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中文媒體追蹤陳文英雙面間諜案

發表:2003-04-17 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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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釋聽證前夕 聯邦檢方提備忘錄反對陳文英交保

【世界日報記者鮑廣仁洛杉磯報導】洛杉磯聯邦檢察長黃金玉 14日向洛杉磯聯邦地方法官肯頓(Kenton)提出備忘錄,反對辯方提出保釋陳文英的請求。保釋聽證會將於 15 日舉行。

 聯邦檢方提出的反對交保理由涉及陳文英與外交使節團、主要是中國大陸的聯絡與交往,她在美國及外國銀行的大筆款項,她與國外家庭成員的關係等。

 備忘錄指出,在過去 20 年中,陳文英向聯邦調查局報告,她與中國大陸不同級別官員的接觸多達 2100 次。

 去年 12 月聯調局在她家中搜查時,搜到一個中國大陸高層官員的私人電話號碼,但備忘錄未列出這位高官的名字。

 根據備忘錄,中國大陸政府雜誌「中國兒童」曾刊出文章報導陳文英,並刊出陳文英與中國大陸國家主席及總理一起合影的照片。但備忘錄並未列出當時國家主席及總理的名字。

 備忘錄指出,今年 3 月初,陳文英到華府與中國大陸官員見面,包括公使、駐華府大使館第二號人物。陳文英向聯調局承認,該公使表示,願提供她為時五年的中國大陸簽證。

 今年 2 月,陳文英被發現起碼有三次與開著中國大陸駐洛杉磯總領館外交車牌的人士接觸。

 備忘錄指出,美國與中國大陸沒有引渡條約,因此一旦陳文英逃至中國大陸,美國將無法將她引渡回美國受審。此外,陳文英去年 12 月 18 日向聯調局表示,她願意「消失」(disaappear)。

 備忘錄指出,陳文英生於中國大陸。她的多數家人似乎都已在美國,但她還有一些家人在國外。如她先生的妹妹在香港,她最近到香港還住在她家。她先生的叔叔也住在香港。她婆婆在澳洲和香港都有住宅,她也都去住過。

 根據備忘錄,陳文英經常出國。雖然她到中國大陸也向聯調局報告,但聯調局掌握她起碼在 1989 年至 2002 年間,有 15次出國旅行沒有向聯調局報備。

 陳文英的銀行存款也是檢方反對她交保的原因。備忘錄指出,陳文英在中國大陸和香港都有生意往來。根據Nortel 通訊公司及她向聯調局的聲明,陳文英受雇為 Nortel 在中國大陸開展通訊業務,成功後可拿 3 %佣金。結果,她拿到 120 萬元,以兩張支票支付。第二張支票存在香港銀行。

 備忘錄指出,陳文英在美國國內銀行也有大筆存款。據檢方掌握的銀行資料,起碼有 87 萬 2000 元可隨時取出。

 此外,陳文英和她先生在過去 20 年裡起碼擁有過 16個外國銀行帳戶。因為這些銀行主要在中國大陸及香港,美國政府無法得到詳細資料。

 但起碼有四筆銀行帳戶被美國政府查到,包括去年 3 月 16 日,在一家外國銀行有存款 15 萬 8000 元。2001 年 11 月 28 日,在一家香港銀行帳戶上有存款 17 萬 1300 元。2002 年 2 月 6日,在一銀行帳戶上有存款 5 萬 1488 元。2000 年 10 月28 日,在另一銀行帳戶上有12萬7600元。

陳文英案 檢方:歸化公民會逃跑 辯方:可採用電子監視

【世界日報記者鮑廣仁洛杉磯報導】洛杉磯聯邦檢察長黃金玉 14日向洛杉磯聯邦地方法院提交另一份備忘錄,從法律角度,以陳文英交保可能對社區構成危險為由,要求法官肯頓在 15 日舉行的交保聽證會上,否決辯方的動議,不批准陳文英交保。

