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通知: 唱國際歌在大陸已被列為違法行為

發表:2004-12-18 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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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9點,北京東城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就葉國柱「尋釁滋事罪」宣判,判處葉國柱有期徒刑四年。罪狀之一:葉國柱到高檢門前唱國際歌,喊口號、打標語。

據大紀元報導,葉國柱之子葉明君今天傍晚告訴記者說:「我覺得這真是個大笑話。國際歌不是無產階級的歌嗎?不是共產黨他們自己引進的歌嗎?老百姓唱唱怎麼了?為什麼怕老百姓唱國際歌?唱了就是犯罪?這是老百姓的基本自由,基本人權,問問全世界的人民,問問全世界的政府,他們的人民唱歌也犯法?太荒唐了吧。有這麼霸道的不講理的政府嗎?聞所未聞!!」

葉明君說:「法庭宣讀審判書,給父親羅織了一些了罪名,有20-30條之多,因為沒有看到審判書,記不住到底是有多少罪名。所有的罪狀是不能成立的,都是他們政府各個機關部門自己「編纂」出來的證言證詞。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葉明君說:「我父親要講話,法庭不讓他講話。按理應該有「犯罪嫌疑人」的最後陳述,他們不讓他說話。我父親義正詞嚴的說:審判長先生您的話我都聽清楚了,但您還沒有讓我做最後的陳述,這是你們的違法行為。你們就是流氓政府,你們就是流氓。說一出口,當時就出來兩個身材高大(一米九以上)的法警粗暴的強行把我父親給推出法庭,他們用力太猛,父親一下子就被撞到門框上。法庭上公眾的對我父親施暴,他們不是流氓政府是什麼!邪惡的政府!」

當記者問到葉明君對此次判決有何想法時,他告訴記者:「這個判決是不公正的,代表著中國公民的悲哀、無奈!代表著中國法律的無恥!我們將繼續上訴。」

據瞭解劉荻和胡佳也欲前往旁聽,但被國保大隊攔阻。胡佳向記者表示:「警察要我在外邊等著。我拿出攝像機要拍,警察上來阻止,我跟他們僵持了有一陣子,葉明君曾經幫忙我解圍,他擔心我的攝像機被警察搶走。11月27號開庭那天我就被國保人員攔阻,門都沒有出去。」而一些著名的維權人士如倪玉蘭、齊志勇等人今天亦因被監控未能走出家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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