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留学生加拿大杀人由谁审判?

发表:2003-06-01 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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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之音记者严明多伦多5月31日报导) 一名中国留学生涉嫌在加拿大杀害中国女留学生,并潜逃回中国一案,引发了加中两国关于司法管辖权的争议。争议的焦点是,由谁来审判杀人嫌疑犯。

这一案件于去年10月发生在加拿大温哥华市。21岁的北京女留学生赵薇被人杀害后,尸体装在一个旅行箱里,弃置湖边。在此之前,赵薇的同居男友、18岁的中国留学生李昂曾向警方报告赵薇失踪。案发几天之后,李昂返回了中国。

加拿大警方经几个月的调查后,以二级谋杀罪名指控李昂涉嫌杀害了赵薇,并要求中国警方逮捕目前在北京的李昂,把他引渡回加拿大受审。但中国警方拒绝了加拿大的要求。加拿大的英文报纸<<环球邮报>>引述中国公安部的一份声明说:“中国政府在李昂涉嫌在加拿大杀害中国女留学生一案上,具有司法管辖权。中国警方不会把案件交给加拿大警方,而是会按照中国的法律来调查处理此案。”

*加中没有签署引渡条约*

加拿大驻北京大使馆一位不肯透露姓名的官员证实,李昂目前行动自由,没有受到中国警方的拘捕。加拿大皇家骑警发言人雷德星期五表示,加中两国警方以往曾有过良好的合作。他对引渡李昂仍有信心:雷德警官说:“我们仍然对中国官方与我们合作、帮助我们调查案件充满信心。”

但他也指出,加中两国之间并没有签署引渡条约,要想从对方国家引渡犯罪嫌疑人,只能通过个别协商。他表示,虽然李昂和赵薇都是中国公民,但案件发生在加拿大,根据国际法和加拿大的法律,应该由加拿大来审理这一案件。雷德警官还表示,李昂应该明白,他如果在中国受审,很可能会被判死刑,但加拿大则是已经废除了死刑的国家:雷德警官说:“我们对李昂主动返回加拿大充满信心。”

案件中的受害者赵薇在北京的父亲向<<环球邮报>>记者表示,他希望李昂能在中国受审。他认为加拿大取消死刑毫无道理。但他也担心,由于李昂的父母有较强的背景和活动能力,中国警方可能不会起诉李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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