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辅警“勒索案”:对穷人判决?(图)

作者:叶兵 发表:2021-03-24 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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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辅警
中国江苏90后女辅警许某(图片来源:网络)

【看中国2021年3月24日讯】最近,中国江苏90后女辅警许某被判处13年重刑、500万元罚金的“性勒索案”引爆中国舆论。包括两名副局长及两名派出所所长在内的四名警官和另外5名公职人员卷入此案,拒信他们都是已婚男人出轨,却被司法认定为受害人。法院一审判定,女方即被告人犯有敲诈勒索罪,判有期徒刑13年,罚款500万元,其从上述9名受害人手里索要的总额372.6万元,将依法追回。

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法院对这宗​案件的判决书经网友转发后,中国网络舆论大哗,引起了各种反应和质疑。

质疑一:公职人员“被敲诈“巨款从何而来?

判决书显示,9名受害人自2014年至2019年的五年内分别与被告人女辅警有染,保持不正当关系少则一两个月,多至一两年,期间女方或以怀孕、购房首付或分手补偿为由要钱,或以到对方单位举报、向其家属告发等说辞相要挟,少则一二十万,多则上百万,总共从受害人手里拿到372.6万元(人民币,下同)。

判决书还显示,被许某“敲诈勒索“的9名受害人当中有4名警察,其中有灌云县公安局副局长,有连云港市海州区公安分局副局长,还有两名派出所所长,另外几人中有小学校长,工会主席,医院副院长和医院药库工作人员,还有一人职务不详。

奇怪的是,这些身为警官和大小官员的受害人都没有报案,只是跟被告人许某有过两段情的连云港市海州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刘相兵因一桩受贿案被查办,才引发许某的敲诈勒索案。许某索要的金额是10万元起跳,都以现金支付。

许多网民纷纷追问,受害人被许某勒索了这么多钱,有关方面为何不调查他们的钱来源是否合法,跟贪腐受贿有无关联?

独立时评人沈度博士问道:“那些所谓的受害人,他们动辄十万、几十万、上百万的现金是从哪里来的?为什么许某一问他们要,就乖乖地拿出来?这里面有没有非法收入?官方没有深究,媒体更没有披露。”

质疑二:判决定性是否准确?量刑是否适当?

法院对社会地位低微的女辅警判罚之重,对涉案的一干大小官员未予查办追究,反而为其追还全部涉案资金,备受舆论诟病。

中国官媒新华社也就此事发表评论称:“公众质疑:事发后这些公职人员是否受到查处?面对公众质疑,当地相关部门决不能删帖了之,公开解答才是正理。”

与此同时,有人认为,许某五年中与9名已婚男子乱搞男女关系,而且狮子大开口,漫天要价,以损毁公职人员名声、事业前程或家庭相要挟,应该严惩重罚。也有人认为,这名年轻的女辅警也有过错,但不至于量刑如此之重,罚款如此之狠。更有人认为,跟9个在当地有头有脸的男人发生关系五年,还没转成正式警察,却吃上了官司,陪了青春和名声,是“羊肉没吃到,倒惹一身骚”。

刑法学专家刘四新博士对美国之音表示,从判决书来看,许某在5年之久的期间内与年长她许多的9个男人建立了不正当的情人关系。这种情况下,按照常理,男方就应该给予年轻的女方一些经济上的补偿。

刘四新本人多年前也曾因被控敲诈勒索罪而获刑四年,起因是他发现在大学任职的妻子屡遭单位领导性骚扰,愤而痛殴该领导并索要了精神损害赔偿。当时这起法学专家被冤判定罪入狱服刑的案件在中国法律界备受瞩目。

刘四新指出,能否定敲诈勒索罪,必须看是否事出有因,如果无视前因,只看后果,任何索赔都可能被定为敲诈勒索罪。

刘四新说,许某作为案件当事人有理由要求补偿,是事出有因,有基础事实,完全具有合法性,至于赔偿金额多少,就不需要讨论了。他指出,赔偿一方如果认为数额过多不合理,可诉诸民事法庭,而非搞成刑事案件。

地方当局的危机处理

就在网上舆论刚刚开始对这个法院判决形成巨大压力之时,灌南县法院就从网上撤下了一审判决书。网络警察还打电话要求转发该判决书的网友删帖,遭到拒绝。

几天后,许某家人披露二审法院连云港市中院已经为许某指派了法律援助辩护人,并拒绝了家属为许某聘请的两名上海刑辩律师。这种剥夺被告人辩护权的安排与天津市二中院处理709案的做法如出一辙。

上述撤下判决书和要求网友删帖的举动,以及二审法院强行指定官派律师,拒绝家属自行聘请律师的做法,引起了人们更多质疑。

许某家人的反应

3月17日深夜,许某的舅舅在微博发帖说:“法院说已经委讬了两名法律援助律师,没有辩护名额了,并且说这是我外甥女本人的意愿,但是没有提供任何文字材料来证明他们的说法,也拒绝了我们核实委讬法律援助律师是否是我外甥女本人的真实意愿的要求。”

