发文批评他的“四不一没有”,但从未有过可能“被封口”的警告。甚至在马英九时代,也没听说过哪个“外国人”因在媒体发表政治评论而被控“非法打工”。马英九执政的最后阶段,国民党的毛嘉庆们试图阻止,但还没到政府正式发公函的地步。现在民进党全面执政了,新的中华民国政府,要开启“民主时代的台湾”用行政手段扼杀言论自由的先河吗?要追随对岸政府和两蒋政府罪恶累累的脚印吗?

借此机会,我再谈几句中华民国另一个用行政手段扼杀言论自由的可恶、可恨之举,那就是不许“外国人”站台讲话支持政治候选人的观点。我在美国住了将近30年,从一开始就非常关注她的选举,只知道外国人不可以给候选人捐款,却从来没听说过不可以自愿地为候选人讲话、助选。相反,我查过美国的相关法律,美国甚至鼓励外国人积极参与美国的政治活动、政治选举,只要是没有金钱交易就可以。

美国不阻止任何国家的人,在媒体、在任何集会上讲任何政治观点的话!而且宪法第一修正案更明确规定,就言论和新闻自由:不得立法!不是法律保护或反对,而是“不得立法”,再强调一遍:不可以立法。很简单,言论自由是保障民主制度的最重要根基。

日本人在玉山主张台独,被移民署限制入境5年

台湾是民主国家了。但为什么还有人要阻止持某种政治观点的人在媒体发言?国民党泛蓝的中选会还制定规矩,不许外国人讲话助选?就是因为没有外国人给独裁了半个多世纪的国民党助选!他们恐惧支持绿营的“外国人”讲出真实、讲出国民党无法反驳的道理,因为真实和道理就能帮助绿营胜利。

十多年前我在高雄仅仅是为台湾人民要走向正常国家的诉求讲话,就被开过50万台币的罚单(后因无法查出我为具体候选人竞选而撤销)。还有另一个为绿营讲话的外国人也被开罚单。更荒谬的是,一个日本人田边宪司因在玉山打出支持台湾独立的布条,竟然被移民署限制入境5年!理由也是跟目前调查我的理由同样:与申请来台观光目的不符。怎么不符的呢?“从事政治活动,有危害我国利益、公共安全或公共秩序之虞,移民署审查委员会因此决议禁止田边入国五年。”直到2015年这个境管才到期。

支持台独是一种政治观点表达,难道来台湾的外国人,只能说“今天天气”、“饭好吃不?”之类的话吗?连思想观点的表达权利都没有了吗?支持台独就是“危害我国利益、公共安全、公共秩序”?难道今天的台湾还是在两蒋统治下的戒严时代吗?如果外国人支持台独是“危害我国利益”,那台湾那么多支持台独的人是不是“危害我国利益”?我国?谁的国?还是国民党蒋介石家天下的国吗?

移民署的前身,就是人权迫害的帮凶

为什么中华民国移民署直到今天仍用如此独裁国家思维、独裁国家语言、独裁国家做法对待言论自由?我们看移民署的历史就一目了然:它从开始建立就隶属警备总司令部(警总),称为“台湾警备总司令部入出境管理处”,1972年改隶警察系统(内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台湾那么多因政治原因而被列入黑名单的人,就因为这个警总出入境机构阻止,而无法回到台湾。迟至2015年,才改成内政部移民署,首任署长就是法务部调查局“国内安全调查处”处长出身的莫天虎。

莫天虎是调查班第15期结业,一辈子都是干调查局的,现在是洪秀柱的国民党秘书长。而当今移民署长何荣村就是莫天虎的老部下。难怪这样的移民署会把支持台独的言论视为“危害我国利益”。他们曾经在长达三十多年的时间里,用黑名单来阻止主张台独的台湾人回到自己的家园,因为他们的国,跟台湾人民想要的国是两回事,而他们限制言论自由的思维则跟两蒋是一回事。

民视董事长郭倍宏就中华民国内政部移民署要查办民视和我的公函回答说:“看看我们如果目中无他们,他们究竟还能继续演出什么猴戏。”这个句子真精彩,这就是当年敢无视警察国家移民署、偷渡回台湾宣传台独理念的人的勇气!“猴戏”一词则既生动又准确,所以我忍不住剽窃到这篇文章的题目上。现在中华民国的宪法和国民党心态的政府官员就是在耍猴戏,但只要前朝国民党的大小官员仍占据着台湾政府各个阶层的主要位置,这种猴戏就没法结束。

有人说中华民国政府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所以台湾人民没办法。我不认同。不僵,是因为头没死,把这虫的头剁掉,你看它死不死?把各个部门的“头”全都换成绿营的,看下面的“足”们还是不是按国民党的逻辑动?政党轮替了,但政府的各个阶层什么脑袋都不换,这才是台湾目前面临的严重问题!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看中国来稿

短网址: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本站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荣誉会员


欢迎给您喜欢的作者捐助。您的爱心鼓励就是对我们媒体的耕耘。 打赏
善举如烛《看中国》与您相约(图)

看完这篇文章您觉得

评论



加入看中国会员

donate

看中国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