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智晟遭恐嚇 已十多個夜晚有家不能回

發表:2005-02-03 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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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之聲國際廣播電臺記者田溪採訪報導) 2004年12月31日,著名律師高智晟發表一封致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及其委員長的公開信,信中提出:法輪功人員是不是中國公民?是不是要受中國憲法保護?是不是享有中國公民權利?

這封信發表後,有關方面多次找他談過話,不是答覆他信中提到的法輪功問題,而是威脅、恐嚇他。他告訴記者已經十幾天晚上不敢回家,他很明白中共的電話監控定位可以很容易的抓到他,所以,朋友們認為,目前的問題不在於抓不抓他,在於什麼時候,什麼地方抓他而已。就高智晟律師的公開信給他帶來目前處境的危險,記者採訪了莫少平律師和大陸新聞工作者馬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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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少平律師從法律角度談了他的觀點:「高律師向全國人大反映他辦案過程中發現的問題,作為一個律師向國家權力機關反映,我覺得這是憲法賦予他的權利。任何部門、任何個人都不能以此為由,對他的人身也好、對他的執業也好、對他的精神也好限制他的人身自由,或者對他進行恐嚇,或者不允許他執業,都是違法的。任何機構、個人都沒有權力對他這樣,因為這是憲法賦予他的基本權利。」

大陸新聞工作者馬曉明認為:「我覺得高智晟律師作為一個法律工作者,以他法律工作的實踐、他親身經歷到的、或者他的當事人親身經歷到而經過他瞭解核實的這些情況,向全國人大委員長--中國最高立法機構負責人提出他個人的意見,這完全是符合公民的基本權利的。更不用說是一個法律工作者、律師,更有責任通過法律的渠道,從法律的角度來反映問題。但是同時有一個悲劇,就是高智晟律師通過這麼多年代理案件,行使律師職責過程,他應該或多或少的知道,中國的所謂法治、中國的所謂法律到底是怎麼回事!法律操縱在什麼人的手裡頭!法治又是怎麼一回事!他的經歷其實也就更進一步證明,中國的法律、法治是什麼!他現在面臨的危險,真正說明這些問題。」

高智晟律師為石家莊法輪功學員黃瑋上書全國人大後,不但黃瑋境遇沒有得到改善,反而黃瑋的夫人也被抓了,並且到現在沒有出示任何手續,他們的孩子才六歲,完全處於無助的狀態。 高律師表示,這就是官方對他公開信的回應。

高律師在公開信中質問:這種逆現有規則行事的執行者,恰恰又系由本應保障國家規則執行的執法者來執行。執法者視野蠻踐踏規則為尋常事,完全不再視捍衛國家規則價值為自己的職業責任。不斷地以身體力行來摧毀並葬送著道義文明及權力運作的正當性,這到底會是誰的需要!

他表示:要大聲疾呼外面世界,不要麻木和沈默。

(據希望之聲國際廣播電臺《天下縱橫》節目錄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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