这位舅舅在网名“女辅警许某家属”的微博账号指出:“那些公职人员,都是四五十岁的、在社会上有头有脸的人物,在年龄、阅历、社会地位等各个方面,都不平等,他们是否对我外甥女存在胁迫、威胁等手段,至今不得而知。这一点,希望能够在二审中得以查明。”

该微博写道:“许某的爸妈至今都认为,是这些公职人员欺负了他们女儿,是他们把她拖下了水。她只是一名辅警,在做辅警之前也只是在医院上班,这些'被害人'都是领导,有的还是她的顶头上司,很有可能是上司利用职权利诱、胁迫她发生关系。之后给的钱,也只是封口费、分手费、补偿费。”

聚焦热点新闻的成都传媒集团旗下新媒体《红星新闻》在此案全网发酵后采访了许某的父亲。他强调,“他们都是公职人员,他们不该欺负我女儿。他们给我女儿的钱,是自愿给的,怎么能说是敲诈呢?如果说我女儿敲诈,为什么他们当时不报警?他们有人就是警察。我女儿没有从他们口袋里掏钱、抢钱。作为公职人员,他们欺负我女儿、玩弄我女儿,犯错误的是他们,不能把屎盆子全部扣我女儿一个人头上。”

不过,《红星新闻》很快就删除了这篇采访报导。

雷政富案翻版?

原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晓原对美国之音指出,现在中国许多贪官流行包养情人,而且都要为情人花巨资,特别是分手费。他分析许某可能与那些公职人员有情人关系。

刘晓原说:“纪检监察已经查明的案件,法院已经判决的那些贪官,他们绝大多数有情人关系。这种情人关系也是要花巨资的。特别是分手以后。所以我在想许某是不是跟他们是情人关系?而不是像赵红霞那样马上就敲诈你。但是说许某这个案件特殊。对,这个只有从全部的案卷材料看证人怎么说,许某怎么说。”

这位目前在江西老家待业的前北京律师所说的赵红霞,是8年多前发生的“雷政富不雅视频案”女主角,因卷入以重庆市党政官员为猎物的十余起色诱敲诈勒索案而被判刑两年缓刑两年,该案主犯肖烨获刑10年。

雷政富曾在薄熙来主政重庆市期间担任中共北碚区委书记,他在被偷拍的不雅视频2012年11月在公民记者朱瑞峰主办的人民监督网曝光后落马。

雷政富性丑闻曝光后也曾轰动一时,不过当时法院对该案的敲诈勒索罪定性和量刑并未引起多少质疑或争议。

如今也有一些网友把许某跟致使一批重庆贪官落马的赵红霞相比拟,称这位90后女辅警睡倒一片涉嫌腐败的公职人员。甚至有网友用漫画讽刺此案是“一大帮西门庆把潘金莲给告了”。

还有一些网评人把许某敲诈勒索案与《杨乃武与小白菜》、《女起解》等叙述屈打成招被昏官枉判定罪、最终沉冤昭雪的古代经典剧目联系起来。

历史博客博主蒋南强表示,女辅警敲诈案与清末发生的四大奇案之一“杨乃武与小白菜”,两者之间似乎有着共同点,都是弱势女性与强势政府社会的博弈。

北京历史学者章立凡改写了著名京剧唱段《女起解》发上推特,并引用剧中道白说:“公道不公道,只有天知道。”

毛派人士怒斥司法不公

女辅警许某得到的判决量刑和地方当局对涉案人员的处理招致了一些毛派评论人士的抨击质疑,其中的阶级论色彩鲜明。

左派文人司马南在其YouTube(油管)账号就此案作了多期节目,把这位出身贫寒的女辅警比作托尔斯泰笔下《复活》中的女主人公、遭富人诱奸怀孕又被驱离后沦为娼妓的女仆玛斯洛娃,质疑许某可能被一审法院冤判。他认为那些被认定受害人的体制内人员与没有背景的许某存在过不正当男女关系,或者情人关系。

司马南:“不是没关系。因为有关系,依照常理你给点补偿怎么了?这个东西你把它认定为敲诈勒索罪,许多老百姓认为不公平。就是你白睡了人家闺女,然后还把人家送进去,把自己钱拿回来,又罚了人家500万,判了人家13年。这个女孩家里没背景,贫寒人家吧。我们的法律能够主张这样的事实吗?但是灌南法院就是这么判的。”

另一位拥有大批粉丝的毛派评论人士张宏良发文表示:“江苏省灌南县一群官员把一个20多岁的女孩子分别玩弄一番后,又通过法院把曾经给予这个女孩子的370多万元“买春费”、“补偿费”、“分手费”,以敲诈勒索的罪名要了回来,还把这个被侮辱被损害被玩弄的女孩子判刑13年,罚款500万。”

