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籍女富豪在华遭酷刑 律师控告北京公安局(图)

发表:2017-10-10 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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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茜(右)出席浙商创投杯2012春季高尔夫邀请赛 ,获颁女子“总杆季军”。
孙茜(右)出席浙商创投杯2012春季高尔夫邀请赛 ,获颁女子“总杆季军”。(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7年10月10日讯】今年2月被绑架、现关押在中国的加拿大籍法轮功学员孙茜,早前传出曾遭酷刑对待。孙茜的母亲日前聘请律师,控告北京公安部门和相关人员,错误使用法律构陷以及酷刑折磨孙茜。

据海外中文媒体近日报导,9月11日,孙茜母亲聘请的控告代理律师携控告状到北京最高检察院的信访区。

律师提出的控告如下:

1、对孙茜以及所有的普通法轮功学员套用《刑法》第三百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罪名进行刑事追究,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北京公安部门确定此罪名并提请批捕的责任人,没有法律依据,没经法院裁定;并隐瞒事实,将公民正当合法的信仰行为,枉加罪名,枉法追诉,已涉嫌构成徇私枉法罪、滥用职权罪,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之规定追究刑事法律责任。

据悉,中共公安部发布认定十四种邪教组织的文件中并没有法轮功。

2、法轮功学员即使遭遇立案调查,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其人身安全、健康权和人格尊严也不容侵犯。

北京市第一看守所因孙茜的法轮功学员身份对其虐待歧视、实施酷刑加以迫害,实属知法犯法,破坏法律正确实施,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严厉追究相关警察和负责人涉嫌虐待被监管人罪的刑事法律责任。

律师表示,北京第一看守所居然还在酷刑虐待一位外国籍被关押人,这令人无法理解和接受;如酷刑行为确实存在,具体实施酷刑的警察必须受到严惩。

对于律师的控告,中共最高检察院和北京市监察委目前都拒绝受理。检察院与监察委相互推诿,坚决不收材料,而且上下一致,明确表示不怕被控告。

孙茜今年51岁,2007年获加拿大国籍,她和丈夫沈广仟是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Beijing Leadman Biochemistry Co.)实际控制人。孙本人是利德曼的第二大股东和董事。夫妇俩并同登胡润中国富豪榜。2014年,利德曼成为中国创业板五十强。

而孙茜于2014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她很快治愈了因忙于事业积累的多种病症,身心改善极大。

根据海外多家媒体指出,2017年2月19日,孙茜被北京警方绑架。她的母亲和妹妹花了几个星期才得知她被非法关押的地点,目前已知孙茜被关押在北京第一看守所。

孙被非法关押在朝阳公安分局时,被警察铐在铁椅子上,警察还对着她的脸喷辣椒水,导致孙皮肤大面积红肿脱皮,脸部严重变形。看守所还连续13天对孙茜上工字铐(两手固定在一起,没有链)的刑具,无论吃饭、睡觉、走路、上厕,吃喝拉撒都戴着刑具,多日不允许换衣服。

加拿大使馆5月18日曾会见孙茜,了解酷刑情况,随后向中共公安部递交了要求调查的材料。但公安部没有给予合理答复。

责任编辑:司徒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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