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性”事很有特色 乱点鸳鸯谱 没商量(图)

作者:裴毅然 发表:2021-06-24 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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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窑洞
延安“性”事很有特色,组织乱点鸳鸯谱。图为延安窑洞。(Wuyouyuan/wiki/CC BY 3.0)

12月16日,《芳华》终于上映。经历过国庆换档风波,让这部电影反而更加勾起来观众去影院一探究竟的欲望。任何一部电影都必然遭遇褒贬不一的境遇,冯小刚今年的作品尤其如此。有些人说他们喜欢这部电影是因为他们都曾经从那个时代中过来,怀念《雪绒花》的美好旋律和那熟悉的军号嘹亮。也有人说冯小刚的社会批判似乎总陷入这样不战自降的境地,看起来很硬,其实很软,批判的尝试最终都成了虚晃一枪的姿态,悲剧甚至没有他早年间喜剧的力量足。我们相信未来这段时间,我们将被《芳华》的各种影评和分析类文章所湮没,然后过了这段时间,我们又陷入对现实的妥协中,作鸟兽散。正如,那些我们已经忘记了的,在延安时期的一群“芳华”少女,他们在那时被称为“红色爱情之都”的延安里,自己的婚姻却是由组织出面介绍,而且还有着严格的规定。恋爱结婚的条件有“二五八团”和“三五八团”之说。前者为:25岁,8年军(干)龄,团级干部,后者为:男女双方必须有一方是八路军的团职干部,双方男女必须是党员、且有3年党龄,双方年龄之和为50岁,这听上去有些可笑的条件,却真实的在那个时代发生了。

延安“性”事很有特色

南方十年闹红,提着脑袋闹革命,牺牲之事经常发生,不可能对部属在情恋方面约束过紧。1933年5月18日,陶铸在上海亭子间被捕,下了南京大狱。其妻曾志(1911~1998)在闽东任临时特委组织部长,同时相好于宣传部长叶飞(后为上将、福建省委书记)、游击队长任铁峰,遭组织处分。

“当时我思想不通,为什么要我负主要责任?!只因为我是女人吗?我并没有去招惹他们,但我承认在这个问题上确实有小资产阶级浪漫情调,我认为恋爱是我的权利……我对叶飞是有好感的……当时,我与他们两人关系较好,工作之余较常来往……陶铸来信说,他被判处无期徒刑,恢复自由遥遥无期。而那时我才23岁,我是共产党员、职业革命者,为革命随时都要做出牺牲;同时也早将‘三从四德’、贞节牌坊那种封建的东西,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因此,重新找对象是我的自由,我有权利作出选择。”

高岗在西安看到省委领导逛妓院,起初很惊讶,后来理解了——环境险恶,说不定哪天就会掉脑袋,过一天算一天,还不该及时行乐么?1934年1月,高岗因奸污妇女受到严厉处分,但他仍每到一处都找女人。中央红军到延安后,他见党内一些高干与自己“同好”,自然不但不收勒自羁,还有所发展。随着权位日高,部属投好,女人送怀,高岗从西北一直“玩”到东北再到北京,其妻李力群多次向周恩来哭诉丈夫“腐化”。

大批知青聚延,婚恋很快成为“问题”。此时,无论性别比例还是拥挤的居住条件,都决定中共只能以献身抗日之名行禁欲之实。1937年9月“黄克功事件”以前,延安执行清教徒式的禁欲政策,抗大规定学习期间不准谈恋爱不准结婚——全心意心扑在党的事业上。黄克功死刑宣判大会上,张闻天结语中有“不谈恋爱自然是最好。”

毛泽东专门到抗大作报告〈革命与恋爱问题〉,规定三原则——“革命的原则、不妨碍工作学习的原则、自愿的原则”,虽解“不准恋爱”之禁,仍须“一切行动听指挥”,恋爱可以自由,结婚必须批准,打胎则需要组织部介绍信。高岗在批准范元甄刮宫时说:“让她刮吧,是个可以做工作的女同志。”范很感激:“刮子宫一次两次,党一句话没说地批准了两次。”

