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我們的城市收容隊都干了什麼?絕對真實……

發表:2003-01-10 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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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這樣的方式管理城市,我們的廣州居然還說十項現代化已實現了七項,詳見今天的新浪網的新聞。
  孫敬
  二零零二年九月九日對於週一平來說是個特殊的日子,這是一個世界觀的分水嶺,在這道分水嶺的兩邊,可能是他從此截然不同的人生。
  作為一個九九年畢業的大專生,二零零二年九月六日是週一平的父親生日,他回到老家。二零二年九月九日回到長沙,想找一份工作,他在長沙郊區與人合租了一套民房,當天晚上九點多鐘回到家,發現自己把鑰匙弄丟了,便在樓下店舖和人下像棋,等待合租的同伴回來。
  「大約十點多鐘的樣子,有幾個身穿便服的人突然鑽了出來,問我們有沒有身份證。」週一平回憶道:「我的身份證恰好在前幾天回家的車上被人偷走了,我當時拿出自己的學歷證想證明自己人的身份,後來的兩個穿警服的人就轉頭去問其他人,但一個便衣說學歷證不行,要身份證,我只好把當天的車票拿給他看。」
  週一平最終還是被帶走了,「他們說車票不行」,一齊帶走的還有樓下二十歲的丁起,他在樓下的工藝店當學徙,被抓的時候,正在旁邊的雜貨店裡看電視。
  週一平兩人被帶到附近停在暗處的一輛昌河車上,司機載著他們在附近轉了轉,幾個便衣過來詢問抓了幾個人。
  「當時車上一共有六個人,我們被強迫擠在只能坐四人的後座。」週一平說當時自己帶了手機,當即打了一個市長熱線,講了自己的情況,電話那頭提議他給工作人員講一講好話,因為便衣是在週一平的住處看到的學歷證,並且他認為學歷證也是一種有效證件,按照國務院於1982年發布的《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收容遣送辦法》所規定的內容,只要在城市有固定住所,合法證件與穩定經濟來源就不能被收容。
  「我當時就把手機給一位工作人員,要他們聽一下電話,因為打電話之前我們已經講了許多好話,」九月十五日的陽光從樹梢撒下,週一平仍然沒有忘記這一段屈辱的記憶,眼神顯得有些不對。
  「態度很惡劣,經常罵人,當時一位穿白襯衣的便衣狠狠的對著我吼,說打什麼電話,告訴你,打什麼電話也沒有用,並使勁的推我。」
  又抓上來兩個人,都是夜裡在外面散步的人口,有一位便衣開始埋怨,說還不夠數,要其他人隨便抓幾個回去,完成任務就行了。
  後來證明,他們甚至抓了好幾個長沙人。
  所有人在附近的派出所登記,週一平等人在登記室裡聽到一個便衣說起自己昨天晚上輸了三千塊錢的事。小小的登記室裡擠滿了人,週一平數了數,正好二十五個,每一個人都按了手印,工作人員極不耐煩,粗暴的抓起週一平的手在紙上狠狠的按了下去,一個個的吆喝來吆喝去,房間牆角裡有一部電視,正在放梁朝偉主演的《黑獄斷腸歌》,講一個記者因得罪了警長而被陷害。房間裡所有人噤若寒蟬,窗戶外圍滿了附近聞訊趕來的居民,像是參觀一種久違的動物。
  房間裡大部分人是民工,被登記工作人員的大呼小叫嚇壞了,有幾個人要求打電話給家裡,被厲聲拒絕,牆上有一部磁卡電話,有幾個帶了磁卡的人開始拔電話,再一次遭到厲聲喝斥,並被告知,再打電話就要將磁卡沒收。
