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被迫休學 鐐銬磨爛手與足 究竟為何?

發表:2003-03-17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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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大學三年級學生因於1999年12月到北京告訴民眾法輪功是好的,而被學校強迫休學一年,2001年2月學校要求他只要保證不煉法輪功,並污蔑法輪功就可以復學,隨後學校就在2001年3月將其以自動退學處理,只因不放棄修煉真善忍,就剝奪了在校學習的權利,並連續上刑具25天,手腳都被磨爛。

據明慧網3月17日報導,這名學生表示,1999年12月到天安門廣場告訴民眾自己煉法輪功親身受益的事實,被北京前門派出所關押1天,隨後又被關在成都駐北京辦事處2天,再以防暴警察押到成都,又被轉到成都市青羊區戒毒所關押2天。在拘留期間,每天遭受的都是辱罵和恐嚇,還威脅我說要繼續煉功就剝奪我上學的權利,每天播放污蔑法輪功的廣播和電視,警察極其殘暴的酷刑對待每個法輪功學員,連老奶奶都不放過,甚至十個警察站成一圈,用腳狠狠地踢人,就像踢足球一樣,那邊踢來,這邊再踢過去。

休學後,我一直在家。在2000年5月,我和媽媽去公園玩,遇到一些法輪功學員,就在那裡交流。突然,幾輛警車開進來,過來很多荷槍實彈的警察,將公園包圍,將我們統統抓走,關在幾平方米的留置室,那是很小的屋裡,吃喝拉撒都在一在起。受到了非人的折磨,一進去就強制性搜身,脫衣服直到只剩內衣。有位學員被戴上了重達10多斤的腳鐐,並被背銬。我對那些警察說:「你們不能這樣……」我控制著自己,強忍著不讓眼淚流下來。有的警察被感動了,流下了眼淚。另位警察手下拿來幾副腳鐐、手銬,把十幾個學員兩個兩個銬在一起(即一個人的左手銬另一人的右手,一個人的左腳銬另一人的右腳)。我戴的是手銬和加了三個大鐵砣砣的腳鐐,重達10多斤。

就這樣,我們12個人戴了一個星期的腳鐐、手銬後,有些學員的腳鐐、手銬逐步被解開,只有2對沒解開,其中包括我和另外三個大法學員。腳鐐25天沒解開過。在釋放時,警察把腳鐐的鑰匙拿給我媽媽,讓她給我開,但是由於時間太長,鎖已經鏽了,很久才打開。由於連續上刑具25天,手腳都被磨爛,特別是腳後跟被磨了兩個深深的洞,都看見骨頭了,回家後傷口長了兩個多月才長好,但至今腳後跟傷口處仍不能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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