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头部明显伤痕 警辩称不知伤势何来(图)

发表:2020-11-10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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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头部明显伤痕警辩称不知伤势何来
去年平安夜,香港尖沙咀发生反送中抗争活动,有学生被警员打伤。(图片来源:庞大卫/看中国)

【看中国2020年11月10日讯】去年平安夜香港发生反送中抗争活动,当晚有学生被指拒捕,案件昨日续审。拘捕被告的便衣警在庭上做供指自己曾用伸缩棍击打被告小腿,但否认击打过其头部。对于被告右边眼眉和左耳后分别有半吋和一吋长的裂伤,并且左脸红肿,警员则称不肯定伤势从何而来。另一17岁被告称,当日失衡跌倒后,旋即遭警挥棍围殴。

据《苹果日报》报导,案件由裁判官叶启亮审理。由于此前法庭颁下匿名令,庭上仅以英文字母称呼警员证人。报称是学生的首位被告劳俊升(20岁)被控三项抗拒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罪,案情指他当日在尖沙咀海港城三楼抗拒警长A、警署警长B及警长C。次被告是17岁男生姓梁,他否认一项阻挠警务人员罪,案件指他于同日在海港城三楼外故意阻挠警员D。

负责拘捕首被告的便衣警(警员编号10356)曾耀华供称,当日接报到海港城二楼中庭支援,发现A从后骑在首被告背上,未几双双仰后倒地。曾上前协助制服,见首被告不断用肘撞击A腹部,于是用警棍击打被告小腿四下,后将被告双手锁在背后。

曾续称,当日发现被告右边眼眉有半吋长的裂伤,及左耳后有一吋长裂伤,而且左脸红肿,但不能肯定被告伤势从何而来。

辩方律师质疑当时被告是用手肘撞A,曾耀华为何要用棍打被告小腿。曾认为被告有“暴力行为”,他根据指引使用相应的武力,但承认当时可能有其他方法,因情况混乱下才使用警棍。

辩方指出,曾强行将被告右手向上拉后,即使被告已经表示“我让你锁,你不要打”,但曾与警员不断用棍击打被告头部。辩方又指,被告及后被警员带到商铺之间的横巷,被迫面壁跪下,其间曾耀华一度扯他头发,将头部撞向墙壁。

拘捕次被告的D供称,当日看见有同僚支援与首被告纠缠的警长A,因此与其他警员持棍筑起人墙,并呼吁附近人群“请勿冲撃警方防线”。后次被告大叫“冲佢老母”,然后注视着D,作势冲向防线,D便上前向次被告手臂处挥撃四下。

至于如何肯定是次被告大叫,D称看见次被告的口罩有振动。辩方盘问时指,D的口供纸并无提及次被告的口罩有振动,也无提及次被告望向他。D同意,但辩称“今天才记得”。辩方又指,次被告当时失足跌倒,D将他制服在地,又有警员用警棍击打次被告头部大约四次,次被告没有挣扎,侧躺于地上卷身护头。D则表示当时“电光火石”,对这些没有印象。

辩方在庭上播放市民拍摄的多段影片,显示次被告跌在地上,后有警员用警棍向他头部袭击;而且片段中听不见警方宣称的有人大叫“冲佢老母”,也没有听见“请勿冲撃警方防线”,而被告被捕后并无D指证的左右张望的举动。聆讯今日继续。

责任编辑:李松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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