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辽宁贿选案 前政法委书记苏宏章认罪(图)

发表:2017-03-27 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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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宏章(网络图片)
苏宏章(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7年3月27日讯】中共《人民日报》客户端3月27日报道,因涉嫌受贿罪、行贿罪,前辽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苏宏章于3月27日在黑龙江哈尔滨市出庭受审。

苏宏章被指控:在2004年至2016年期间,利用担任中共沈阳市委副书记、辽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辽宁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等职权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案件处理、兴办学校、职务晋升、获得选举投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取财物,共计约1996.8万元人民币;在2010年至2011年期间,苏宏章为当选辽宁省副省长、省委常委,先后给予相关国家工作人员金条、美元、购物卡等财物,共计折合约110.7万元人民币。

苏宏章当庭认罪,法庭择期宣判。

大陆《财新网》2016年4月6日报道,2011年10月,苏宏章在仕途停滞9年后“意外”直升中共辽宁省委常委,接任省政法委书记。其“黑马”现象引发众多议论,更不寻常的事,2011年10月13日升职后,苏宏章一直没有公开露面,直到11月22日才以新身份出席活动。当时辽宁官场流传苏宏章涉嫌贿选的消息。

《新京报》2016年7月25日报道,苏宏章从沈阳市委副书记直接晋升为辽宁省委常委时,时任辽宁省委书记是王珉。报道引述媒体曝料,苏宏章曾经向其“上级”行贿贵重黄金制品。

《新京报》微信公众号“政事儿”10月12日报导,中共辽宁省委书记李希在《中国纪检监察报》署名文章中至少4次提及中共辽宁贿选案和前辽宁省委书记王珉,并直指王珉对中共辽宁官场和贿选问题负有“不可推卸的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

文章还分析了辽宁贿选案原因是“与王珉、苏宏章、王阳、郑玉焯等人对中央阳奉阴违,不讲政治、不守规矩有直接关系。”

责任编辑:鲁宇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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