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理性交流,拒绝谩骂。限350字。(为了读者安全,禁止发网址.)

排序
分页:
  • 1楼
    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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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楼
    作者可称大律师啦,以其之矛攻其之盾,照着说,精神病无罪!太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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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楼
    论据甚好,辩护有理,但中共不吃这一套,牠非杀一惊百不可,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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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楼
    共產党是人治社会,不耍发梦了,
    胡佳將 是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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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楼
    我认为这个案子很简单:根据被害方提供的材料[1]临查对白及室内盘问,有理有节;[2]根据被害方招供其两次赴京向伤害人赔礼道歉并认可赔偿1500元人民币;[3]在1与2的前提下,伤害人持水果刀大开杀戒,以致被害方6死多伤。
    如果法官是一个人,自会判决如下:如此双方,皆为神经病患者!...不予以法律视之... 退庭!!!如果法官是条狗,那就要看它忠实于何方神圣了,一般来说,应该是对穿着打扮好一些的人摇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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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楼
    救救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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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楼
    立即停止中共政权,让杨佳负责他应有的责任来,强烈要求中共停止为了保全政权对中国公民的任何不公正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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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楼
    妙!妙!妙!妙1妙!妙!妙!妙!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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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楼
    但愿如此!为杨佳真诚祈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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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楼
    高论,实在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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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楼
    中共会让杨佳活着吗!真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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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楼
    说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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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楼
    高论。佩服。你找的台阶非常好,但愿它还有有一丝理智,或着天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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