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兰诺去”号巨轮是这次旅程的开始,这次旅程还将对孙中山的毕生都产生深远之影响。(图片来源:Adobe stock)
孙中山的童年在翠亨村度过,他第一次有了走出去的想法,是在10岁的时候。那一天,他读到了一封从檀香山寄来的信——兄长孙眉的家书。孙眉长孙中山15岁,他在孙中山5岁的时候,离家远赴檀香山去谋生计。
孙眉在檀香山着实吃了不少苦,但命运也给了他相应的回报。他在写这份家书时,已经不再是受雇于人的苦力,而俨然是一位富足的农场主了。他在信中“详述岛中政俗之优良、土地之肥沃及所营事业之发展”,10岁的孙中山在读到这些时,虽然不能全懂,竟也“勃然兴航洋之志”。
又过了两年,兄长孙眉竟从海外归来,一来为了完婚,二来,他还带了一项任务——招募华人去檀香山开垦群岛。此时的孙眉与当年离开翠亨村时已判若两人。孙家好久没有这样热闹过,连空气中都充溢着喜气。家筵上的主角是孙眉,海外风土、异域人情、社会习俗,只听他娓娓道来。还有那边的风景,沙滩似金、海水如靛、紫山为屏、沃土为野。这些在13岁的孙中山听来,不啻摩西听闻“流奶与蜜之地”,就是一个红海横在面前,也休想阻挡住他远行的决心。
孙中山向父母提出随兄长一起去檀香山的想法,却被毫无商量余地的拒绝了,这让孙中山郁郁不乐了好一阵子。好在,机会并没有让他等待太久。转过年来的夏天,母亲忽然想去檀香山看看儿子在那里的事业,孙中山立刻请求父亲允许他同去。这一次,父亲竟然没有拒绝!孙中山此前从未离开过家,他只知道翠亨村与香山县有关,至于香山县之外,他从大人那里知道是中国,还知道“中国即是天下”。但是,对于这一点,他每每心中存疑,他总觉得中国之外,还有更广大之世界,而那更广大之世界,却并非都在天子统治之“天下”。而现在,他终于要亲眼见证这一切了。1879年(光绪五年)6月,13岁的孙中山随母亲启程了。他们先由水路到澳门,再从澳门登船去檀香山。澳门自那个时代开始就是一个喧嚣浮世,赌场、鸦片馆、花船、妓女充斥在这座繁华都市中。初来乍到的人们眼花撩乱于此的时候,孙中山却在心中暗暗背诵起:“内作色荒,外作禽荒,甘酒嗜音,峻宇雕墙,有一于此,未或不亡。”这是劝谏太康的〈五子之歌〉,是流传了数千年的《书经》中的教诲。这些句子于孙中山而言,不仅烂熟于胸,更溶入在他与生俱来正直的人格中。所以,那些对于一般人堪称诱惑的东西,实在大背孙中山之天性,令他对眼前的一切避之不及,甚至不愿登陆。
不过,短暂的澳门之行也并非全然不好,在这里孙中山终于见到了他一生不能再忘记的所见,那就是将要带着他远赴檀香山的“格兰诺去”号——一艘两千吨的英国巨轮。这个庞然大物让少年孙中山足足惊讶了二十几天。这二十几天的航程中,他细细观察它的每个细节,运转的机械、巨大的汽锅,还有船上的一根大铁梁——“这么重的一个梁,要多少人才可以把它装配好”。继而,又想到发明这个大铁梁的天才,竟然又想到外国人所做的东西,为什么我们中国人不能做,“吾立刻觉得中国总有不对的地方了。”
“格兰诺去”号巨轮是这次旅程的开始,而这次旅程还将对孙中山的毕生都产生深远之影响,正如他多年后的自述所说:“始见轮舟之奇,沧海之阔,自是有慕西学之心,穷天地之想。”
虽然中国人自《山海经》时就已有了对茫茫大海的传说与描述,但能够在远离大陆的汗漫无涯的大海上漂流二十几天,朝夕与风涛相伴,与海鸟相逐,这样的经历对多数中国人而言还是不多见的。大海上未见到长鲸吹浪,巨鱼如城,更未见三山青鸟,龙女夜叉——现实与想象总是那样的不同,而海那边的檀香山是否与想像中的会有些许相像呢?
二十几天后,巨轮靠岸了。孙中山终于踏上了夏威夷的土地,他第一次见到邮政局,感到外国人有这样的邮政制度实在便利。他第一次看到井然的秩序、有效的法治,民安物阜,这些记载在古书中的景象,他在翠亨村没有见到,但是在这遥远的异国他乡,却见到了。这些新鲜事物于少年孙中山而言,并不只是猎奇的满足,更引起他深深的思考。
本来孙眉接孙中山到檀香山,最初的打算只是让弟弟在自己的商店里帮忙,增长见识,学会谋生的技能。但正如孙中山在乡塾的先生所预料的——“此子养至成年,能为非常事业,小事不屑为,为亦无益”,孙中山对店里的日常稍一熟悉,便深感从商虽可以作为自立谋生的方法,但是对于人生的意义并无更大的价值。他认为,人生的价值,并不只在于自己能够生活,人生在世,一定还有其他的目的或原因。他很想进入学校学习,去了解西学之奥、去探索济世之用。孙眉见弟弟好学,也很支持,遂将孙中山送入了一所英国教会学校——伊奥拉尼书院(Iolani College,Honolulu)。在这里,孙中山学习了三年,他对各种学科都勤力学习。他尤其喜欢历史,喜读华盛顿、林肯、拿破仑诸西人豪杰的传记或史乘。
无论是在商店帮工,还是在学校学习,孙中山于所见所闻间,无时无刻不在思考。对比,他发现之前在翠亨村时,他思考无解的问题,在这里竟找到了答案。诸如:翠亨村的人为什么会遭到强盗的劫掠?那个被劫掠的人所说的法律是什么?在檀香山,他看到了。又如:在翠亨村时,每年香山县的官吏要来收税,家中如临大敌一般,乡人们看待纳税,竟与给官府行贿,或给黑帮交保护费没什么两样;而在檀香山,同样有纳税,但税制公平,程序合理,所以效果大为不同。尤其是法律为效之大,令孙中山印象最为深刻。他也常与志同道合的华人同学聚在一起,抵掌而谈,意气风发,造福祖国之想、拯救同胞之愿就在这数年的光阴中,油然而生,与日俱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