  週一平當時的心情還比較好,饒有興趣的看著電視,他認為自己多少也不能算是一個「無合法證件,無穩定經濟收入來源的流浪乞討人員」,不可能被送到收容所。
  事件的發展並非如他所願,當梁朝偉開始在監獄裡被人毆打時,有幾個人已經被隨即趕來的親人,朋友帶走,緊接著,週一平和其他人再次被推上麵包車,朝夜色中馳去。
  當夜十一點半左右,所有人被送到窖嶺收容所,車子一進院,週一平就發現整個院子裡停滿了數十輛大大小小的警車,排隊下車進入另外一個院子,兩旁站滿了便衣,四周窗戶裡擠滿了驚恐,慌亂,憤怒的眼睛,每一間房子裡都關滿了抓來的人,不時有人大喊大叫,有人使力踢著緊鎖的鐵門,院子中央還站著黑壓壓的一群,嚷聲一片。
  四周燈光很暗,週一平和大家站在三排,一個個的點名,點一個就到前面的一張桌子上簽名,他這個時候才發現心裏有些害怕,這個場景象極了他平常從電影裡看到的黑獄,他忍不住想起剛才看電視時,梁朝偉在監獄裡的情況,忽然感到情況越來越不對勁了。
  他見旁邊站著一位面目較為慈善的警察,斗膽走了過去,問他這是在長沙的哪一個地方。
  「我當時感到很害怕,想起平時聽人講起監獄裡的一些事,就想打個電話給一個表哥,他在長沙一家出版社工作,有長沙戶口,想他來接我出去。」
  事實上,週一平剛拔通電話,手機就被收容所的人搶走,「我當時很生氣,也顧不了那麼多,大聲責問那人為什麼搶我東西,旁邊有幾個送人過來的警察聽到聲音,就看著這邊,那個人就把手機還給了我。」週一平說自己怕他們再把手機給沒收,就沒有再敢打電話。
  簽名時,有一欄的內容為:「是否帶有錢物」,週一平說到這裡時仍是恨恨不平,「當時好幾個人圍著我,要我快點簽名,要我寫『無』,我就說自己帶了錢物。」
  週一平拒絕簽字,其中一位威嚇他:「你簽不簽?」這時旁邊一個人說:「你的錢物,我們會替你保管。」
  「當時我很反感,我明明帶了錢,為什麼要說『無』,即使收容所會替我們保管,那也應該寫清楚帶了多少錢?什麼東西?交由誰保管啊?」事實上,後來根本就沒有替大家保管錢物,這致使許多人在收容所裡被洗劫一空,但這是週一平所沒能想到的。
  「這種做法從根本上就是錯誤的。」省民政廳一位官員在接受採訪時說:「收容所對被收容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與道義。」
  所有人被強迫簽字後,關到八號房。
  八號房總共不過一十六平方米,有一個廁所,週一平數了數,一共關了一百來人,廁所與房間之間沒有隔開,裡面有個人正蹲著拉屎,而他面前地上,赫然躺著兩個人。在這擁擠的房間裡,所有人都毫無隱私,羞恥可言。所有人都被迫站著或蹲著,因為人實在太多了,週一平幾次試圖坐下,都因為太擠而告終。最終,他抱著雙膝強行坐在屁大的一塊水泥地上,房間瀰漫著一股令人作嘔的味道。
  「我覺得自己呼吸都已經很困難了,人太多太擠。」被一起抓進去的丁起說自己整個晚上也沒能合眼,終於嘔了起來,「那味道太難聞了。」他說。
  門口有人在不斷的使勁把鐵門踢得「嘭嘭」響,大聲呼叫:「放我出去」有些人已經忍不住開始漫罵。不時有工作人員到門口喊某人的名字,被叫的那個人興沖沖的被帶走,週一平問工作人員為什麼他們可走,沒有人願意回答他,招來的是白眼與咆哮。
  「丁起說是因為這些人家裡出了三百塊錢,我就問他們,即然是當成三無人員給抓進來,為什麼出了錢就能走人。」
  文散林對一位收容所的人再次出示自己的車票,卻被告知上面沒有寫起點站,終點站,不能作數,而實際上,從桃江到長沙的所有車票都是這一種。
  一點多鐘的時候,週一平再次對前來叫人的工作人員說為什麼交了錢就可以出去,並說要將此事報導給媒體。
