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2019年6月9日,香港抗争者举着“反对引渡到中国”的横幅和传单。(图片来源:Marcio Machado/Getty Images)
【看中国2026年6月3日讯】(看中国记者李净瑶综合报导)一名21岁女子从澳洲返港后,遭当局指控在2019年管有镭射装置及喷漆等物品,并依“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及“管有物品意图摧毁或损坏财产”两罪起诉。案件2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再讯,被告否认控罪,案件排期在6月29日开审,期间被准以原有条件保释。
女子事隔6年被控两罪
《法庭线》报导,被告陈昫菁,(21 岁,赌场职员),被控“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和“管有物品意图摧毁或损坏财产”两罪。控罪指她于2019年9月8日,在香港炮台山电气道218号至英皇道147号之间一段油街的公众地方,“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携有攻击性武器,即两个能发出镭射光束的装置”;以及“保管或控制3罐喷漆”,意图在无合法辩解的情况下,使用或导致他人使用或准许他人使用该等物品,以摧毁或损坏属于另一人的财产。
被告周二(2日)正式答辩,不认罪受审。控方表示有7名证人,并确认案中不依赖任何会面纪录或口头招认,案情纯粹涉及被告被警员截停,身上搜出相关物品。
辩方表示,只需要传召当中3名警员供辩方盘问,主要争拗被告管有物品的意图。同时,辩方亦对镭射装置由检获至送交化验期间的证物保管程序提出质疑,将争议证物的连锁性。
主任裁判官张志伟将案件押后至6月29日开审,预留1天审期,被告在期间获准以原有条件保释。
香港“反送中”运动与随后实施的《香港国安法》,引发了港府大规模的司法起诉与清算行动。从运动期间的街头抗争,到2020年后的民主派活动,当局透过各项罪名进行秋后算账。以下为几起具指标性的秋后算账与国安法案件:
1、民主派初选“47人案”
47名民主派人士及学者,因组织或参与2020年7月的立法会“民主派初选”,被指控企图透过取得立法会过半席位以无差别否决财政预算案,瘫痪政府运作,遭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
2024年,案件审判结果出炉,45名罪成被告遭判监禁4年2个月至10年不等。其中,戴耀廷遭判处10年监禁;邹家成判囚7年9个月;黄之锋判囚4年8个月。
2、冲击立法会案(七一冲突)
《美国之音》报导,2019年7月1日反送中运动期间,部分示威者闯入并占领香港立法会大楼达3小时,并在内部涂鸦及破坏设施。事后多人被控暴动等罪名。艺人王宗尧因暴动罪成被判囚6年2个月;民间集会发言人刘颕匡及社运人士邹家成(分别涉及此案与其他案件),分别被判监禁4年半至5年多不等。
3、支联会相关案件
已解散的“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支联会),其多名成员因举办或参与悼念六四事件的活动,及拒绝按国安处要求提交组织资料,遭到起诉。
支联会前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及邹幸彤,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目前持续还押及审理中。邹幸彤等人最初因拒绝提交资料被判罪成,但2025年经香港终审法院裁定上诉得直,撤销了该项定罪。
4、媒体与言论案件
多间被视为立场亲民主派的媒体或政治人物,因言论或新闻报导遭到当局指控违反国安法或煽动罪。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被控“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及两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于2026年2月9日遭香港高等法院判处监禁20年。此案件被国际媒体视为检视香港司法独立的指标。
来源:看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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