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智晟遭恐吓 已十多个夜晚有家不能回

发表:2005-02-03 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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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记者田溪采访报导) 2004年12月31日,著名律师高智晟发表一封致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及其委员长的公开信,信中提出:法轮功人员是不是中国公民?是不是要受中国宪法保护?是不是享有中国公民权利?

这封信发表后,有关方面多次找他谈过话,不是答复他信中提到的法轮功问题,而是威胁、恐吓他。他告诉记者已经十几天晚上不敢回家,他很明白中共的电话监控定位可以很容易的抓到他,所以,朋友们认为,目前的问题不在于抓不抓他,在于什么时候,什么地方抓他而已。就高智晟律师的公开信给他带来目前处境的危险,记者采访了莫少平律师和大陆新闻工作者马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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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少平律师从法律角度谈了他的观点:“高律师向全国人大反映他办案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作为一个律师向国家权力机关反映,我觉得这是宪法赋予他的权利。任何部门、任何个人都不能以此为由,对他的人身也好、对他的执业也好、对他的精神也好限制他的人身自由,或者对他进行恐吓,或者不允许他执业,都是违法的。任何机构、个人都没有权力对他这样,因为这是宪法赋予他的基本权利。”

大陆新闻工作者马晓明认为:“我觉得高智晟律师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以他法律工作的实践、他亲身经历到的、或者他的当事人亲身经历到而经过他了解核实的这些情况,向全国人大委员长--中国最高立法机构负责人提出他个人的意见,这完全是符合公民的基本权利的。更不用说是一个法律工作者、律师,更有责任通过法律的渠道,从法律的角度来反映问题。但是同时有一个悲剧,就是高智晟律师通过这么多年代理案件,行使律师职责过程,他应该或多或少的知道,中国的所谓法治、中国的所谓法律到底是怎么回事!法律操纵在什么人的手里头!法治又是怎么一回事!他的经历其实也就更进一步证明,中国的法律、法治是什么!他现在面临的危险,真正说明这些问题。”

高智晟律师为石家庄法轮功学员黄玮上书全国人大后,不但黄玮境遇没有得到改善,反而黄玮的夫人也被抓了,并且到现在没有出示任何手续,他们的孩子才六岁,完全处于无助的状态。 高律师表示,这就是官方对他公开信的回应。

高律师在公开信中质问:这种逆现有规则行事的执行者,恰恰又系由本应保障国家规则执行的执法者来执行。执法者视野蛮践踏规则为寻常事,完全不再视捍卫国家规则价值为自己的职业责任。不断地以身体力行来摧毁并葬送着道义文明及权力运作的正当性,这到底会是谁的需要!

他表示:要大声疾呼外面世界,不要麻木和沈默。

(据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天下纵横》节目录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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