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民若賊為哪般?——誰剝奪了我們的知情權

作者:東海一梟 發表:2002-12-22 18:09
手機版 简体 打賞 0個留言 列印 特大

東海一梟

從奴隸社會、封建社會到所謂社會主義社會到當今「初級階段」,我們總是被統治者小心慎密地「圈養」著,從身體到思想到精神。古時候,被奴隸主,被歷代歷朝帝王,「解放」前,被蔣介石集團,「解放」後,被號稱偉大正、三代表的共產黨!

我們今日的體制名義上是社會主義共和制,實質上,是與封建體制一脈相承的!以前,是封建帝王的家天下,而今,是一黨獨大的黨天下。本質上都是專制!而在堅持「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愚民政策,在剝奪民眾的知情權方面,近十幾年來,更可謂變本加厲,更上一層樓了。

什麼該想什麼不該想,什麼該說什麼不該說,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要由上面說了算;什麼該聽什麼不該聽,什麼該看什麼不該看,也要由上面來決定。鐵屋子越來越嚴密,對於國事、世事,對於歷史、現實,對於國家的重要決策、政府的重要事務以及社會上發生的與普通公民密切相關的重大事件,人民有太多太多的「不知道」。

例如,不知道各級領導的富有程度(別說黨國領導,就是小小鄉長縣長的財產數,我們也無從得知);不知道「三年自然災害」究競是自然災害還是政治災害,死亡人數究竟幾何?不知道六四事件中,天安門前到底死人了沒有,死了多少?不知道老江化一億五千美金購買空中御騎被裝上竊聽器的傳聞,今年五、六月份大慶數萬工人上街示威遊行的消息,是謠言還是真有其事;不知道三峽工程、國家大劇院上馬的內幕;不知道獄中關了多少良心犯、政治犯、反腐記者民主鬥士?…。我們不知道「繁榮」盛世的假象下蘊藏著怎樣的危機,燦爛輝煌的的光環下有著怎樣的黑暗!新聞被封鎖,輿論被導向,真相被掩蓋,事實被扭曲,歷史被割斷,現實被幻化,真理被遮蔽…,我們被剝奪了起碼的知情權。

甚至與人民生命直接相關的刑事案件的信息,也往往對人民嚴封密鎖。去年11月,令北京人談之色變的兩起「敲頭」系列搶劫案的5名「悶棍殺手」被依法執行死刑。據報導,這兩起案件中的罪犯都是外地流竄來京人員,他們作案的手段均如一轍:採用從背後暴力襲擊的手段,搶劫被害人財物。他們自1999年8月至2000年8月短短的一年間,光天化日之下在北京市市區內的地下通道、過街天橋等處,採取用鐵棍、鐵錘等擊打被害人頭部等殘忍手法,先後偷襲了70人,打死12人,打傷58人,搶得大量財物。一個很偶然的情況下,有兩名罪犯鬼鬼祟祟的行蹤被保安人員發現並上前盤問,犯罪份子做賊心虛言行十分可疑而被扭送公安機關,該案才得以偵破。否則,或許還會有更多的無辜百姓成為犯罪份子的棍下之鬼。在此之間,「敲頭」案一件接一件發生,無辜市民一個又一個受到傷害,而公安機關則一直保持沉默,直到犯罪份子被抓獲。

為此,查慶九先生在《公開公民知情權與政府信息問題再度浮出水面》一文中責問道:「在接連發生數起案件特徵和作案手段基本相同的案件後,如果公安機關能夠通過新聞媒介將案件情況和犯罪份子的作案手段公之於眾,提醒廣大公民外出時提高警惕,提防周圍可疑行人的侵犯,那麼,或許犯罪份子在作案時就會有所顧忌,而且由於行人警覺性的提高,他們也不可能如此容易得手;果真如此,死12人、傷58人這兩個讓人觸目驚心的數字或許能夠減少許多。也許有許多理由令有關部門保持沉默,比如他們相信自己的破案能力,很快就會將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抑或他們擔心向市民公布真相會弄得人心惶惶,影響社會穩定。然而,所有的理由在無辜市民12死、58傷這兩個慘痛的數字面前都顯得是那麼的蒼白無力」。