  「他們當時衝著我凶,說記者算什麼東西,要我老實一點,但過了一個小時的樣子吧,這個人又回來了,對我說他們這裡不收錢,也不放人。」週一平認為他們可能是出去商量了一下。可能是真的怕被媒體知道。
  三點多鐘的時候,週一平搶到一個位子,抱著雙膝睡了,醒來時發現自己雙腿麻木得不行,站都站不起來,便用手使勁的捶。
  第二天開飯時已經是九點多鐘了,週一平發現房間裡已經少了二三十人左右,都是被親人,朋友「買」出去的,吃飯的時候,週一平發現旁邊九號房裡有一個小孩,便問他多大了,小孩子告訴他自己八歲。
  這個時候,他發現丁起已經走了。後來才知道,丁起的師傅回家聽到他抓走了,便去了派出所。「請客吧,還有什麼辦法,他們一下去了七八個。」他的師傅說。結果當天晚上丁起便從收容所放出來了,「未免讓人懷疑這個收容到底是想幹什麼?」
  所有人被迫蹲在地上,約有一千多人的樣子,排隊領飯,每人二兩左右,四五瓣豆腐,幾根干蘿蔔,飯極為粗劣,堅硬,朽壞,令人難以下嚥,文散林吃出幾粒老畜屎一樣的東西,嘔了起來,卻發現已經嘔不出任何東西。八成以上的人吃了幾口,因實在太難吃了,就沒有再吃。
  「那種飯就像糠一樣難吃。」這時有人說自己有暫住證,有身份證。「我不知道他們怎麼把有證的也抓進來,可能根本就是亂抓一氣。」週一平的眼裡有幾絲忿恨的樣子說。
  旁邊有一個小賣部,一瓶娃哈哈和一筒只有一塊錢的餅乾在這裡被賣到三塊。有不少人因吃不下飯,只得掏錢賣餅乾與水,週一平什麼也沒能吃下。
  週一平對這件事憤憤不平的說:「我們講話時被大聲責罵,說要我們老實一點,不許亂動,大夥都得蹲著吃飯,他們卻在旁邊恥高氣揚的走來走出。可是我們要買餅乾和水時,卻沒有人說我們不老實了,有三四成的人被迫用高價買了。」週一平說:「當時情況很混亂,買東西的人在站起來走來走出,在小賣部窗口前擠來擠出,卻沒有人再說他們不老實了,沒有排隊了,沒有蹲下了。這是為什麼?還不是因為錢。」
  「吃飯時,一個五十多歲的老頭,後裡抱著一大捆行李,他沒有吃飯,離開隊伍,跪在一個領導模樣的人身前,所有人都詫異的看著他,聽見他說請求領導放了自己,因為他有一個小孫子不見了。他正在哭,旁邊一個年輕一點的工作人員把他拉了下去。」
  「過了一會,他又走到那位領導前痛哭流涕,再一次跪了下去,我們都不忍看了,那個領導模樣的男子站起來,踢了他幾腳,把他趕走了。」
  「看著令人心酸,太不像話了,那時候,誰也不會想到,他也是一個人,一個有妻子,有朋友,有親人,有尊嚴的人。」
  所有人重又被趕回房間裡。
  收容所沒有開中飯,許多關著的人大聲喊叫,說餓,偶爾有人提著一個水壺來送開水,下午二三點多鐘,一個工作人員要益陽地區的人出去,週一平隨著一群人出了房間。
  趁著清點人數的時候,週一平花三塊錢買了一筒餅乾,他實在太餓了。
  所有益陽地區的被收容人員被送上一輛大客車,車頭掛著一塊「收容遣送專車」的牌子。
  四點二十分左右,週一平被送到益陽金銀山收容所,他被關四號房,一共十個人,大家互相說起各自的遭遇。
  這個時候,「我才知道自己還算好一點,沒有被人搶走東西。」週一平說。賀小安,南縣人,他開始講述時,眼神裡充滿悲憤:「我當時帶了將近兩百多塊錢,關在一號房,剛剛進房,就被四個人緊緊圍住,大聲對我說:『洗澡』。」他向我們模仿那些人說話的語氣。「我就問他們為什麼要洗澡,有一個人馬上就打了我一耳光,其他人按住我,問我懂不懂規矩,說進來的人都得洗澡,他們又大聲說:『脫衣』。」賀小安站了起來,一再模仿著他們的語氣,那裡面有著凶狠。「他們要我把衣服放在外面,到廁所裡去,我看了看其他人,每個人頭髮都是濕漉漉的,看來是都洗了。等我出來時,發現口袋裡的錢不見了。」
