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網恢恢】黑龍江哈爾濱萬家勞教所迫害法輪功學員105個案例 --- 這裡記錄的上百個案例也只是一部分

發表:2003-08-11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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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輪大法信息中心8月10日報導,[編註:1999年7月始,江氏集團在中國發起一場系統全面鎮壓法輪功的運動,中國數百個勞教所首當其衝,監禁超過十萬名法輪功學員。勞教所通過酷刑折磨、精神摧殘和經濟敲詐等手段,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導致成百學員死亡。本專題系列收集報導全國各大勞教所的迫害案例,為日後追究犯罪人員之法律責任提供證據。]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萬家勞教所、萬家醫院迫害法輪功學員部分案例(1999.4.25-2003.7.7)

哈爾濱萬家勞教所自1999年以來追隨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對法輪功修煉者進行了強制洗腦和殘酷的折磨,在中國鎮壓法輪功的四年中萬家勞教所至少有13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見案列2-14)。由於萬家勞教所以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醜聞昭著,並一向對其暴行嚴厲封鎖消息。儘管如此也已有惡警們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大量的事實在全世界曝光,見案列(1-105)。

2001年6月20日,哈爾濱萬家勞教所發生了鎮驚中外的「六.二O」虐殺慘案,請參見連環畫:「六.二O」虐殺慘案(http://chinese.faluninfo.net/fdi/gb/2003/7/27/30979.htm)

為了達到讓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的目的,哈爾濱萬家勞教所採用多種慘無人道的肉體和精神摧殘。肉體折磨方式主要有多種刑法,將法輪功女學員弟子投入男監,有的扒光衣服毒打、電擊、上繩,皮鞭沾涼水抽;乳頭插上針用電擊;坐鐵椅子澆上涼水用電棍擊電;坐鐵椅子不許睡覺窗子凍,蹲小號用電棍電,(全封閉似的不見陽光,夏天氣溫高達40度,冬天寒冷,幾乎人人長疥。),蹲飛機式和飛機式綁吊,上繩高吊人體離地毒打,用不消毒的刀子和刮杓在長膿包疥的地方刮來刮去,手銬子嵌入肉裡,用木棒擊打,不讓穿棉衣冬天在外邊凍, 白天全體坐小凳上不准動,對絕食抗議的大法弟子進行野蠻灌食……精神摧殘主要強制洗腦,利用猶大集中圍攻,叛徒包夾,不讓睡覺, 逼看誹謗法輪功電視,逼迫寫「三書」(保證書、決裂書、悔過書)等。

萬家勞教所強制被非法勞教的法輪功學員超負荷勞動。常常被迫勞動十六、七個小時,手上長了膿包的、流膿淌血的、有病的學員也必須同樣完成生產任務。萬家勞教所不僅侵害了我們的健康,同時也嚴重侵害了消費者的權益。萬家勞教所生產的拖鞋是出口日本的,縫製的毛衣是嬰兒穿的,穿制的車把套是司機方向盤用的。

主要涉嫌犯罪人:盧振山(所長) 、史英白(副所長) 、牛倫(管理科科長) 、趙XX(管理科科長) 、梁XX(管理科科長) 、閻x(管理科干警) 、張波(七大隊隊長) 、武金英(七大隊原隊長) 、劉影(七大隊干警)、孟祥苓(七大隊干警) 、楊國紅(七大隊干警) 、周麗範(七大隊干警) 、趙彥美(七大隊干警) 、常玉梅(七大隊干警) 、常淑梅(七大隊隊長) 、齊鳳林(七大隊隊長) 、李民(九隊干警) 、翟x(12大隊隊長) 、林x (12大隊隊長) 、郭x(12大隊隊長) 、趙餘慶(科長) 、吳洪勛(科長) 、姚福昌(科長) 、全明浩(科長) 、王x(隊長) 、武培花(隊長) 、霍書平(隊長) 、林順英(隊長) 、魏雪穎(「 610」辦公室主要負責人) 、張繼紅、孫炎彬、隋雪梅、周牟奇、吳寶雲、王中華、李常傑、關傑、吳寶雲、王恩光、賈翠岩、李繼紅、劉春剛、周軍、賈春岩、張愛輝、孟祥芝、王敏、張麗、劉白兵、張小初、孫慶、侯大梅、吳波、李鳳榮、張殿雲、李紅、張X、李秀花、高志強、徐習國、李光耀、於方立、馬小千、張紅、費紅、田小雲、吳金秀、王平、楊艷、肖林、楊麗斌、王亞麗、王小麗、崔紅梅、王俊平、韓玉善、李常榮、錢磊、毛x、韓x、郝x(萬家醫院院長) 、宋紹會(萬家醫院副院長) 、江潮(醫生) 、暢凡(醫生) 、孫x (醫生)

