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留學生加拿大殺人由誰審判?

發表:2003-06-01 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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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之音記者嚴明多倫多5月31日報導) 一名中國留學生涉嫌在加拿大殺害中國女留學生,並潛逃回中國一案,引發了加中兩國關於司法管轄權的爭議。爭議的焦點是,由誰來審判殺人嫌疑犯。

這一案件於去年10月發生在加拿大溫哥華市。21歲的北京女留學生趙薇被人殺害後,屍體裝在一個旅行箱裡,棄置湖邊。在此之前,趙薇的同居男友、18歲的中國留學生李昂曾向警方報告趙薇失蹤。案發幾天之後,李昂返回了中國。

加拿大警方經幾個月的調查後,以二級謀殺罪名指控李昂涉嫌殺害了趙薇,並要求中國警方逮捕目前在北京的李昂,把他引渡回加拿大受審。但中國警方拒絕了加拿大的要求。加拿大的英文報紙<<環球郵報>>引述中國公安部的一份聲明說:「中國政府在李昂涉嫌在加拿大殺害中國女留學生一案上,具有司法管轄權。中國警方不會把案件交給加拿大警方,而是會按照中國的法律來調查處理此案。」

*加中沒有簽署引渡條約*

加拿大駐北京大使館一位不肯透露姓名的官員證實,李昂目前行動自由,沒有受到中國警方的拘捕。加拿大皇家騎警發言人雷德星期五表示,加中兩國警方以往曾有過良好的合作。他對引渡李昂仍有信心:雷德警官說:「我們仍然對中國官方與我們合作、幫助我們調查案件充滿信心。」

但他也指出,加中兩國之間並沒有簽署引渡條約,要想從對方國家引渡犯罪嫌疑人,只能通過個別協商。他表示,雖然李昂和趙薇都是中國公民,但案件發生在加拿大,根據國際法和加拿大的法律,應該由加拿大來審理這一案件。雷德警官還表示,李昂應該明白,他如果在中國受審,很可能會被判死刑,但加拿大則是已經廢除了死刑的國家:雷德警官說:「我們對李昂主動返回加拿大充滿信心。」

案件中的受害者趙薇在北京的父親向<<環球郵報>>記者表示,他希望李昂能在中國受審。他認為加拿大取消死刑毫無道理。但他也擔心,由於李昂的父母有較強的背景和活動能力,中國警方可能不會起訴李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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