  賀小安並不是一個,張澤安在這個城市的郊區以做煤為生,九月九日晚,他在高橋散步,碰到便衣。當時關在二號房,身上有二百來塊煤錢,他拿出二十塊錢給一個帶有手機的室友,想打個電話給妻子,怕他擔心,被拒絕。也是要他洗澡,把衣服脫下,錢失蹤。「差不多每一個進來的人都是這樣,錢被人家搶光了。」他說。許多人都經歷了相同的人和事,他們不敢說出來,因為經驗告訴他們這樣做的後果是一頓暴打,而且,不會有人來理會。
  後來我們在張澤安租住的民房,一個地下室,陽暗潮濕之中,見到了他的妻子胡春喜--一個三十歲左右的農村婦女,他們有一個六歲的孩子,房子後邊有一張床,前邊放著煤爐,屋前空地上有一些散煤和少量做好了的煤餅。當我們把消息告訴胡春喜,她的臉上顯然有些驚慌,抓住記者衣袖問怎麼辦?當地的一家報紙曾經以他們夫妻倆做過一期圖片專題,叫「都市裡最後的賣煤人」。據說他所能提供的煤,覆蓋的範圍遍及附近數里內的大小酒樓,飯館,居民。這裡做煤的僅有胡春喜一家,此事發生以前,他們夫婦倆的生意曾經一度很好。直到從張澤安失蹤後的九月十日起,就再有沒有送過煤了,「有一些人來賣煤,我一個女人拖不動板車,人家就走了。」胡春花看著門外成堆的散煤,臉上憂戚,最近幾天,丈夫忽然消失不見,這個女人一直生活在驚恐與不安中,直到我們告訴他張澤安已經被送回原籍。我們在附近一家飯店吃飯時,老闆正在為沒人送煤而擔心,因為張的失蹤,這一帶的居民忽然感到生活中的不便,他們到更遠一點的地方買煤,但「人家不願意送,太遠了,說划不來。」張澤安被送回湖北,九月一十七日,胡春花給農村一位親戚打了電話,希望他能夠早點回來。
  吃完晚飯,一個女的過來問有沒有人要打電話。
  一個市內電話是一塊錢,打長途則要交三塊錢押金,當然,「押金是不能退的。」
  李奏飛被抓進來時正在工地上,被一個便衣帶走,他在工地白天工作十小時,晚上還要工作八小時,每天的工資是三十塊錢,不包吃,住在工地上,他說還有幾個工友也被抓了進來。因為身上沒有錢,他向關在一起的喻述平借了五塊錢打電話,問家裡有沒有扮禾。這是一個高大木訥的漢子,說家裡只有妻子和一個五歲的兒子,有六畝田要扮禾,那個女的見他隻字不提要家裡來接他,對他說:「你要不要她來接你?不要她來接你你還打什麼電話?」
  她見李奏飛還在問,就說:「再打!再打就要交錢。」李奏飛恨恨的放下了電話,他一共和妻子說了不足一分鐘。
  下午又走了三個人,無一例外的交了三百塊錢才走人,都說在裡面實在呆不下去了,週一平說:「那怎麼算是人呆的地方,哪個願意出錢啊!可見他們(收容所)太黑了。」
  週一平說他們太黑了是因為收容所有人告訴他這三百塊錢是收的伙食費與車費,可是益陽到長沙最高車票價是三十塊錢一個,伙食費更談不上。「每人一碗飯,每天只能吃兩餐,沒有油,天天吃東瓜,大家都餓得不行。也不提供開水,比長沙還不如。」
  有人不斷踢門,發泄心中的怨氣,有人開口大罵,四號房有人開始長篇大論,說為什麼抓人,一個工作人員說那間房關著三個瘋子,沒有提供任何東西。週一平手機快沒電了,關掉手機,他發現房中四周的牆上寫滿了字,有些是用筆,有些是用泥土,石塊,刀片刻上出的,他躺在水泥上,旁邊牆上有一串字:「沒有良心,一天吃兩餐,一餐二兩米,還要收一十五塊錢一天的伙食費。」
  「我們當時沒有在意,因為沒有聽到出去了的人說要交伙食費。」
  「這簡直就是一個黑店,黑店被發現了還能得到鏟除,可是收容所卻明目張膽的把人抓進來,要收住宿費,伙食費,車馬費,比所有的黑店還要黑。」
  「我們出去打工,也算是為本地經濟做了貢獻,我們在自己的國家合法勞動,為什麼要抓我們,這不是對勞動光榮的最大諷刺?」游介強是益陽赫山人,說沒有通知家裡。「家裡太窮了,我有兩個小孩子讀書,還說勞動致富,我們不能在自己的國家裡出賣勞動力?無緣無故把我抓關起來,還要出錢才能放,這算什麼社會?」他顯得極為氣憤,但還是希望收容過幾天能把自己放出去。
