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网恢恢】黑龙江哈尔滨万家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105个案例 --- 这里记录的上百个案例也只是一部分

发表:2003-08-11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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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大法信息中心8月10日报导,[编注:1999年7月始,江氏集团在中国发起一场系统全面镇压法轮功的运动,中国数百个劳教所首当其冲,监禁超过十万名法轮功学员。劳教所通过酷刑折磨、精神摧残和经济敲诈等手段,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导致成百学员死亡。本专题系列收集报道全国各大劳教所的迫害案例,为日后追究犯罪人员之法律责任提供证据。]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万家劳教所、万家医院迫害法轮功学员部分案例(1999.4.25-2003.7.7)

哈尔滨万家劳教所自1999年以来追随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了强制洗脑和残酷的折磨,在中国镇压法轮功的四年中万家劳教所至少有13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见案列2-14)。由于万家劳教所以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丑闻昭著,并一向对其暴行严厉封锁消息。尽管如此也已有恶警们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大量的事实在全世界暴光,见案列(1-105)。

2001年6月20日,哈尔滨万家劳教所发生了镇惊中外的“六.二O”虐杀惨案,请参见连环画:“六.二O”虐杀惨案(http://chinese.faluninfo.net/fdi/gb/2003/7/27/30979.htm)

为了达到让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的目的,哈尔滨万家劳教所采用多种惨无人道的肉体和精神摧残。肉体折磨方式主要有多种刑法,将法轮功女学员弟子投入男监,有的扒光衣服毒打、电击、上绳,皮鞭沾凉水抽;乳头插上针用电击;坐铁椅子浇上凉水用电棍击电;坐铁椅子不许睡觉窗子冻,蹲小号用电棍电,(全封闭似的不见阳光,夏天气温高达40度,冬天寒冷,几乎人人长疥。),蹲飞机式和飞机式绑吊,上绳高吊人体离地毒打,用不消毒的刀子和刮勺在长脓包疥的地方刮来刮去,手铐子嵌入肉里,用木棒击打,不让穿棉衣冬天在外边冻, 白天全体坐小凳上不准动,对绝食抗议的大法弟子进行野蛮灌食……精神摧残主要强制洗脑,利用犹大集中围攻,叛徒包夹,不让睡觉, 逼看诽谤法轮功电视,逼迫写“三书”(保证书、决裂书、悔过书)等。

万家劳教所强制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超负荷劳动。常常被迫劳动十六、七个小时,手上长了脓包的、流脓淌血的、有病的学员也必须同样完成生产任务。万家劳教所不仅侵害了我们的健康,同时也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万家劳教所生产的拖鞋是出口日本的,缝制的毛衣是婴儿穿的,穿制的车把套是司机方向盘用的。

主要涉嫌犯罪人:卢振山(所长) 、史英白(副所长) 、牛伦(管理科科长) 、赵XX(管理科科长) 、梁XX(管理科科长) 、阎x(管理科干警) 、张波(七大队队长) 、武金英(七大队原队长) 、刘影(七大队干警)、孟祥苓(七大队干警) 、杨国红(七大队干警) 、周丽范(七大队干警) 、赵彦美(七大队干警) 、常玉梅(七大队干警) 、常淑梅(七大队队长) 、齐凤林(七大队队长) 、李民(九队干警) 、翟x(12大队队长) 、林x (12大队队长) 、郭x(12大队队长) 、赵余庆(科长) 、吴洪勋(科长) 、姚福昌(科长) 、全明浩(科长) 、王x(队长) 、武培花(队长) 、霍书平(队长) 、林顺英(队长) 、魏雪颖(“ 610”办公室主要负责人) 、张继红、孙炎彬、隋雪梅、周牟奇、吴宝云、王中华、李常杰、关杰、吴宝云、王恩光、贾翠岩、李继红、刘春刚、周军、贾春岩、张爱辉、孟祥芝、王敏、张丽、刘白兵、张小初、孙庆、侯大梅、吴波、李凤荣、张殿云、李红、张X、李秀花、高志强、徐习国、李光耀、于方立、马小千、张红、费红、田小云、吴金秀、王平、杨艳、肖林、杨丽斌、王亚丽、王小丽、崔红梅、王俊平、韩玉善、李常荣、钱磊、毛x、韩x、郝x(万家医院院长) 、宋绍会(万家医院副院长) 、江潮(医生) 、畅凡(医生) 、孙x (医生)