案例1:
受害人:哈爾濱萬家勞教所被非法關押的全體法輪功學員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盧振山(所長)、史英白(副所長)、吳洪勛(科長)、趙餘慶(科長)、姚福昌(科長)、張波(隊長)、王中華(惡警)、李常傑(惡警)、關傑(惡警)、吳寶雲(惡警)、王恩光(惡警)、賈翠岩(惡警)、郝x(萬家醫院院長) 、宋紹會(醫生)、李繼紅(惡警)、劉春剛(惡警) 、李民(惡警) 、林順英(隊長) 、武金英(七大隊隊長)、劉倫(惡警)、周軍(惡警)、常玉梅(七大隊惡警)、翟x(十二大隊隊長) 、林x(十二大隊隊長) 、郭x(十二大隊隊長) 、賈春岩(管教)、張愛輝(管教)、孟祥芝(管教) 、牛倫(管理科科長) 、白雪蓮(犯人打手)、胡薇(犯人打手)、王翠(犯人打手)、邵晶(犯人打手)、胡美玲(犯人打手)、李憲梅(猶大)、劉宏宇(猶大)、陳潔(猶大)、趙冬燕(猶大)、蔡志夫(猶大)、許鳳平(猶大)、李業紛(猶大) 、萬家勞教所惡人;
基本犯罪事實: 強制洗腦、酷刑折磨、迫害致死等;
詳細情況:自1999年以來,哈爾濱萬家勞教所先後非法關押了1000多名法輪功學員。在這四年中,萬家勞教所至少迫害致死13名法輪功學員,他們是:高鳳、孟憲芝、趙雅雲、張玉蘭、李秀琴、佟文成、於天勇、於振翼、白秀華、付桂蘭、王淑芳、於冠雲、秦淑艷等。為了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真、善、忍」,萬家勞教所採用多種慘無人道的手段摧殘法輪功學員。精神摧殘、肉體折磨方式主要有:強制洗腦,集中圍攻,逼迫寫所謂的「三書」 (保證書、決裂書、悔過書),將女大法弟子投入男監,扒光衣服毒打、電擊、上繩,皮鞭沾涼水抽,乳頭插上針用電擊,坐鐵椅子澆上涼水用電棍擊電,坐鐵椅子,不許睡覺,蹲小號用電棍電(小號:全封閉似的不見陽光,夏天氣溫高達40度,冬天寒冷,幾乎被關押的人人身上長疥。),蹲飛機式和飛機式綁吊,上繩高吊人體離地毒打,用不消毒的刀子和刮杓在長膿包疥的地方刮來刮去,手銬子嵌入肉裡,用木棒擊打,不讓穿棉衣冬天在外邊凍, 強迫坐小凳上不准動,對絕食抗議迫害的法輪功學員進行野蠻灌食,被餵蚊子(7月下旬蚊子非常多,惡警打開窗戶讓蚊子咬法輪功學員),被強迫長時間的超負荷勞動等。為了向上級邀功領賞,在萬家勞教所所長盧振山採取欺上瞞下的手段,逼迫被非法關押在萬家勞教所的法輪功學員寫「三書」 ,並上報謊稱法輪功學員在此所說、所寫全部是「自願」行為。副所長史英白多次親自動手迫害、摧殘法輪功學員(2001年3月2日正月初八),並指使惡警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肉體和精神摧殘,用盡了各種刑罰,是指使惡警犯罪的罪魁禍首。該惡徒曾揚言:「我對付你們已經使絕了招」。史英白對多起萬家勞教所發生的毒打慘案──例如2001年6月20日三名法輪功學員在萬家勞教所被迫害致死案件、2000年5月發生的將女大法弟子投入男隊進行摧殘事件等, 均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據不完全統計,2002年10月以來,至少有200多名法輪功學員遭受到野蠻的酷刑折磨,他們是:溫桂芝、張亞芬、尹守榮、崔秀琴、郭瑞平、曲風英、王瑞賢、寧淑賢,謝金賢、畢清華、侯錦華、安麗華、陳繼環、馬麗達、範桂芝、張可梅、程傑、張慧清、馬繼英、單玉芹、孫風蘭、魏亞雲、丁淑平、馬麗平、範春艷、李艷梅、吳玉賢、吳風英、張亞茹、李學君、於國榮、鐘曉艷、楊麗霞、司玉梅、孔祥平、於淑香、唐淑英、李群、姜麗華、崔秀菊、王玉花、孫銳、蔣美雲、李桂娟、吳秀珍、曹玉娥、李蘭、金桂榮、劉曉榮、劉秀帽、王美娟、遇峰、潭桂芝、曾淑玲、趙玉婷、馮艷秋、楊國華、王俊梅、鮑立雲、孔慧敏、何苗、潘文力、孟俊梅、李文俊、周華、因紅、關桂蓮、劉秀清、陳賢君、劉玉梅、張博婧、高傑、張桂珍、劉小榮、杜秀波、王玉霞、王秀梅、丁秀玲、武炳春、孫桂雲、丁學平、許鳳娟、溫玉玲、徐東月、高傑、徐長青、田英、於鳳華、梅廣麗、王東麗、高金玲、卞維香、申淑芳、吳淑蓮、於迦蓮、王淑榮、劉秀蘭、高風琴、趙秀雲、桃紅梅、張素琴、程文婷、曲學英、尚玉秋、丁傑、王麗岩、範淑德、馳耀玲、馳淑霞、何麗榮、羅彩森、孫淑華、王雲萍、叢麗華、孫麗芝、呂慧文、孫淑雲、劉桂香、宋瑞香、牟書琴、郝沛傑、呂適平、劉延珂、王麗、丘麗英、戴蕊、孫祥艷、盧顯華、杜秀琴、趙玉婷、遲麗影、李敏、齊景芳、李紅梅、張軍、白淑榮、關麗華、陳顯軍、蔣柏雲、李會娟、崔淑香、於明蘭、朱純榮、孫志芬、李淑芬、李英敏、胡秀珍、周風英、楊麗梅、黃晶、孫金奎、孫愛華、許玲麗、趙喜華、王風英、石影、趙秀傑、邵華鳳、程桂琴、黃雁影、劉國英、張岩、張柏艷、羅紅艷、仲美華、徐鳳平、禮玉華、潘宣華、徐麗華、馬新英、姚鳳傑、張志芳、趙鳳雲、於桂芝、寧波、陳亞麗、白麗霞、曹迎春、劉冬雲、吳激揚、高淑彥、張宏、孫傑、杜靜、李玉霞、楊秀麗、王芳、左秀雲、遲玉梅、譚桂珍、王桂琴、韓少琴、杜晶、郭宏宇、林秀茹、邵影、姜玉輝、李菊玲、嚴春玲、許麗華、趙雅雲、張玉華、郝雲珠等。