  「我們越想越生氣,」週一平說:「當時我覺得自己對這個社會失望極了,開始反感,我們都是正正噹噹的一個人,不偷,不搶,不拐,不騙,努力工作,憑什麼要把我們關起來?憑什麼?憑什麼還要我們出錢才能放人。我們又沒有違法。」
  「我想我已經開始有對社會進行報復念頭。」週一平坐在五號房裡對大家說:「但是我害怕自己真的會變成那樣。」他認為自己多少還算一個受過高等教育的年輕人,對生活曾經抱著美好的想法,「我有一種被社會拋棄的感覺,發現他為什麼要這樣對待我們。這一件事對我們的影響太大,居然一個走在路上的人,合法勞動,尋求美好生活的人都隨時能被無緣無故關押?我真的害怕,我憑什麼還要相信其他的什麼承諾。」和其他人一樣,他們覺得這種社會不公正的待遇,仇恨開始在心底萌芽。
  「牆壁上刻得最多的字是『金錢社會』『腐敗』等字樣。」代致厚說。
  「有一條是說『出得此門,必報此仇』,還有一句可能是個上訪的留下的,說什麼『趙建新舉報不成,反而被關。』下面的落款是二零零二的四月。」從這些字句或許可以體會到他們的心情,「他們只是比我更早一步到這裡來,也開始仇恨這個社會。」
  「有一個地方記著『今天被打了一耳光』。我們當時認為又沒有違法亂記,他們怎麼會敢打人。」但後來的發展證明了這只是他們這種一廂情願的想法是多麼的幼稚。
  六點多鐘的時候,週一平聽到旁邊有兩個女孩子大聲哭泣的聲音,「有幾個收容所的人在喊不許哭,他們覺得太吵了。」可哭聲並沒有停止,反而更加利害。
  「她們每天都哭,有時早上剛起床就哭,有時半夜也會哭,一哭就是二三個小時不斷。」代致厚說自己也不知道她們是誰,只是一聽到她們哭,心裏仇恨就多一些:「我從來就沒有見過有人那麼哭!他們有沒有同情心,並且我後來才知道他們最大的也只不過是一十五歲。」
  從晚上開始,大家就多次要求工作人員提供開水,因為大家一天沒有喝水,「幹得利害」。但收容所的人告訴他們,「這裡從來就不提供開水」,週一平提出願意出錢買水,被拒絕。
  他們對好幾個工作人員要求,屢次遭到拒絕。
  週一平幹得冒煙,他拔了市長熱線。
  接電話的是個女聲,態度很好,週一平向他講了這裡的情況,說他們需要水。
  「她當時要我打電話給民政局。」週一平當即拔了,請求對方解決。
  「過了好一會,有幾個人怒氣沖沖的來到我們房間外,責問是誰用手機打電話到了市委,我們沒有人承認,他們就在門外商量了一下,用手機拔了電話,週一平早就把手機關了。他們出去了一會,進來一個人,對我們說要買水的交錢。」
  「他說水二塊錢一瓶,後來一看,是在外面只賣八毛錢一瓶的桃花液。」「過了一陣子,我們房間裡忽然進來六七個人,要我們交出手機,見我們沒吭聲,有個女的就說,把手機放到這裡,他們就放人。沒有人說話,有三個男人就來搜。」
  他們搜身,沒有人反抗,沒有發現手機,就去提被子,這時候,那個女的又說說話了,「要他們使勁,手機掉下來了也沒有關係。」
  「後來他們看到了那個袋子,那是代致厚的,他把手機藏在裡面,我們把那個包抱過來,大家圍成一圈,週一平拒絕讓他們把那個包帶走,他們一看手機在裡面,就要三個人來搶,被大家趕走了。」
  代致厚說:「當時有一個年紀較大的嚇噓他:『週一平,你最好小心一點,等公安局的人來了,有你好看。』」
  「還有一個人罵週一平是婊子。他怒火中燒,回罵那人,那人要他等著瞧。」
  隔壁房間裡開始有人在罵,那兩個女孩子不停的哭,週一平聽見工作人員的談話,才知道這是兩姐妹,廣西人,一個十五歲,一個十四歲,被人拐賣到這裡,自己報警,「卻被送到這裡關起來了,這真容易讓人想起一句話-------才出狼窩,又入虎口。」
