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結婚生子卻是非法同居 上海最大遺產案案中有案

發表:2003-06-20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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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豪英年早逝,留下的上億資產引發了一場罕見的訴訟。上海市第二中級法院受理這起巨額析產案後卻不得不中止審理,因為案中有案:死者母親提出兒子生前的結婚證系他人一手包辦,要求撤銷這一婚姻登記。這是上海迄今為止最大的一起遺產繼承糾紛案。

  此案的當事人張明娣出身生意世家。1997 年,她在聚會上認識了溫州人胡加招。隨著交往加深,兩人關係穩步發展,但他們決定先創業後結婚。1999 年,一則消息令他們精神振奮:上海市有關部門決定改建七浦路服裝市場,招商引資,造高級服裝商廈。2001 年,在張明娣二姐夫的資助下,由夫妻倆籌建的上海新七浦服裝市場正式開張,這一市場很快走上了興隆之路。同年他們舉行了婚宴,張明娣的父母姐妹、胡加招的母親及雙方的親朋好友都去祝賀。可第二年,在他們的女兒出生之際,丈夫胡加招卻因病去世。


  面對這一噩耗,張明娣的精神到了崩潰邊緣。可令她萬萬沒想到的是,胡加招的弟弟胡加遠卻打來了威脅電話:你休想霸佔我哥的財產……胡加招的母親也堅持胡加遠有財產繼承權。為此張明娣向上海市二中院遞交了訴狀。


  接過訴狀,法官吃了一驚:上海新七浦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和該公司投資的上海新七浦服裝市場的淨資產均超過7000 萬元人民幣,而被繼承人分別擁有兩公司70%和85%的股權,另外還有3輛寶馬轎車,上海、杭州等地四套別墅等財產。


  但是事情卻在此時出現波折:胡加招之母對張明娣的繼承權提出質疑,認為她並非胡加招的妻子,兩人是非法同居關係,張明娣所持結婚證系其瞞著胡加招一手包辦的,要求撤銷樂清市民政局頒發給胡加招和張明娣的結婚證。上海市第二中級法院只好中止對遺產繼承糾紛的審理。


  樂清法院審理後查明,胡張兩人的結婚證並非「張明娣瞞著胡加招一手包辦的」。原來,2002 年2月19日,胡張一起來到樂清市蒲岐鎮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因缺少胡加招的離婚證明而未辦成,只好先填好申請表格。因急於回上海,他們委託胡加招堂兄胡加定第二天帶著胡加招的離婚證明換回胡張兩人的結婚證。可是,樂清市法院還是認為結婚登記依法應當由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場,不能委託他人代領結婚證。今年5月20日,樂清市法院一審判決撤銷了胡張兩人的結婚證。


  只因委託他人領取了結婚證就能認定婚姻無效嗎?對此判決,張明娣已向溫州市中級法院提出上訴。如今,她已不僅再為繼承權,更為了她和女兒在胡家的名分……

新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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