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39名工人因維權離職並遭台商「封殺令」

發表:2003-06-10 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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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信息時報報導,泛美塑膠玻璃纖維廠是台商投資企業,成立於1993年,現有工人180人。
爭取加班費被調職減薪

  王紹明於1996年9月進入該廠做電工,他說由於工廠經常加班加點,加班費又不按勞動法規給工人計發,2002年8月8日,他與班長張軍峰、袁清代表工人向廠方書面提出加班費要按勞動法規計發的要求,誰知工廠將他們由技術管理工降為清潔工,工資也隨之降了許多。
訴至法院廠方全面報復
  
想到自己是代表全廠員工爭討合法權益,卻受到這樣變相的懲罰,3人自然不服。同年8月18日,3人以「工資不能降,加班費要按勞動法規計發,同時給員工檢查職業病」為由,向東莞市勞動爭議仲裁清溪分庭申請仲裁。同年8月26日,勞動部門以「此爭議已超過法定的追討時效」為由不予受理。同年9月6日,3人又以「現行工時薪酬
計算違法」為由,將工廠訴至東莞市人民法院。

2002年9月12日,泛美塑膠玻璃纖維廠接到法院應訴通知後,就在當天,以「王紹明等人無法配合現場作業,調到後勤部門,以自動離職論處」。同時,工廠還貼出通告,取消工人的福利待遇,即取消藥費報銷、安慰金、加餐等,工人的盒飯由以前的三菜一湯變為兩菜一湯,廠方同時還宣布工人的底薪每月降至450元。

工人們見工廠的報復手段這麼強烈,不但沒有屈服,反而堅定了爭討合法權益的信心。與此同時,與工廠打官司的王紹明等人,因無錢請律師,很多同事自願捐款支持,廠方知道此事後,竟懷疑是王向強煽動同事捐款,遂將其開除出廠。

出庭作證第二天被炒魷

2002年10月16日,王紹明狀告廠方一案在東莞市人民法庭開庭,電工陳志鴻出庭作完證後,廠方便以「發電技術不好、工作不負責」為由將其開除。陳不服被開除的理由,不願離開工廠。2002年10月19日,廠方讓鐵松管理區治安隊強行逼陳出廠,並打傷了他。
集體抗議未果39人離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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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們忍無可忍,便發生了39人集體抗議事件,10名老員工第二天遭廠方「解雇」,另29人集體提出與廠方解除勞動關係以示抗議。2002年10月22日,29名工人見廠方沒有任何舉措,只得去當地勞動部門和政府上訪,勞動部門派人到該廠調解無效,29名工人當天離開工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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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4日,39名工人以工廠「不執行《勞動法》相關規定發放拖欠工資、加班費、支付經濟補償金及賠償金和退還社保金」為由,向勞動部門提出仲裁申請。
離廠工人遭遇"封殺令"

在等待仲裁結果的同時,39名離廠工人開始四處找工作……令他們困惑的是,剛開始還有一些工廠願意接納他們,可上班不久老闆就以莫須有的「理由」將其開除了。
反覆幾次,他們再也難以找到工作。
技藝在身求職屢碰壁

2002年12月10日,來自貴州省的王志敏和河南的張軍峰好不容易在一台商投資五金廠找了一份做打磨的臨時工,由於臨時工沒有工作服,而打磨又是比較髒的工種,因此他們便穿上了以前泛美塑膠玻璃纖維廠發的工作服,令他倆始料不及的是,當他倆第一天上班還沒滿1個小時,老闆見他倆是泛美出來的,回辦公室一會兒,竟沒給任何理由當即將兩人開除。
驚見自己上了「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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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3月的一天,同樣一直沒找到工作的王紹明身上只剩下5元錢了,他拖著疲憊的身子,路經泰×五金製品廠,準備順便看一看該廠是否招工時,竟發現自己與38名工友的個人資料,被當地台商協會製成「黑名單」,張貼在該廠門衛室的窗玻璃上。該名單其實就是署有「東莞台商協會清溪分會」的一份《通知》。《通知》稱:「各台商會員,請留意以下人員,原任職於鐵鬆泛美塑膠玻璃纖維廠,於10月22日集體罷工,向工廠索取巨額賠償金,經有關單位調解不成,日前正移送法院官司訴訟中,請各位廠商,如有招工,請留意以下人員……(註明瞭39人的身份證號碼、住址、出生年月)」。日期是2002年11月8日,正好是39名工人申請仲裁後發出的。
工人們這才發現,自己找不到工作的真正原因不是能力有限,罪魁禍首就是台商協會的這份《通知》。

"封殺令"封住工人求職路

因找工困難,39名工人的生活變得艱難起來。程萬陽從去年10月25日出廠後,也沒找到工作,在老鄉處借錢維持生計;沒地方住,就與10多名老鄉擠在一間只有10平方米的房子裡。
文愛明:連口鍋都買不起

