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堵地产卖家隐瞒税务身份 地产经纪应双重确认

发表:2017-03-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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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国2017年3月30日讯】据海外媒体报导,近日,卑诗高级法院(B.C.Supreme Court)做出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判定公证员Tony Liu因未调查并告知委讬人其所购房屋主的非税务居民身分,而需赔偿委讬人69.5万加元,用以支付加拿大税局欠收的税款。

加拿大非税务居民需缴纳额外税负。加拿大税务局(Canada Revenue Agency)规定,加拿大非税务居民(即一年内在加拿大居住不满半年且未申报收入的个人)在出售其加拿大房产时,需向加拿大税务局上缴交易所带来利润的25%作为资本增值税(capital gains tax)。

非税务居民为避税隐瞒身分。然而不少加拿大移民律师指出,这一规定在过去往往名存实亡,众多买家或买方经纪并不重视调查卖方是否为非税务居民,或刻意忽略这一问题。而许多身为非税务居民的卖家亦为逃避资本利得税而隐瞒身分。

买家被要求补交税额告上法庭。在本起案件中,由于该公证员未能调查并指出卖家的非税务居民身分,加拿大税务局于交易当时未获得卖方应上缴的60余万元资本利得税。事后,税务局要求买家补交该税额,而买家则将其委讬的公证员Tony Liu告上法庭,指责其因失职而应对补交税额负责,并最后获得胜诉。

许多移民律师认为,该案件的裁决为购房者与买房经纪敲响了警钟,隐瞒非税务居民身分的卖方往往获利后即离境,这是买方或买方经纪做交易将付出惨重代价的先例。

行业专家认为,该判决正好针对加拿大法律中的一个弱点,就是在加拿大投资房地产的外国买家,通常可以声称他们是加拿大税务居民,但他们实际上不是。即使在温哥华和多伦多这样火热交易的房市,这些税收规则也没得到合适的执行。

“这真的是一个游戏规则的改变。”温哥华移民律师李克伦(Richard Kurland)对《温哥华太阳报》称,这是一个先例,现在地产经纪如果没有做足够的事先查询的功课,税局可以找他们要卖家应纳的税。

多伦多税务和移民律师莱斯伯伦斯(David Lesperance)称,卑诗省最高法院的这项判决,对不能确认物业卖家是加拿大税务居民的地产经纪、公证员和律师来说,是一个严厉的警告。

一些律师呼吁卑诗省政府检讨目前的“诚实制度”,即主要由卖家自己填写表格,声明自己是否是加拿大税务公民的做法。他们认为要做双重确认,除了由卖家填写申请表格外,同时要通过联邦税局、移民部及省政府负责地产销售的部门分享信息来堵上该制度带来的漏洞。

责任编辑:牛兰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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