 備忘錄指出,法庭在決定是否準被告交保,要考慮到社區的安全,而在陳文英涉及間諜案中,間諜對社區構成危險。

 根據備忘錄,間諜犯罪按 1984 年保釋改革法的定義,將對社區構成危險。美國國會在制定該法律時認為,有關社區安全應放在更廣泛的角度上衡量,而不僅限於暴力對人身的傷害。聯邦第九巡迴法院曾有一個判例,裁定即使被告是非暴力的,也可能對社區安全構成威脅。貨幣及經濟方面造成的損害,也是對社區安全的威脅。

 備忘錄強調,此案被告陳文英企圖傷害美國或幫助外國,對她的指控表明她對社區將構成威脅。不過,11 日陳文英的辯護律師拉溫(Levine)在法庭上向法官肯頓提出,陳文英對社區並不構成威脅。她不是暴力犯罪嫌犯,沒有殺人或使用暴力,保釋後對社區不會構成任何危險。

 至於檢方擔心陳文英在交保後有可能逃出美國,拉溫提出可以採用先進的監視裝置,如電子監視裝置及由衛星定位系統控制的 GPS 定位儀,法庭隨時可掌握被告的動向等。

 陳文英的同案被告、她在聯調局的前頂頭上司史密斯在 9 日同時被捕,但法官已同意他以 25 萬元交保候審。按間諜的級別,史密斯比陳文英高,且是聯調局中國科主管,掌握的情報也比陳文英多,為什幺史密斯可以交保,而陳文英卻不行呢?據檢方提出的反對理由,主要擔心陳文英為外國歸化的公民,在國外有廣泛的接觸,交保後很容易可逃到國外。史密斯為在美國出生的公民,他的家人和親戚都在美國,因此不太會逃亡。

 據估計,15 日在法庭上,檢辯雙方將有一場激烈的交鋒。辯方也可舉出種種理由,要求法官同意交保。最後能否交保,全憑法官裁決。即使法官將保釋金定得很高,如一百萬元,估計陳文英也可很快籌得保釋金。

 不過,也有一些民間人士表示,陳文英涉嫌「雙面間諜」,一定得罪過不少人。中國大陸方面對她不高興,美國一些人對她也不高興。從她個人的人身安全考慮,保釋在外反而危險,關在監獄對她來說,相對是處安全之地。

陳文英與熊德龍熟稔

【世界日報記者王善言洛杉磯報導】「新聞週刊」最新報導指出,被聯邦檢察官指控,涉嫌非法拷貝機密文件並意圖提供給中國大陸政府的陳文英,極可能破壞了有關方面當初試圖調查中國大陸政府是否為獻金醜聞案幕後金主的努力。華裔社區人士指出,獻金醜聞案基本上是替民主黨政要籌款,她從未聽說陳文英主動替民主黨人士籌款,這項指控令人有牽強附會之感。

 「新聞週刊」報導說,陳文英是有關方面希望查出中國大陸政府是否有意透過獻金、影響美國立法者的關鍵人物。因為她與主要被調查對象熊德龍熟稔,有關方面希望她能誘使已離開美國避風頭的熊德龍回美接受調查但未果。聯邦調查局目前懷疑,陳文英當時很可能反而幫助熊德龍,使得調查案難以突破,最後調查小組只有解散。

 不願透露姓名的華裔人士指出,社區有不少人知道陳文英和熊德龍關係密切,熊德龍被認為是她有錢的「乾爹」(sugar daddy),為陳文英替政要籌款的捐款金主。陳文英在雷登競選洛杉磯市長時,曾在華埠漢宮酒家替雷登舉辦籌款會,熊德龍即捐了不少錢。