類似事情,不知道有多少!人民一直被要求著逼迫著擁護共產黨,向黨交心,在政治上思想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卻從來不見黨向人民交心,與人民保持一致。中國人民,所有的底層百姓,包括許許多多黨員幹部,在不同程度上,都是生活在謊言、欺騙之中,生活在密不透風的鐵屋子裡。

誰若看了不該看的事,聽了不讓聽的話,讀了不許讀的文章,登了不准登陸的網站,輕則「批評教育」,靠邊站,重則鐐銬監獄侍候。前不久從網友寄來的材料中獲悉:據悉,甘肅省異見人士李大偉,因去年從海外網站下載了五百篇文章並列印出來,以及利用電子郵件和電話與海外「反動」人士聯繫,於去年四月被公安局拘捕,上個月二十四日被甘肅省天水市法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十一年!老梟當時看過這則信息之後,全身發冷,兩眼冒火,真不知今夕何夕!難道周厲王秦始皇朱元璋雍正康熙等又還魂了嗎!

《憲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在新聞活動中,《憲法》規定的這條權利的主要內容於是邏輯性地包含:(1)公民有權通過新聞媒體獲得和傳播國內外信息,參與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2)公民有權通過新聞媒體對國家的重大事務、國家工作人員實行監督,尊重和保護新聞記者採訪,報導和反映真實情況的權利;(4)公民有權獲取知識,參加娛樂,滿足文化生活的需要。(參見顧理平《新聞法學》第97頁)這裡顯然包括作為權利主體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享有知情權。知情權是公民實現其他民主權利的基礎。因為人們先要知情,才談得上去行使其他的權利。1990年新聞出版署的《報紙管理暫行規定》規定了報紙「宣傳中國共產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方針和政策;傳播信息和科學技術、文化知識」的職能,可以推理受眾有從報紙獲取黨和政府的方針政策和各種信息、知識的權利。(參見魏永征《中國新聞傳播法綱要》第53頁)

可見我們的知情權是有憲法保障的。共產黨的十三大報告也曾提出「重大情況讓人民知道,重大問題經人民討論」。許諾給人民「知情權」。知情權的內容不僅僅侷限於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執政黨的大政方針,還應當包括政府掌握的一切關係到公民權利和利益、公民個人想瞭解或者應當讓公民個人瞭解的其他信息。除了受保密法規定不能公開的信息以外,任何信息,只要公民想瞭解,那麼,政府就有義務提供。

但中國人民的知情權和其它人的基本權力一樣,只停留在憲法文本和報告文件上,用以自欺欺人。我國法律上對「知情權」並未作明確規定,黨和政府一直致力於新聞封鎖,禁絕信息的即時流通與全面傳播,知情權被政治紀律取而代之,被特權集團、政黨利益棄如敝屐。。

黑手早已伸向了有自由王國之稱的網際網路。在大多數國家千方百計拓寬網路提高網速加快信息流動,大踏步奔入信息時代之時,我們的政府卻化巨資降低網速封鎖網路,努力把國際網際網路逐步變成中國區域網!這真是向「三個代表」口號甩下的最響亮的耳光!既怕國內的人知道國外的事,也怕國外的人知道國內的事:不知道他們究竟幹了多少見不得人曝不得光的醜事、惡事,對國內外人民要如此防範、警惕、戒備森嚴?

可憐可悲的中國人民啊,什麼時候才能擺脫為牛為馬、受壓受剝,為豬為犬、受騙受欺的命運,享有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的人民早已擁有了的知情權,享有公民的自由和尊嚴?七律二首抒憤曰:

其一
聊從網上尋知已,敢向人間喚自由?
到處牛皮加馬屁,滿街狗肉挂羊頭。
諸公早蓄三年艾,一葉先知萬里秋。
北望神州何處是,飄搖落日系危樓。

其二
乾坤顛倒正邪淆,拍遍欄杆一怒號。
媒體爭歌堯舜世,山雞競插鳳凰毛。
眾芳萎絕成三垢,惡棘叢生接九霄。
欲立陽春先破舊,同傾熱血奮磨刀。


(新世紀)(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榮譽會員

歡迎給您喜歡的作者捐助。您的愛心鼓勵就是對我們媒體的耕耘。 打賞
善举如烛《看中国》与您相约(图)

看完這篇文章您覺得

評論


加入看中國會員

捐助

看中國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