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11日,香港著名民主活动人士黄之锋在德国柏林访问期间向媒体发表演说。(图片来源:Carsten Koall/Getty Images)
【看中国2025年6月6日讯】(看中国记者卢乙欣综合报导)目前因“初选案”在狱中服刑的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遭指控涉嫌违反《国安法》,犯下“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6日遭到逮捕,被押解到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总裁判官苏惠德应控方申请,把案件押后至8月8日再讯,以让警方进一步调查。黄之锋未就本案申请保释,继续还押。
据香港明报报导,28岁被告黄之锋被控于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1月23日期间,在香港跟罗冠聪与其他身份不详的人士一起串谋,请求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及人员实施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制裁、封锁或采取其他敌对行动,以及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或中央人民政府制定及执行法律、政策进行严重阻挠,并且可能造成严重后果。
警方国家安全处也发布新闻稿指出,今天(6日)在赤柱拘捕一位28岁男子,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之“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以及《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25条之“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罪。
黄之锋去年11月因参与2020年立法会初选(民主派初选47人案),遭控违反港区国安法“颠覆国家政权罪”,并被判4年8个月有期徒刑,目前正在狱中服刑,预计2027年1月刑满获释。一旦这次最新指控的罪名成立,其刑期将由3年增至无期徒刑。
根据美联社报导,黄之锋6日身穿蓝色衣服出庭,身形明显消瘦,他在庭上听完指控后,只说“明白”二字。另据路透社报导,在返回拘留所前,黄之锋朝旁听席的方向挥手、耸肩及摇头。
针对此次对黄之锋的指控,香港人权资讯中心发布新闻稿强烈谴责港府再度滥用《港区国安法》,针对民主派的政治领袖进行策略性检控。
该中心指出,当局在相隔近5年后,突然针对黄之锋提出新检控,明显是刻意地安排检控时间,来避免法庭判处同期执行刑期的可能性,进而延长对黄之锋的监禁。
该中心续指,港府自2020年全面镇压民主运动以来,通过国安法律及其他法律的手段,大规模拘禁民主派人士与异议者;被控告违反《港区国安法》或是相关法例者,大多难以获得保释,导致众多被告遭到长期未审先囚,以及逼于压力被迫认罪。此外,港府还故意拖延处理2019年反修例运动超过7,300名被捕示威者的案子,拒绝明确决定是否作出检控。
该中心表示,当局此举旨在制造寒蝉效应,让市民不敢公开表达政治观点或者参与集会。
黄之锋于2012年以高中生之姿,在学校率领众人反对香港实施国安法的抗议活动。2年后,他在“雨伞革命”与“和平占中”活动中崭露头角,闻名国际。
2016年,黄之锋、罗致远与周庭等人共创香港众志,并于2019年“反送中”民主运动期间,积极寻求海外支持抗议活动,同时遭到北京当局贴上“港独”份子及“乞求外国势力干涉”等标签。香港于2020年实施国安法后,香港众志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