  「我們都感到不平,人家已經不幸了,你不去抓人販子不說,關在這裡飯都吃不飽,還要等著他家裡拿錢來換,她們又不是三無人員。」
  「民政局是幹什麼的,向政府求命,難道就是這樣一個後果嗎?」
  週一平弄了一塊細木板敲門,但是,他沒有想到,這一塊木板,徹底改變了他對社會最後的一點希望。
  「一共進來了三個男人,兩個較高,那個較矮的好像是他們領導,動手的是他,三個進來,要把週一平拖出去關到另外一間房,他不肯,那三個人就來拿木板,週一平沒有給,這時他們使勁拖,那個較矮的忽然踢了他幾腳,週一平摔倒在地上,倒在門後,頭撞到鐵門框上。」
  「當時我頭疼得要命,很暈,這時那個矮個子衝上來抓住我,猛地在我頭上用力打,我頭得更利害,拚命躲,其他兩個人按住我,當時情況很亂,室友們勸他不要打了,他邊打邊說:『你敢打幹部』,實際上自始至終,我都沒有打他一下,他們把我推到門後,擋住別人的視線才打。關上門,走了。」
  「他那意思好像是說只許幹部打人,不許人打幹部。」代至厚說:「邊打邊說你敢打幹部,無非就是掩人耳目,其實他也知道不能打人,可是,他知道不能打人,卻還需要要打,這不是知法犯法?」
  「週一平根本就沒有打他們,一個是不敢,再一個是他們有三個人,能打得過嗎?我們都呆了,沒有想到他們真的敢打人,後來一個叫賀小安的室友喊別打了,喊了幾聲,他們沒理,上去拉住那個人的手,他們才罷休。」
  當天晚上,週一平頭疼得利害,一個晚上沒睡,「他對我們說他出去了一定要報這個仇,眼神很嚇人。」關在一起的游介強說。「下午我們說要打電話,沒有人理,喊了很久,他們派一個煮飯的拿來電話,可能是打了人,不敢再面對我們吧?」
  週一平花三塊錢打了一個電話,第二天一早,就有人把他接走了,交了三百五十塊錢,收容所告訴他,收的是伙食費,週一平在裡面一共呆了四天,其他人還在等待,沒有人出錢,他們就只能希望收容所放人。
  但不知那一天要等多久。
  他們還要關多久?
  對於打人一事,益陽市民政局表示不知道,說還沒有聽到人匯報。
  「難道他打了人,他還會跑出跟領導說,『領導,我打人了呢!』啊?」
  金銀山收容所站長李孝輝在電話裡推說自己正好出差了,「我們這裡從來不打人,我們都是罵不還口,打不還手。」他開始時極力否認,說這裡絕對沒有打人,但後來狡辯說打人的不是他們站裡的人,接著又在電話裡說:「我們這裡舉行九運會,工作都開展得很好,你要不要來報導一下。」
  「記者問他們是按什麼收取三百五十塊錢的費用,他開始說沒有這麼多,後來又說,生活費要看被收容人的家庭情況,如果家庭情況好一點,我們就多收一點,如果差,就少收一點。」記者問他憑什麼判斷一個人的家庭情況,他沒有回答。
  「這聽起來就像土匪的邏輯,你有錢我就多搶一點,你沒錢我就少搶一點。」週一平聽到這件事時說。
  李孝輝表示當天馬上趕到長沙來,要和記者見面,當天晚上,記者在外地接到他在長沙打來的電話,說想要談一談,被拒絕。
  採訪後記
  九月一十七日,記者再一次找到週一平,他仍然沒有忘記挨打的屈辱經歷,因為還不知道記者的身份,他說想報仇,我問他要怎麼報仇,他說:「你就等著瞧吧!」然後是長久的沉默。
  《中國青年報》曾經有一篇署名文章問得好:一個人在街上走著,即便他沒有帶證件,我們憑什麼來確定這個人沒有合法證件?有什麼資格要求他告知住所?又有什麼權力命令他公開自己的現狀?難道一個沒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本身居然還不如一張貼著照片卻不會說話的紙,更能夠證明自己可以合法上街嗎?按照這樣的邏輯,所有外出旅遊的人豈不都成了盲流!
