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楼19岁少女父亲为何拒签35万赔偿协议?(图)

作者:风青杨 发表:2018-06-27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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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楼19岁少女父亲为何拒签35万赔偿协议?
(图片来源 Adobestock)

【看中国2018年6月27日讯】甘肃19岁女生李某奕跳楼身亡,数百人驻足围观、欢呼鼓掌。李某奕两年前遭班主任猥亵,曾多次尝试自杀。父亲称,“我的要求就是处理当事人,但直到女儿过世也没有收到回复”;并称学校给过一个35万的赔偿协议,但要求他放弃其他诉讼权利,“我不可能签这个屈辱的协议”。

一个19岁的花季少女,先是被班主任老师猥亵,求告无门而后抑郁,跳楼轻生前夕被猥琐看客撺掇和嘲讽,最终抛下数小时奋力营救的消防员在后者撕心裂肺的呼喊中果断赴死。

这位父亲为何拒绝35万赔偿协议?先让我们梳理一下整个事情的经过:

两年前,女生有一天上课的时候突然感觉肠胃不适,便向正在上课的老师请了假,然后自己独自一人回宿舍休息。女孩的班主任吴某在得知消息后,随后也去了女生宿舍!结果趁女生病弱无力,一下坐到她的床上,突然抱住他强吻、咬耳、上下其手,甚至压住她撕破了她的上衣。若不是门外突然有人敲门,吴某很可能就霸王硬上弓了。

这件事之后,女生一郁郁寡欢,她经常独自躲在卫生间哭,半夜被噩梦惊醒,每天提心吊胆,战战兢兢,精神几近崩溃。最后,她鼓起勇气写了很长的信,揭发班主任吴某的恶劣行径。在这份长达六页的自书控诉状里,李某奕详述了她先后两次被班主任吴某厚猥亵的经过。

2017年5月2日,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以猥亵行为对吴永厚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其间,李某奕父亲认为公安局处罚不当,到西峰区人民检察院进行申诉。公安局于2017年8月10日立为刑事案件;8月25日对吴永厚采取取保候审措施;11月20日侦查终结后移送起诉至区检察院。区检察院审查后于今年3月1日作出不起诉决定。

当然,仅凭其一面之词,司法机关不能就此判决吴某厚该获何罪。问题是,当地检察机关认定吴某厚“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的理由已经被舆论质疑。在此,不妨先看看检察机关出具的《不起诉理由说明书》。检察机关不起诉的核心理由有二:第一,根据在案证据仅能认定吴某厚对李某奕有“亲吻额头、脸部和嘴唇”的行为,该行为“情节显著轻微”;第二,无法认定李某奕患抑郁症与吴某厚的猥亵行为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在事件发生后,她多方求助,但没有人真正帮助过她,猥亵他的老师只是被降级,法院宣判证据不足无法起诉,其他的老师也没有表达过对她的关心和爱护,而相反她被孤立和排斥,仿佛是自己做错了什么。念念不忘,没有回响。于是她一点点对这个世界绝望了。

尤其是在创伤和求助无门后,让女生的情绪越来越糟糕。他的父亲也因为奔波伸冤、精神崩溃而病倒。而影响了学校声誉的她,在学校也被有意无意的孤立和排挤。

李某只是一个19岁的孩子。从她留下的信中我们也能看出她不想死,她本来是一个开朗的女孩儿,升上高三要考大学,她对未来充满期待。

“我还期待着考上大学,我还对未来充满了美好的向往。”

班主任、学校、无耻看客,如果这三者中有一个站出来真正的帮助和关心这个女孩儿,她都不会死。从事件的开始到她死去,所有人都在把她推向深渊。她做错了什么?她什么也没有做错。她很善良,最后还在跟试图营救她的人说谢谢。

如果仅仅是被班主任猥亵,女生是不会去死的。校方看似正义的做法其实是雪上加霜。仅仅一个降级而不是开除,而后用钱收买受害者。这是对受害者人格的侮辱。这是教育者和教育机构对受教育者的摧残。

如果你是这位女生的父亲,你会同意签那份35万的赔偿协议吗?花季少女的死亡,谁的心里在滴血?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凯迪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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