案例2: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秦淑艷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萬家勞教所惡人
基本犯罪事實:法輪功學員秦淑艷被迫害致死;
詳細情況:2002年4月末,惡警非法逮捕法輪功學員秦淑艷,並被非法判勞教,被強制關押在萬家勞教所。在勞教所被非法關押期間,秦淑艷的身心遭到嚴重的摧殘,身體極度虛弱,勞教所怕擔負法律責任,將她「保外就醫」 ;在保外就醫期間一直受到監控,三個月後,秦淑艷被迫害致死。

案例3: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於冠雲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哈爾濱長林子勞教所、哈爾濱萬家醫院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迫害致死;
詳細情況:1999年年底,惡警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於冠雲15天。2000年7月,不法警察再次綁架並非法關押於冠雲長達50多天,家中被非法多次查抄。2002年7月,哈爾濱火車站治安大隊綁架於冠雲,並被非法判勞教三年,被非法關押在哈爾濱長林子勞教所。2003年1月12日,於冠雲被哈爾濱長林子勞教所、哈爾濱萬家醫院迫害致死。死因詳情正在調查中。

案例4:
受害人:法輪功學員王淑芳
犯罪嫌疑人及單位:被阿城「610」辦公室、阿城拘留所、萬家勞教所;
基本犯罪事實:非法關押、野蠻灌食、迫害致死;
詳細情況:2001年4月北京惡警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王淑芳,並被非法關押長達49天。期間她絕食抗議迫害,被強行野蠻灌食,造成食籃臀賦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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