  很顯然,收容遣送原本是做為一種社會救助行為而被執行,但對於該制度的投訴與不滿的呼聲也從來未曾停止過,悲劇曾經一次次上演。有關收容遣送行為的過程中侵害被收容人的合法權益,暴力毆打訊問被收容者致其死亡的事例不時見諸報端。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十一日,廣西初三學生在到南寧參觀廣西自治區四十週年大慶時走失,後被派出所送到收容遣送站,被三無人員毆打,並被搶走手錶,銀鏈等物品。十二月五日從收容遣送所出來,醫院的檢查結論是黃患有創傷性精神病,胸外傷,第七,八,九根肋骨骨折,黃將南寧市收容遣送站送上被告席。
  一九九九年七月,未帶身份證的湖南女青年蘇萍在被收容,後被發現在醫院的幾天內,遭數十人輪姦。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七日,湖南懷化開往深圳的六零四列車,一名湖南女青年沒有身份證被捆綁長達五小時,後從列車跳窗身亡。公安機關發現,「乘警一發現無身份證人員,將其交給收容遣送站,乘警每交一個可獲二百元的工作經費。」這些費用當然最後還得是被收容對象的家人及其親人提供。
  二零零二年一十二月,北京警方發現數十名最小年齡為一十三歲的被迫賣淫的小姐居然是從江蘇徐州收容遣送站「採購」而來。併發現徐州收容遣送管理混亂,待遣送人員進出沒有記載或常被人銷毀。
  被人們知道或者引起注意的或許只是一部分,亡羊補牢,為什麼總是在羊丟失以後?事情的發展,難道一定要等到血的教訓才可能被改變,在這一點上,我們必須慶幸週一平還沒有做出任何過激的行為,但誰又知道,在一個還算幼稚的心靈裡,我們沒有把社會的的創痛留下。這個故事的發展期向,我們不得而知,只是心存幸運。而我們的「牢」顯得跟不上羊群發展由來已久。
  如果按照1982年5月國務院發布的《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收容遣送辦法》,收容遣送原本是做為一種社會救助行為而被執行,他的第一條規定:「為了救濟、教育和安置城市流浪乞討人員,以維護城市社會秩序和安定團結,特制定本辦法。」可以看出《辦法》的目地。但後來的發展,卻在制度制定者的意料之外,隨著這種措施的適用對象擴大,開始向被收容人員收取「生活費」、「遣送費」等與這項工作本質嚴重不符的「亂收費」行為。而事實的另一面是,各個城市的乞討、流浪人員若不是當地有領導視察或者活動之類,從來就沒有被收容,大量的收容對象則集中在有一定經濟支付能力與支付可能的外來打工者。到最後,少數地方的收容部門甚至挂以各種名義,如保障本地人就職,收取城市增容費,各種雜七雜八的工作經費各由,制定收容人員的贖領價格,「收容」徹底走向「利益導向」。
  更多來自社會普遍的指責主要源自收容遣送制度的違憲性和行為的變異。收容遣送制度從制定之初就是存在和依賴於一定的社會歷史條件之下,而現在的社會發展表明已經不需要或者不再有適合收容遣送制度存在和依賴的社會條件:農村與城市的不平衡發展,農業人口消費能力下降,戶籍制度改革呼聲的出現----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它往往被人利用,成為某些人侵犯人身自由權利,肆意違反憲法和謀取私利的手段。農村流往城市的打工者本身就先天不足,長期受到來各方各面的歧視與敵對,身歷著走向犯罪,報復社會各種各樣客觀與主觀因素,而從週一平所經歷的的心理蛻變來看,它正日益帶來更為嚴重,更為隱密的社會心理問題,帶來農村與城市在兩極上的分化,這種分化不是顯現在經濟的懸殊上,而是體現在行政過程中對待城市人口與農村人口所運用的不同對待標準。他對當事者在人身自由的剝奪上,遠甚於公安機關對犯罪份子所造成的心理傷害,極容易讓被收容人產生被社會拋棄,不公正對待等負面情緒,而收容遣送的出場,無異於火上澆油,從某一方面加劇了這種走向。
  最近傳來有消息表示民政部和廣東省正在醞釀收容遣送制度改革。因一項制度錯誤,他可能帶來無數個體命運的改寫,週一平直到現在還沒有從這場記憶中消退,仇恨的種子已深埋其間,亡羊補牢,補不勝補,再一次採訪,我們只是想從一個生命出發,提出對於一項陳舊不合時宜的警醒與告誡。
  有過太多的悲劇發生,但我們希望,不要讓同樣的故事再一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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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河,北京打工者的地獄
  邢小群
  小汪,不到三十歲,已經是兩個孩子的媽媽。她把兩個上學的孩子托付給在河南老家的婆母,和丈夫在北京打工。丈夫與別人搞裝修,她在小區家政做小時工。通過家政中心介紹,小汪每星期到我家裡做兩小時的衛生。