张宏良用阶级论的观点来批判地方法院的一审判决不公,指出灌南县法院之所以对许某作出这样的判决并非是因为她的行为,而是因为她的身份。

张宏良写道:她(许某)就同德伯家被送上绞刑架的苔丝一样......,如同《复活》中被流放的玛丝洛瓦一样,都是作为穷人阶级的代表而被审判,都是为了镇压穷人阶级的挣扎——仅仅是挣扎还不是反抗——而被审判......,与法律和犯罪完全无关。

这位常见于毛左网站“乌有之乡”的评论人士认为,那些毁掉许艳青春和一生的官员罪恶更加深重,理应严惩。他指出,他们绝大部分都是共产党的干部,“严重败坏了我们党的形象,是对中国共产党的严重犯罪行为。”

胡锡进:冀二审有准确判决

与司马南、张宏良的观点截然不同,环球时报总编辑胡锡进的判断明显倾斜到了一审法院判决的一边。他发表评论说,许某使用类似手段敲诈与其发生性关系的9名人员,相信对她敲诈勒索的定性是正确的,而且不认为这当中有争论的空间。

不过,胡锡进的评论对于二审可能改判的结果也留有一些余地。

他说:“一些人提出量刑是否过重,要求她全部退款并且外加罚款是否合理,我认为这样的争议没有突破公共舆论事件的正常发酵范围。许某已经提出上诉,二审待判,我希望法官严格依法审理,在众目睽睽之下给出一个准确的终审判决。”

这位被认为政治嗅觉灵敏的中共党媒报纸负责人还表示,希望大家最后都接受终审判决,给此案划上法治公平的句号。

体制内现不同声音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体制内的司法人员也不认同地方法院对这起女辅警“敲诈勒索案”的一审判决。

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的肖佑良认为,许某有权公开,法律并不禁止许某公开自己与那些“受害人”之间的共同隐私。因此,许某不存在刑法意义上的以公布他人隐私相要挟,敲诈他人财物的行为,也就是不符合敲诈勒索犯罪的构成要件。

这位检察官在网上的个人空间写道:“此案定性错误,有罪判决存在明显性别歧视,公然保护公职人员白睡人家姑娘,严重违背公序良俗,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二审法院应迅速纠正错案,及时止损。”

专家谈案件暴露的问题

据公开资料以及当地官方说法,到目前为止,除升任公安分局副局长的刘相兵因受贿犯罪被判刑两年半以外,涉案的其他被害人只是受到党纪和行政处分。

法学博士刘四新指出,此案暴露出,执掌“刀把子”拥有过大公权力的地方公安人员玩弄异性的现象氾滥,一旦出事,地方政法委和相关单位领导为维护自身形象和利益,就会袒护其下属,重罚无足轻重的一方,以威吓、震慑弱势群体,使他们不敢挑战官员的既得利益和地位。

曾留学美国的法学家刘四新还表示,他认同对许某的重判“是对底层小民的判决”这一说法。

在美国研究法律的原中国人权律师陈建刚分析指出,从常理判断,涉案的许某很可能是谋求把自己的辅警职务转为正式警察,受到一些共产党员的玩弄蹂躏,跟她有染的公职人员可能不止判决书披露的那9个。

陈建刚表示,不能说这个女孩本身没有过错,但是个人的道德品质或私生活不是人们当下关注的重点,而对于公权力,就得严加审视。

他说:“这个案件显然是天高皇帝远的县政府所在地那些官员利用公权力获取利益。以权谋私,这个私可能是钱,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或者权权交易。归根结底,还是说,这是一个专治国家,专制和腐败是如影随形的,是一个硬币的两面。我认为不可能存在既保存专治又搞掉腐败的情况。”

独立时评人沈度认为这起事件是个中国当局高调反腐打黑的所谓新时代爆出的巨大丑闻。

他说:“草草重判女辅警,轻轻放过那些官员极大地扩大了本来已经很大的丑闻。这个丑闻发生在习近平反腐打黑9年以后,或者说发生在他高调反腐运动的这七八年之间,中国的性贿赂却在基层氾滥。所以不得不说,这种由最高层发动的有指向性的反腐运动离现代公民要求的那种普遍的、以法律为准绳的无差别反腐还是相去甚远。”

三种可能结局

激起中国网民热议和强烈质疑的女辅警案件的法院判决书在北京两会刚刚闭幕之际就在网上广泛传播,目前舆论还在继续发酵。

接下来人们关注的焦点将集中于女辅警敲诈勒索案在连云港市中院的二审,看看结果会不会出现很多人期待的杨乃武与小白菜式的结局大反转,或者是某些官媒暗示的那样犯罪定性不变,只是从量刑上减轻处罚。

与此同时,也有观察人士认为,只在乎政权安全稳定的中共当局不会为民意所动,反倒会坚持“此例不可开,此风不可长”,最终仍将一如既往地维持一审原判。有人预判届时公众舆论有可能爆发又一场轩然大波。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美国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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