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豐:呈請溫家寶廢止對高蓉蓉的《協查通報》

發表:2004-11-17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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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總理溫家寶:在下以匹夫之勇向你呼籲:

立即下令廢止--瀋陽市司法局2004年10月5日發出的對高蓉蓉公民的《協查通報》。這份通告本身就是政府犯罪的記錄和證據,你只依此為據,便可以下令逮捕一干嫌犯,我給你發出此呼籲,是因為你把自己的成長、你擁有的智慧都感念在母親撫養與教導上,我中華民族進入現代史之前的歷朝歷代,社會秩序的底線,倫理道德據以發生的泉源都是這個「孝」字,各朝各代的皇帝都標榜用「孝」來治天下。我們的三綱五常都是從孝裡派生出來的。

你的母舉教了你「四真」,你的母親可望成為像孟母、岳母那樣的民族母親,但這還需要你的努力,看你是否上進。要看你在「苟利國家生死以,豈因禍福避趨之」上的表現。家寶兄,就由於這兩點,使在下對你敬仰有加,不把你看成匪中人----前些日子網上傳你家人囤錢聚財都讓在下好著急,這與在下何干呢?這就是人嘛,人對自已判斷的關切總是超越對自身關切的。我們希望你們共匪崩潰時還能有一些能與人民一道來收拾殘局的人,不清白又怎麼貢獻未來呢?你身為中堂,位已傾國,是否也有與地位相匹配的道德與智慧與勇氣,就看你在苟利國家民族同胞上到底能不能不問禍福只問正道。如果你敢於昭告天下:廢止對高蓉蓉女士的《協查通報》,那你就成就自己為完人了,你同時也把你深深愛戴的母親升到了與岳母、孟母同高的地位,溫母教子將流芳百世,成為中華民族永遠的財富,世世代代哺育看我們的兒孫。

家寶兄,你是政府之首,是眾閣之揆,你有這個名之正,位之尊,權之重,人之和,你的驚堂木一拍,咱們多少善良的同胞就從鬼門關口揀回生命。你就復甦了我們民族的精神!

家寶兄,「豈以禍福避趨之」,可是你眾目睽睽下的激烈壯懷呀!是向天對地的誓盟呀!干了吧!夥計!我求求你還不行嗎?

我之所以呼籲你,一是敬仰,而是理法----你不見那通報上印著的竟是:

「各市公安局及鐵路、民航、油田公安部門:高蓉蓉,女,1968年出生,現住瀋陽市和平區嘉興街41號。該人現為我局「法輪功」勞教學員,2004年10月5日下午13時左右在瀋陽醫大一院住院治療中被來歷不明的4、5個人劫持,其中兩個男子著黑上衣將高蓉蓉背走。高蓉蓉1、55米左右,體態偏瘦,體重80斤左右,左側面部有明顯疤痕,本人不能獨立行走。望各有關部門協助控制,發現上述可疑負立即拘捕。」

家寶兄,這通報是中國一級政府的酷刑罪的直接證據呀!

你看:「2004年10月5日13時左右在瀋陽醫住院治療中……」一個被扣押在勞教所裡,只有40公斤,且已不能獨立行走的人----她是怎麼不能行走的?她的面部的疤痕是哪裡來的?要知道司法局附在通報上的照片是一位健康無傷的青年,她是在國家的行政處罰機關落下這些重傷,成為殘跡人的。

依照刑法,故意傷害致人殘跡、重傷,毀面容罪的上限是死刑。既然高蓉蓉是被押在勞教所,就證明她無罪,她受的只是最高行政處分,在一個執行行政處罰的國家機關把一位健康的女公民拆磨成殘跡人,這不是酷刑是甚麼?這不是滅絕群體罪又是甚麼?這是發生在中國司法機關內的殘無人道的罪惡,發生了這種罪行的國家機關其當事人和負責人都應受到法律的治罪。

家寶兄呀,機不可失,時不再來,瀋陽司法局這份通報就是送到你手上的利器,有了它你就可以橫刀立馬,掃盡一功害人蟲,全無故!

下手吧,好哥哥!為那位受此毒手的女公民,也為全體屈死的法輪功冤魂,當然更為挽我華廈於未傾。救救高蓉蓉吧,溫家寶,是做一個頂天立地的燕趙義士還是做一個碌碌無為的庸輩。

你要救了高蓉蓉,老兄弟我摔瑟抱知音,不,我沒有琴,我甚麼也不摔,只以真誠相報!你要不敢干,我就拿這支筆臭到你死!臭你一萬年!

請法輪動的同胞們以這份通報提起新的告訴,這份文件直接,充分。(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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