 西來寺舉行的籌款會引出獻金醜聞案後,華裔被調查對象共和黨人和民主黨人都有。但當時幾名被認為扮演要角的人物如黃建南、夏鈴、鐘育瀚、李白等,不論人是否在美國境內(李白不在美國境內 ),被指控的罪名是否進入審訊階段,他們的指控最後在司法上都有一個收場,如鐘育瀚被判社區服務,只有熊德龍卻沒有下文,不無奇怪。

 現在回頭來看,極可能是因為陳文英當時與聯邦調查局負責調查此案的史密斯有特殊私情,以致將熊德龍的案子擋了下來,因此「新聞週刊」報導的這項猜測似乎並非空穴來風。

 民主黨活躍人士陳李琬若則說,她對陳文英的印象是她對促進美中關係很積極,這一兩年則聽說她替共和黨政要籌款,倒是從未聽說她替民主黨政要籌款,因此她認為,媒體將熊德龍參加的民主黨籌款會與陳文英連起來,不無牽強附會。何況熊德龍捐錢是否來自中國大陸官方,也從未被證實,只是有關方面的一種主張 (Allegation),不應被拿來說得繪聲繪影

華裔公民被招募為線民 拒絕不易

【世界日報記者梁國雄聖地亞哥報導】聖地亞哥華人社團12、13兩日有數項集會。集會中最熱門的話題,是上週發生的陳文英被控「雙面間諜」案。僑領們普遍認為,該案目前疑點頗多,令人難以置詞。許多人根據自己與聯邦調查局(FBI)打交道的親身經歷,探討FBI招募線民的途徑。

 從洛杉磯前來的一批越棉寮僑領表示,陳文英涉案對僑社帶來極大衝擊。情況未明朗之前,任何意見都不宜發表。假如說陳文英的好話,怕惹來麻煩,而說她的壞話又有落井下石之嫌。一名蔡姓僑領指出,美國的司法程序是無罪推斷。涉案人未被定罪之前,外人不應隨便下結論。洛杉磯某些僑領、僑團對媒體發表講話,認定陳文英有罪,其實很不恰當。

 聖地亞哥中國人協會前任主席楊曉明與美中科商會會長劉至稱,陳文英曾數次到聖地亞哥參加僑社活動。過去三年聖地亞哥「十‧一」慶典升旗活動,陳文英都代表洛杉磯僑社前來致詞,但每次都中途離席,趕回洛杉磯,鮮少與當地僑領交談,因此大家對陳文英瞭解不多,只對陳文英與江澤民、朱鎔基等中國大陸領導人的交情印象深刻。

 一群從事高科技行業的華裔對陳文英如何開始為FBI工作深感興趣。聖地亞哥近年先後舉行過歡迎中國大陸軍艦來訪、慶祝香港回歸等大型活動,許多參與活動的僑領都有被FBI訪談的經歷。

 一名張姓僑領先後參加過當地兩個大陸移民社團的創建。在擔任社團主要負責人期間,FBI的探員幾乎每個月都找他談話,有時還請吃飯,瞭解華人社區的情形。李文和被捕期間,FBI人員專門訪問在聖地亞哥從事化學研究的楊姓工程師,詳細詢問楊工程師有否將科研成果帶回中國大陸。當地FBI探員還透過討論大型活動保安措施、核實參加重要聚會名單等機會,與華人社團負責人接洽。許多僑領都知道,FBI聖地亞哥辦公室有數名探員華語流利,還有華裔工作人員。

 幾位與FBI打過交道的華裔人士均認為,多數在美華人已歸化成美國公民,如果FBI提出做「線民」等特定要求,曉以公民義務等「大義」,恐怕很難拒絕。個別人士如果有把柄在政府手裡,更只能乖乖就範。一名華裔社團活躍人士以玩笑的口吻稱,20年最少拿170萬元,看來做線民也不錯。當然,雙面間諜萬萬不可做。