  小汪聰明,利落,誠實。 每次來我家做工,總是做得又乾淨,又有效率。其實她掙得並不多,一小時勞務費6元錢,家政中心就收去一半。但是因為她有身份證、暫住證、身體合格證、結婚證、節育證明等,家政中心就能保證她在北京工作的穩定性。她工作總是讓各家主人信任滿意,所以,雖是小時工,在我們小區各家的工作卻比較固定,收入在同行人中算是較高的。
  11月初的一個工作日,她沒有來。一個星期後,她來了,告訴我:「邢老師,你知道我上次為什麼沒有來?我被抓到昌平的沙河,又被送回老家去了。」她的話讓我一驚:「為什麼?」小汪說:「不知道。半夜三更12點多,警察來敲門,立刻就帶我走,我胡亂穿了條薄毛褲,毛衣,連襯褲、罩褲都沒有穿,也沒穿外套。把我和很多人拉到昌平沙河的收容所。在一個很大的屋子裡呆了一天一夜,就坐在瓷磚地上,又凍又餓都不知道困了,(那幾天北京晚上是0度左右)中間只給吃過一個窩頭。」
  「那屋裡有多少人?」
  「1000多人。聽說每天都是這麼多人。」
  「有暖氣嗎?」
  「沒有。」
  「你不是有暫住證嗎?」
  「有也沒用。人家不看,就說我租的住處,不能出租住人。聽說警察抓人每個區、片上邊是派下指標的。」
  小汪一邊幹活,一邊告訴我:「後來,把我們送到鄭州看所守所,那邊看守所打電話到我老家,讓他們帶著錢來接人。老家的人打電話給在北京的我丈夫。抓我那天,我丈夫正好有事沒有回來,要不然就和我一起抓走了。我丈夫趕快拿著錢把我贖了回來。」
  「鄭州看守所要了多少錢?」
  「500元。聽說他們要分給北京看守所。加上路費,我們1000多元花沒有了。」我知道,她一月也掙不到1000元。
  「火車是專門運送民工的嗎?」我問。
  「是的,有好幾車車廂,一站一站送,光送到我們河南鄭州的就有400多人。還要好多人要往別處送。但是老家的看守所對我們還算好,8個人一條被子,吃的是饅頭也有菜。」
  關於北京一到重要節日或有什麼重要會議,就要抓民工或外地人到昌平沙河,然後遣返他們回家的事,我早有所聞,就是在我身邊發生的,已經不是一起了。兩年前我裝修時,正是元旦前夕,一天工人小徐,氣喘噓噓跑來說:「好險啊,差點讓警察抓走。」我問:「說為什麼?」,他說:「不為什麼,人家一看你不像北京人,又像是民工,就抓。我這幾天還特意穿得好了一點」。哦,難怪他來做水泥活,還穿了身西裝。「有身份證就不抓了吧?」小徐說:「有身份證,一看你是外地人,更是要抓。」
  還有一次,我在外地的一個朋友的兒子,在一家影視藝術學校畢業後留在北京當自由演員,那是「十一」前夕,警察去檢查他們的暫住證,因為他此時的居住處不屬於辦暫住證的派出所管轄(租房總是不大穩定),也被抓到昌平沙河看守所。我先生受朋友的委託,帶了錢去「撈」他孩子出來,看守所說,這事你們找抓他們的派出所。去了那家派出所又說,送到看守所他們就能不管了。事沒有辦成,也不讓見那孩子,硬是讓那孩子做了半個月的拉石子的勞力工,「十一」過後返回他外地的家。
  聽到這類事,我已經不再震驚。但每聽到一次,我都很憂慮。我特別為小汪、小徐這些能吃苦,又本分、誠實的鄉村青年們感到難過。農村勞動力過剩,進城從事工、貿、修、建、服務,是經濟發展的趨勢,也是社會結構性調整的趨勢。迎接「奧運」期間,北京大舉擴建、新建,哪一處工地沒有鄉村來的大批民工?哪一處裝修隊,沒有外地人?我在高校從事教育工作。能從繁瑣的家務中解脫出來,集中更多的精力搞業務,家政小時工省去了我很多寶貴的時間。這些來自農村的男女民工一邊為首都的建設出血出汗,一邊戰戰兢兢地討生活,哪一條法規,讓他們遭遇這種不平等的公民待遇?他們難道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為什麼要把他們視為不安定因素?
  作家王躍文在他的小說《國畫》中曾寫到這樣的情節:某縣,一遇到上級領導來視察,就將本縣城裡的上訪的、要飯的、及各類有失整飭的人,都用卡車拉到另外一個縣的地界的大山裡去;待那個縣遇到同樣問題,也將自己縣的人拉到某縣地界去。結果有一次,拉這種「閑雜人員」的車翻到山溝裡,一車人遇難。縣當局,將事情壓住,不讓外界知道,遇難者的親屬,很長時間不明白親人為什麼失蹤。我相信,這種事雖然寫在小說裡,但不是空穴來風。
  不要說上述的「閑雜人員」是中國弱勢群體中的弱勢,一般的民工也沒有經濟和文化能力保護自己的人身權力和生命安全。恰恰應該保護他們的政府和法律卻在肆意踐踏公民權。怕是這種不公正、不平等公民待遇,才是釀成社會不安定因素的禍根呢!
  從根本上結束這種對億萬農民不平等的公民待遇,讓所有公民有自由遷徙、居住、工作的日子早些來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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