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院28日三读通过民法第1223条修正案,正式删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让财产分配更能依循立遗嘱者本意,立法院副院长江启臣敲槌通过。(图片来源:中央社/王飞华摄)
【看中国2026年7月28日讯】立法院院会今天三读修正《民法》第1223条,正式删除兄弟姊妹的特留分规定,未来民众立下遗嘱时,无须再保留兄弟姊妹依法享有的最低继承比例。朝野立委对此修法均无异议,全案顺利完成三读,并明定新制将于总统公布后6个月施行。
现行《民法》规定,继承人的特留分制度旨在保障法定继承人的最低继承权益,其中直系血亲卑亲属、父母及配偶的特留分均为应继分的二分之一,兄弟姊妹与祖父母则为应继分的三分之一。此次修法仅删除兄弟姊妹的特留分规定,其余继承人特留分制度维持不变。
近年来,社会不时出现因兄弟姊妹主张特留分而引发家族争产、甚至对簿公堂的案例,外界认为现行制度未必符合现代家庭结构与财产安排需求。修法支持者主张,应尊重被继承人的遗嘱自由,让个人得依自身意愿分配遗产,同时减少不必要的继承纠纷。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今年4月1日曾并案审查20个修法版本,均由国民党立委提出,朝野立委当时即对删除兄弟姊妹特留分方向取得共识,条文保留送朝野协商,同时要求法务部提出配套修法,以兼顾继承制度公平及弱势权益保障。
法务部随后于6月2日预告《民法》修正草案,除主张删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外,也提出多项配套措施,包括增订继承人“特别贡献”制度、完善遗产酌给规定,以及新增归扣与特别贡献请求的适用期限,希望兼顾遗嘱自由、实质公平及弱势手足保障。不过,本次立法院三读版本仅通过删除兄弟姊妹特留分,法务部所提其他配套修法,以及部分民进党立委提出内容相近的修正条文,并未一并纳入。
立法院院会审议时,国民党团提出再修正动议,保留删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内容,但对《民法》第1149条、第1165条及新增第1173条之1、第1173条之2等修正内容,决定不予修正或增订。院会处理过程中,各党团均未提出异议,条文顺利三读通过。
此外,朝野三党团也共同提出《民法继承编施行法》修正案,新增第12条规定,明定此次修正的《民法》第1223条将于公布满6个月后正式施行,并不适用施行法相关过渡规定,让继承制度有充足的调整与适应期间。
此次修法被视为我国继承制度的重要变革之一,未来兄弟姊妹将不再享有法定最低继承保障,民众可依遗嘱更自由地规划财产分配,但配套制度是否仍需进一步完善,以及如何兼顾特殊照顾、长期扶养等情形的公平性,仍有待后续修法与实务运作持续检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