红小鬼陈丕显(1916~1995)在皖南新四军部工作期间,二十来岁,常有人介绍对象,不少青年女性也对这位“红军老干部”有好感,但项英、陈毅不同意,陈丕显无法“继续”。项陈首长后替他选了一位军部女机要,由曾山批准,1940年2月13日“奉令成婚”。

延安婚恋属于标本式的“革命+恋爱”,个体性爱与社会改造紧密结合,微观行为绑缚宏观价值,雅称“一根扁担挑两头”——一头挑着未来道德、一头挑着过去观念,俗称“同志+性”。

1941年,胡耀邦与李昭在延河边“约爱三章”:先是革命同志,然后才是生活伴侣;成家以后,不忘为共产主义奋斗的大事业;要经受得住各种考验,同舟共济始终不渝。革命使理想近在眼前,红色情侣们对未来的期待值甚高,既有抗日民族大义,又有民主建国的政治前途,精神幸福指数相当高。

但祸兮福所伏,既然享受到革命的热度,也就不得不一起品尝政治的苦涩。十分强烈的泛政治化全面渗透延安生活,最个人化的婚恋问题上,他们接受的诫律也是政治训令:在这伟大的时代中,个人是微不足道的一件事。革命的同志男女问题,首先要遵从组织决定。我们对一个“爱人”的要求,也正像对任何同志的要求一样,脱离不了“阶级尺度”。必须有坚定不移的“立场”,正确的“观点”和良好的“作风”。男的对女的,女的对男的,也没有什么两样。所以正确的恋爱观,必须是以一定的思想水平与政治认识为基础的!他所谓的“立场”是指“无产阶级立场”;“观点”是指“劳动观点”(亦即所谓为工农兵服务的观点),良好的“作风”是指反对“自由主义作风”的意思。

25岁的李锐与21岁的妻子相约:“两人关系以政治为主,时刻关心到政治。”夫妇幸福度取决于“进步速度”——组织信任与提拔速率。1950年4月5日,范元甄家书:“我十年来对你感情要求之强烈,从来是伴随着政治的……如果双方不进步,是不可能有美满的关系的。我有时决心要离婚就确是这样想。”

赵超构记述:被极力夸张的“同志爱”对于延安女性的恋爱与结婚一定也有重要的影响。既然同志爱应该高于一切爱,那么恋爱结婚也应该以同志为第一条件了。个人爱憎的选择也只能在同志之间运用了。这正如旧式婚姻以门第为第一条件,难道不会损伤到个人的恋爱自由么?

“保证完成任务”+“挑大的嫁”

延安男女性别比例严重失衡。1938年前30:1,1941年18:1,1944年4月8:1。

赴延女知青大多来自城镇,形貌气质较佳,择偶余地很大,行情热俏,自我感觉“多么的稀有和矜贵”。她们定谱“王明的口才,博古的理论”,非大官、大知识份子不嫁。挑“大”的嫁,乃延安女性的宿命。虽然她们一脑门子妇女解放、独立平等,一些青年女性还拉起“不嫁首长”的大旗,如女大生郭霁云拒绝过刘少奇,一抗大女生拒绝林彪校长的当面求爱。但她们中的绝大多数最终还是只能以“革命价值”为价值,以职级高低为高低,以嫁给长征老干部为荣。

海伦・斯诺记载:“彭德怀的清教徒气质,这种态度很自然使妇女们对他发生了兴趣,她们发现他非常迷人。有位女战士曾设法引诱他,遭到了他的拒绝。”

真正坚持“平等”,终属少数。城镇女性的到来,中共高干层掀起一阵离婚再婚热。除了毛泽东离贺子珍娶江青,美籍医生马海德向韩素音揶揄:“刘少奇曾四次离婚,五次再婚,但是每次都是完全合法。”