案例1:
受害人:哈尔滨万家劳教所被非法关押的全体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卢振山(所长)、史英白(副所长)、吴洪勋(科长)、赵余庆(科长)、姚福昌(科长)、张波(队长)、王中华(恶警)、李常杰(恶警)、关杰(恶警)、吴宝云(恶警)、王恩光(恶警)、贾翠岩(恶警)、郝x(万家医院院长) 、宋绍会(医生)、李继红(恶警)、刘春刚(恶警) 、李民(恶警) 、林顺英(队长) 、武金英(七大队队长)、刘伦(恶警)、周军(恶警)、常玉梅(七大队恶警)、翟x(十二大队队长) 、林x(十二大队队长) 、郭x(十二大队队长) 、贾春岩(管教)、张爱辉(管教)、孟祥芝(管教) 、牛伦(管理科科长) 、白雪莲(犯人打手)、胡薇(犯人打手)、王翠(犯人打手)、邵晶(犯人打手)、胡美玲(犯人打手)、李宪梅(犹大)、刘宏宇(犹大)、陈洁(犹大)、赵冬燕(犹大)、蔡志夫(犹大)、许凤平(犹大)、李业纷(犹大) 、万家劳教所恶人;
基本犯罪事实: 强制洗脑、酷刑折磨、迫害致死等;
详细情况:自1999年以来,哈尔滨万家劳教所先后非法关押了1000多名法轮功学员。在这四年中,万家劳教所至少迫害致死13名法轮功学员,他们是:高凤、孟宪芝、赵雅云、张玉兰、李秀琴、佟文成、于天勇、于振翼、白秀华、付桂兰、王淑芳、于冠云、秦淑艳等。为了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真、善、忍”,万家劳教所采用多种惨无人道的手段摧残法轮功学员。精神摧残、肉体折磨方式主要有:强制洗脑,集中围攻,逼迫写所谓的“三书” (保证书、决裂书、悔过书),将女大法弟子投入男监,扒光衣服毒打、电击、上绳,皮鞭沾凉水抽,乳头插上针用电击,坐铁椅子浇上凉水用电棍击电,坐铁椅子,不许睡觉,蹲小号用电棍电(小号:全封闭似的不见阳光,夏天气温高达40度,冬天寒冷,几乎被关押的人人身上长疥。),蹲飞机式和飞机式绑吊,上绳高吊人体离地毒打,用不消毒的刀子和刮勺在长脓包疥的地方刮来刮去,手铐子嵌入肉里,用木棒击打,不让穿棉衣冬天在外边冻, 强迫坐小凳上不准动,对绝食抗议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进行野蛮灌食,被喂蚊子(7月下旬蚊子非常多,恶警打开窗户让蚊子咬法轮功学员),被强迫长时间的超负荷劳动等。为了向上级邀功领赏,在万家劳教所所长卢振山采取欺上瞒下的手段,逼迫被非法关押在万家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写“三书” ,并上报谎称法轮功学员在此所说、所写全部是“自愿”行为。副所长史英白多次亲自动手迫害、摧残法轮功学员(2001年3月2日正月初八),并指使恶警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肉体和精神摧残,用尽了各种刑罚,是指使恶警犯罪的罪魁祸首。该恶徒曾扬言:“我对付你们已经使绝了招”。史英白对多起万家劳教所发生的毒打惨案──例如2001年6月20日三名法轮功学员在万家劳教所被迫害致死案件、2000年5月发生的将女大法弟子投入男队进行摧残事件等, 均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据不完全统计,2002年10月以来,至少有200多名法轮功学员遭受到野蛮的酷刑折磨,他们是:温桂芝、张亚芬、尹守荣、崔秀琴、郭瑞平、曲风英、王瑞贤、宁淑贤,谢金贤、毕清华、侯锦华、安丽华、陈继环、马丽达、范桂芝、张可梅、程杰、张慧清、马继英、单玉芹、孙风兰、魏亚云、丁淑平、马丽平、范春艳、李艳梅、吴玉贤、吴风英、张亚茹、李学君、于国荣、钟晓艳、杨丽霞、司玉梅、孔祥平、于淑香、唐淑英、李群、姜丽华、崔秀菊、王玉花、孙锐、蒋美云、李桂娟、吴秀珍、曹玉娥、李兰、金桂荣、刘晓荣、刘秀帽、王美娟、遇峰、潭桂芝、曾淑玲、赵玉婷、冯艳秋、杨国华、王俊梅、鲍立云、孔慧敏、何苗、潘文力、孟俊梅、李文俊、周华、因红、关桂莲、刘秀清、陈贤君、刘玉梅、张博婧、高杰、张桂珍、刘小荣、杜秀波、王玉霞、王秀梅、丁秀玲、武炳春、孙桂云、丁学平、许凤娟、温玉玲、徐东月、高杰、徐长青、田英、于凤华、梅广丽、王东丽、高金玲、卞维香、申淑芳、吴淑莲、于迦莲、王淑荣、刘秀兰、高风琴、赵秀云、桃红梅、张素琴、程文婷、曲学英、尚玉秋、丁杰、王丽岩、范淑德、驰耀玲、驰淑霞、何丽荣、罗彩森、孙淑华、王云萍、丛丽华、孙丽芝、吕慧文、孙淑云、刘桂香、宋瑞香、牟书琴、郝沛杰、吕适平、刘延珂、王丽、丘丽英、戴蕊、孙祥艳、卢显华、杜秀琴、赵玉婷、迟丽影、李敏、齐景芳、李红梅、张军、白淑荣、关丽华、陈显军、蒋柏云、李会娟、崔淑香、于明兰、朱纯荣、孙志芬、李淑芬、李英敏、胡秀珍、周风英、杨丽梅、黄晶、孙金奎、孙爱华、许玲丽、赵喜华、王风英、石影、赵秀杰、邵华凤、程桂琴、黄雁影、刘国英、张岩、张柏艳、罗红艳、仲美华、徐凤平、礼玉华、潘宣华、徐丽华、马新英、姚凤杰、张志芳、赵凤云、于桂芝、宁波、陈亚丽、白丽霞、曹迎春、刘冬云、吴激扬、高淑彦、张宏、孙杰、杜静、李玉霞、杨秀丽、王芳、左秀云、迟玉梅、谭桂珍、王桂琴、韩少琴、杜晶、郭宏宇、林秀茹、邵影、姜玉辉、李菊玲、严春玲、许丽华、赵雅云、张玉华、郝云珠等。