報導陳文英案 切莫先定罪

【世界日報記者王善言洛杉磯縣報導】陳文英涉嫌拷貝聯調局機密文件、意圖提供給中國大陸政府案,受到華洋媒體相當矚目,且案情不斷有新發展被報導出來。華裔社區領袖指出,任何人在被證明有罪以前都是無罪,媒體應避免在報導上先將當事人定罪,而社區領袖有責任扮演監督媒體的責任。

 目前若到雅虎的英文網站打進陳文英的英文名字Katrina Leung,即會出現數百條主流媒體報導的相關新聞。許多媒體的報導並連接到聯邦檢察處就該案提出的口供書(affidavit),讓讀者對陳文英被指控的罪名有進一步瞭解。

 同源會橙縣分會會長余顯利和民主黨活躍人士陳李琬若指出,在美國任何人在被證明有罪前都是無罪的,因此媒體在處理相關報導時應非常謹慎。陳李琬若認為,「洛杉磯時報」由於有不少亞裔新聞工作人員,對亞裔議題相當敏感,因此目前看到的相關報導頗為公允。但她也看到有些主流媒體的報導有失偏頗。

 她說,媒體在競爭壓力下,難免愈來愈大膽,以致擦槍走火,因此社區領袖有必要密切監督媒體的報導。社區領袖也有責任確保陳文英獲得一個公平而非有偏差的審理。

 共和黨華裔重量級人物徐惠誠則認為,華文媒體在陳文英事件上報導非常全面,也算公正。主流媒體則只取其一角,有些報導甚至讓人有陳文英已是雙面間諜的印象。

 儘管該案是單一事件,且不論將來如何落幕,但他認為,部分主流媒體的報導確實會讓有些主流人士懷疑華裔甚至亞裔社區對美國的忠誠度。

 一位不願公開姓名的華人則說,陳文英案原來只是涉嫌意圖提供機密文件給中國大陸政府,但現在卻愈鬧愈大,竟然將她扯上為涉嫌阻撓有關方面當年調查中國大陸政府是否為獻金醜聞案幕後金主的人物。

 這位人士指出,過去獻金醜聞案爆發後,一些華裔涉案人士即令並未有違法行為,但在主流媒體一再報導下,仍被部分主流人士抹黑至深,如一個叫做「司法觀察」(Jucicial Watch)的組織即不斷醜化黃建南等人。因此陳文英案若繼續發酵,難保類似的事情不再發生,尤其是國會有些議員並不喜歡中國大陸政府,華裔對美國的忠貞問題極可能再度被搬上台面。

 加大爾灣分校歷史系教授陳勇則說,部分主流媒體其實將陳文英案視為花邊新聞報導,這與該案涉及性、間諜等色彩,極具戲劇化,倒是未見任何反華或反亞裔意味。

 另有社區人士反映,華文媒體一再引用陳文英被控涉嫌雙重間諜案的字眼,但從英文媒體的報導,她只是被控涉嫌拷貝機密文件、意圖提供給中國大陸政府,絲毫未見她涉嫌間諜罪的任何字眼。由於兩者在刑度上相差甚遠,間諜罪若被定罪將是死罪,但她目前被控的罪名最多隻被判刑十年,因此他們認為,華文媒體在報導相關新聞時,有必要注意措詞遣字,以免誤導社區人士。


陳文英案 四種可能結局

(星島日報丁曙/洛杉磯報導)被指控為「雙面間諜」的陳文英,十五日下午將在洛杉磯聯邦法院出庭,參加保釋聽證會。陳文英能否獲得保釋,取決於兩項因素,而陳文英案的結局也有四種可能性。

能否獲得保釋,首先要看案情的「重大性」。檢察官一定會反對給陳文英提供保釋的機會,理由是她竊取美國國防機密,提供給中國,已有廿年歷史,其中有些是聯調局的「機密」文件和「絕密」文件,已對美國造成了嚴重傷害,因此「案情重大」。但律師會辯護說,長期以來,陳文英受到了上司的「虐待」和操控,她所做得一切均是執行命令,隨著案情的明朗化,事實將證明陳文英是一位愛國者,所以應當保釋。