工农干部与小知识份子甚吃瘪,1942年10月19日,毛泽东在大会上批评某妇因爱人当了驴马队指导员,就不爱了。男性选择标准一路放低:“一是女的、二是大脚、三是识字就好。男的身份是一落千丈,女的身价是直线上升。男找女的,几乎到了饥不择食的地步。”

女大学生在延河边洗脚,对岸男同胞列队傻看,女生挤眼直笑:“瞧,咱们的‘尾巴’又来了!”时间一长,女生将常来河边的男人呼为“河防司令”,内中还有后来的“开国元勋”。抗联出身的留苏女生黎侠,每天清晨都能在窑洞窗口发现几封求爱信;哈尔滨姑娘郭霁云“回头率”极高,许多男性以各种方式求爱;南方姑娘钟路遭南洋华侨及广东男士“围追堵截”,窑洞门缝、衣服口袋塞满字条,人称“被围困的女八路”,被逼无奈,她只好公开与张力克(后任沈阳市委副书记)的恋情,1941年早早结婚。

老干部的求爱信,一般只有几句,但都有关键内容——“我爱你!”周六下午,延安女大校门十分热闹,会客室挤满男人,女大生谑称:“礼拜六,四郎探母了!”周六是规定的团圆日,亦称“阵地战”,其它日子相聚,呼为“游击战”。延安新歌谣:“女大窑洞方丈高!抗大学生够不着……延水河边一对一对真不少,西北旅舍游击战争逞英豪。”

一般人对性欲还得掖掖藏藏,惟毛泽东敢于直言。一位抗大生写信问毛为什么与贺子珍离婚而与蓝苹结婚?是否符合毛自己提出的三原则?毛回信:“同贺子珍同志是为了意见不合,同蓝苹同志是为了解决性欲。”

“资源”严重匮乏,女青年拒婚几乎不可能。丁玲〈“三八节”有感〉:“女同志的结婚永远使人注意,而不会使人满意的。”若是嫁了工农干部,会受到知识份子干部的嘲讽:“一个科长也嫁了么?”若嫁了知识份子,工农干部也有意见:“他妈的,瞧不起我们老干部,说是土包子,要不是我们土包子,你想来延安吃小米!”

还有“组织分配”。1937年,二十二岁的长征女性王定国被安排给54岁的谢觉哉,组织告诉她这是一项庄严神圣的革命任务,王定国爽快应答:“保证完成任务!”打起背包走上夫人岗位。邓小平与卓琳的婚恋,乃邓从前线回延安,一眼相中这位北平大学生,留下一句“请帮忙做做工作”,组织一出面,卓琳虽嫌其矮,还是嫁了。

组织乱点鸳鸯谱

如未经组织批准而恋爱(更不用说结婚),可是犯了大忌。不过,未婚先孕的“先行交易”,仍是免不了的风景。14岁赴延的夏沙,17岁与文工团同事恋爱,18岁怀孕,找到副政委张际春坦白,请求处分。张际春给了“无限期延长入党预备期”。整风抢救运动中,“生活问题”与“政治问题”使夏沙成了抗大总校重点批斗对象,她在大会上诚恳检讨“资产阶级生活作风”。

新四军画家陈亚军,与盐城中学女生谈恋爱,开大会狠批一场。组织“乱点鸳鸯谱”,老干部窗前选美,认识24小时之内就结婚等“革命爱情”,一路“演出”不断。一些新四军高干利用工作接触或集体广播操等机会,直选城市女生,陈毅、粟裕、彭雪枫……都是这样抱回佳偶。