來自湖南的文愛明,從2002年10月21日出廠至今沒有找到工作,這段時間他只好靠妻子在一家針織廠打工300元的月工資過活。每天夫妻倆只吃一餐,由於買不起炒菜的餐具,每天的菜只好放在碗裡蒸著吃。 |
王智敏:孤女露宿街頭

王智敏進泛美廠的時間剛1年,根本沒什麼積蓄。出廠後只得在同學處「打游擊」。有一次她聽說一家工廠正在招工,她趕了過去,在課長那裡答問、試工都一路通過,當她到辦公室填表時,對方發現她是「黑名單」上的人,當即拒絕了她入職。為了節省車費,當天她打算在同學處留宿,等到第二天沿途繼續找工作。可沒想到,晚上保安查房,她又被趕了出來,一個孤身女孩就這樣露宿街頭。
王紹明:身上只剩5元錢

而最先站出來爭取權益的36歲的王紹明,也一直沒有工作。這些天,他身上只剩下5元錢了,為了生計他已負債纍纍。憑他熟練的技術及多年的工作經驗,在遍地都是工廠的清溪找份相應的工作本不是件困難的事,可是,剛開始一些天還有些工廠願意接納他,但總在上班不久就被老闆以「莫須有」的理由將其辭退。

省總工會:"封殺令"必須解除

2003年5月27日,記者到東莞市清溪採訪此事,在清溪鎮泰×五金製品廠門衛室,見到工人們反映的那份《通知》依然張貼在原處。泛美:我們只反映了情況就「黑名單」事件,泛美廠總經理饒城奇起初予以否認,當記者告知他工人已拿出物證時,一番沉默後他解釋說:工人發生集體抗議後,工廠作為台商協會的會員,只是向台商協會反映了一個「簡單」的情況。至於台商協會為何會發出《通知》,泛美廠自稱不太清楚。

採訪中記者發現泛美廠去年才開始與工人簽訂的《勞動合同》,根本沒有到當地勞動部門鑒證。泛美廠在去年底成立了工會,但工人卻不知道工會主席是誰、工會設在哪裡都不清楚。
省總:徹底追查黑名單

通過記者瞭解到「黑名單」事件後,當地工會高度重視。東莞市總副主席李淑嫻打電話給清溪鎮總工會,要求協調處理好此事,並將情況報告給市總。清溪鎮總工會有關負責人指出,「黑名單」違反了勞動法規,剝奪了工人自由、平等就業擇業的權利,是一樁嚴重侵犯工人合法權益的事件。該負責人表示杜絕類似事件的再度發生。

省總工會對此事件高度重視,有關負責人立即給東莞市總工會和省企業家協會打電話,要求他們要高度重視,對此事追查到底。省總工會將派出有關工作人員到清溪,配合工人依法討回合法權益。
律師:《通知》構成侵權

針對清溪台商協會發出的所謂「黑名單」《通知》,省總工會法律顧問處處長、律師劉國斌認為,該《通知》的文字用意給工人的負面作用很明顯,通知各廠招工時要「留意」下列人員,其動機不是善意,目的就是要制止工人求職就業的權利。該《通知》還提到39名工人集體罷工、索取巨額賠償等,而實際上工人是通過正常的法律渠道來討回自己應得的賠償,這份與事實不相符合的《通知》,實際上是對工人進行誹謗和侮辱。因此,可以說該《通知》除了侵犯了工人的名譽權外,還侵犯了工人的勞動權。
清溪台商協會道歉

「黑名單」事件曝光後,6月2日,清溪鎮副鎮長、工會主席王潤成立即要求鎮工會與鎮勞動分局等一起協商處理該事件。6月3日,該鎮立即組成了由清溪鎮總工會、鎮勞動分局、信訪辦、司法所和黨政辦參與的聯合調查組,並於當日對此事件進行調處,出了清溪台商協會的錯誤做法。

清溪台商協會承認了「黑名單」事件侵犯了工人的權益,並明確表態:一、協會向39名工人作出書面道歉;二、協會向各會員企業發出通知,取消2002年11月8日發出的關於39名工人名單的《通知》;三、協會表示今後不再犯此類錯誤。

截至發稿時為止,39名工人還在耐心等待東莞市人民法院、當地勞動仲裁部門就此前他們提出的申訴要求作出公正裁決,暫時還未對「黑名單」事件向有關法律部門提出申訴。當事人表示會為自己討一個說法,省總工會法律工作室等部門表示會盡全力幫助39名工人爭取合法權益。

(記者游曼妮 《南方工報》記者鄒偉光李健實習生張曉雲通訊員周木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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