案例2: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秦淑艳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万家劳教所恶人
基本犯罪事实:法轮功学员秦淑艳被迫害致死;
详细情况:2002年4月末,恶警非法逮捕法轮功学员秦淑艳,并被非法判劳教,被强制关押在万家劳教所。在劳教所被非法关押期间,秦淑艳的身心遭到严重的摧残,身体极度虚弱,劳教所怕担负法律责任,将她“保外就医” ;在保外就医期间一直受到监控,三个月后,秦淑艳被迫害致死。

案例3: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于冠云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哈尔滨长林子劳教所、哈尔滨万家医院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迫害致死;
详细情况:1999年年底,恶警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于冠云15天。2000年7月,不法警察再次绑架并非法关押于冠云长达50多天,家中被非法多次查抄。2002年7月,哈尔滨火车站治安大队绑架于冠云,并被非法判劳教三年,被非法关押在哈尔滨长林子劳教所。2003年1月12日,于冠云被哈尔滨长林子劳教所、哈尔滨万家医院迫害致死。死因详情正在调查中。

案例4: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王淑芳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被阿城“610”办公室、阿城拘留所、万家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非法关押、野蛮灌食、迫害致死;
详细情况:2001年4月北京恶警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王淑芳,并被非法关押长达49天。期间她绝食抗议迫害,被强行野蛮灌食,造成食篮臀赋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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