八路军的聂凤智(上将)、向守志(1988年上将),也是这一时期从女学生中得偶。他们再转身用同样方法为部下解决“个人问题”。

“红妃”张宁(1949~,林立果未婚妻)之父张富华(1911~1957,追授少将),江西兴国人,1929年参加红军,时任胶东军区某团政治部主任。女兵连清晨出操,军区司令许世友在窗前问张:“你看上哪一个?”张指着一高个美女:“我要那匹大洋马!”此女就是张宁母亲,胶东文登县侯家集方圆百里出名的大美人。次日,组织谈话,三言两语介绍张主任,好事就算定下了。第三天晚上,17岁的“大洋马”背着行军包进了张主任屋子。一桌花生红枣、一瓶土烧酒,就算礼成。“妈妈为逃避包办婚姻投奔革命,成了共产党员后,却又由‘组织包办’嫁给了比他大16岁的我爸爸。这种事在战争年代不稀奇,许多当年在战争第一线拚命的指战员,他们的夫人有许多是在与我妈妈大同小异的情况下与丈夫结合的。这叫‘革命感情’。”

延安报纸曾刊出一幅著名漫画〈新娜拉出走〉,讽刺一些青年女性为争取独立自由离家出走,到了延安又沦为大干部附庸。在社会价值仍然高度一元化(官本位)的延安,延安女性婚恋选择的价值多元化实为无本之木。1937年12月3日谢觉哉日记:“小资产阶级的恋爱神圣观,应该打倒。因为它一妨碍工作,二自找苦吃。”

由于各级首长多娶城市女生,一些红色女生提出反对“首长路线”,襄樊女生林颖(1920~)乃倡议人之一,一时名噪“小延安”——河南确山竹沟(新四军四师驻地)。但林颖收到彭雪枫(1907~1944)第一封情书二十天后,自破金身,“下嫁”给这位1930年的老红军。新四军一旅老红军万海峰(1920~,1988年上将),1943年10月得娶上海护校女生赵政。历经五四好不容易争取来的婚恋自由权,就那么“高尚”地交出去了——党员结婚离婚须经组织批准。冯兰瑞欲与前夫离婚,1943年春交上去的报告,1944年才批准。三十二岁的团长高自如申请与二十九岁的鲍侃结婚,彭真不批,理由是八路军团长不能与非党员结婚;1947年4月鲍侃入党,获得与爱人结婚的先决条件,可高自如已于1946年春在华北前线牺牲。

许多恋人因一方出身不佳受到组织劝止,甚至批判,闹出一幕幕自杀悲剧。1948年冀察热辽根据地,《群众日报》电报员韩志新,因与地主女儿恋爱,被批斥“包庇地主”、“接受贿赂”,韩志新十分紧张,当晚用步枪自杀。

延安还有“临时夫人”。两位苏联联络员与日共领导人冈野进(野坂参三,1892~1993),分别拥有临时夫人,事先声明回国时不带走。他们向中共提出找“临时夫人”,组织便挑选说合。两位苏联人回国时,临时夫人结束任务,临时丈夫各留下一笔钱。三八式女干部沈容(1922~2004)十分不解:“我从来认为恋爱、结婚是神圣的、自由的,怎么可以由组织分配,而且还是临时的?真是不可思议。这两位女士都不懂俄文,真不知道他们的夫妇生活是怎么过的。共产党一直宣传民主自由,反对封建,怎么会答应苏联人的这种无理要求?”江西时期,中共就为李德物色“临时夫人”肖月华(团中央粤籍姑娘)。

中共对干部中十分普遍的一夫二妻现象,相当宽容。1948年太岳区薄书年有妻有子,参加革命后又与阎姓女子结婚,家妻携子找来,组织令薄与阎离婚,薄怀怨,杀阎与同寝室黄氏(副专员之妻),阎死黄残,仅判薄15年徒刑。自己也有“抗战夫人”的谢觉哉评论:“一人二妻,革命干部中颇多有,因战争关系,原妻阻隔不能集合,不能以重婚罪责人。一旦相遇,只要他们自己不发生龃龉,旁人何必多管闲事。必离其一,必有一方失所。”

(未完待续)

责任编辑:辰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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