其次,要看陳文英是否可能「棄保潛逃」。檢方會指出,陳文英既為中國提供了大量情報,也必然建立了深厚的關係,很可能會得到中國方面的協助,「棄保潛逃」,避免隨著案情公開化,陷入難堪的境地。最後陳文英案的結局有四種可能性,第一,檢辯雙方達成和解,辯方承認較輕的罪名,檢方也同意從輕處理,這樣可以免去曠日持久的法庭聽證、辯論和陪審團討論。第二,陪審團裁示「罪名成立」,但須十二名陪審員意見一致。第三,陪審團裁示「無罪」,也需要十二名陪審員意見一致。第四,陪審團內部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案件「流審」,如此,檢察官或是要重新起訴,或是放棄起訴,要看陪審團的投票數。


江澤民專機遭美竊聽案 傳陳文英提供中共情報

( 中國時報/施鈺文/臺北報導) 美國多位情報官員日前表示,華裔美籍女雙面諜可能經由前聯邦調查局(FBI)特工史密斯得知美國欲在中共江澤民專機上裝竊聽器,並透露給中共高層,使得美國國家安全局的竊聽計畫曝光。由於美國司法單位擔心陳文英有逃亡之虞,因此勒令不得保釋,但陳文英的律師抗議,另一位涉案人史密斯上週已獲得保釋。

據「紐約時報」報導,美國國家安全局在二○○一年曾主持一項竊聽工作,計畫在正於美國重新裝潢的中共領導人專機波音七六七上安裝竊聽器,但很快被中共發現,這件事美國只有極少人知道,事情爆發後,布希政府也不願承認此事。

美國情報官員指出,他們正積極調查FBI這次失誤,是不是和陳文英有關,據瞭解,中共發現後,美國國家安全局立即開始追查為什幺情報會外泄,另一名熟悉陳文英案的美國官員說,如果竊聽計畫的失敗與陳文英有關,那將是造成美國利益損失的大案。

調查陳文英案的FBI官員說,幾個月前,他們質問史密斯與陳文英的關係時,竊聽計畫就是他們感興趣的一個重要問題。

FBI推論,史密斯可能在與陳文英「枕邊談話」時,將美國情報單位想竊聽中共專機的事情告訴陳文英,而陳將此事透露給中共當局。對此史密斯則斷然否認,指他從未和陳文英談論此事,史密斯的律師也表示,史密斯和竊聽計畫沒有任何關連,他的當事人向他坦承,沒有和陳文英談到關於中共專機的事,對於史密斯的說法,FBI十分存疑。

但美國國家安全局官員指出,他們對於有前FBI特工涉入竊聽計畫感到十分憤怒,因為沒有人告訴他們FBI已遭中共滲透。

去年二月,中共官員對外表示,在中共專機於美國整修交給他們後,他們就發現專機遭到竊聽,他們在飛機上發現廿七個竊聽器,有些藏在浴室,有些則藏在中共領導人睡的床頭板內。

美國司法單位和FBI正分頭調查陳文英案,調查陳文英到底涉及那些機密,以及FBI存在那些管理問題。一名高階司法人員指出,「我們必須仔細看每件事」,現在還未達成任何結論,他們必須評估陳文英到底知道多少。

此外,一九九六年時,外界指控在柯林頓與高爾競選總統連任時,中共解放軍情報部等單位曾運用金錢發揮影響力,當時史密斯曾積極調查此事,美國司法單位認為,陳文英很可能從史密斯那得知調查案的一些情報,並且告知中共調查的方向。

但陳文英的律師指出,陳文英的確將政治獻金案的一些訊息告訴中共,但全都是奉FBI的命令,「FBI控制她做的每件事,FBI除了提供她訊息,還要她傳達給中共以取得他們的信任,然後再換取一些情報,過去二十年來,她完全被FBI利用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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