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明:作者應當享有使用筆名發表作品的自由 辛明政論集

作者:作者:辛明 發表:2005-03-01 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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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於網上對「三真」(用真名、說真話、做真人)爭論熱烈,在認真關注之餘,筆者也想談談自己的看法。筆者認為,誠信是做人做事的基本道德,所以任何人都應該「說真話、做真人」,但是這與作者發表作品是否使用真名似乎沒有任何聯繫。

藝人有藝名,作者有筆名,這是很正常的事情,古今中外,由來已久。中國現代文學史上處於領軍地位的文壇巨人「郭魯茅、巴老曹」六人之中,無一人使用的是其原名。人們只知道郭沫若、魯迅、茅盾、巴金、老舍、曹禺,若不專門從事文學研究,難得有幾個人關心他們原來的姓名。作家的筆名還好說,起碼讀來朗朗上口。藝人的藝名可就千奇百怪了。什麼七齡童、六齡童、小六齡童、六小齡童,根本就不像名字,不下一點功夫都讀不流暢。可是戲迷們偏偏記得住,至於他們的真名是什麼,倒沒有多少人關心。

藝人用藝名、作家用筆名,一點也不會影響他們「說真話、做真人」。如果他們中的什麼人(例如郭沫若)說假話、做假人,那也不是因為他用了假名,而是要從他的人品、人格上找原因。如果更深入一步,則還要從他所處的社會環境中找原因。

中華民族本來是一個十分注重誠信的民族。幾千年的專制統治使得中華民族的一部分人逐步學會了「黑厚學」,以心黑手辣、毛深皮厚的虛偽言行來謀取個人利益。在共產黨黨國統治的這五十幾年裡,說假話簡直變成了求生存的必要手段。1955年,借批判「胡風反革命集團」,共產黨黨國對說真話的人進行了第一次鎮壓,把兩千五百多名知識份子精英投入了監獄。由於事不關己,大多數中國人並沒有認識到這一事件的嚴重性,更沒有預感到自己也遲早會大難臨頭。1956年,毛澤東親自號召人民幫助黨整風。廣大知識份子掏出自己滿腹的心裏話,真誠地幫助黨整風。幾個月以後,毛澤東就變臉了。他號召全黨全國人民「反擊右派份子的倡狂進攻」,以他的「陽謀」把敢於說真話的優秀知識份子幾乎一網打盡。從此以後,中國人民就學乖了。大家認識到,如果不想變成無產階級專政下的階級敵人,最好還是把真話藏在肚子裡,只說共產黨願意聽的話,哪怕那是假話。所以,在反右(定了一百萬右派份子)和反右補課(又增補了十萬)之後,儘管共產黨開展了「向黨交心」的運動,它卻未必收到了幾顆真心。

但是,「向黨交心」運動的影響卻是十分深遠的。它開啟了曠古未有的「全民表態文化」的先河。從此以後,凡是在共產黨對人民群眾不放心之際,它就要求全國人民向它表態。大躍進和人民公社引起的連續三年大飢荒餓死了五、六千萬老百姓,但是1962年以後開始大搞階級教育,在憶苦思甜會上,人人都必須訴舊社會的苦,說新社會的甜,哪怕早幾年家裡餓死過親人。1971年9月13日林彪摔死在蒙古溫都爾汗,在聲討林彪的會議上,人人都必須潑口大罵「林賊死有餘辜」,哪怕在幾天之前還在同聲高呼「祝林副主席身體健康,永遠健康!」在1989年「六•四」大屠殺之後,在強化學習班裡,人人都必須表態「堅決擁護黨中央平息反革命暴亂」,哪怕在幾天之前還是遊行示威的積極參加者。

除了少數特別勇敢的中華民族的脊樑,誰有膽量在「表態運動」中不按黨的要求表態?哪怕你悶頭不語,消極抵制,都會影響你的提職、加薪、分房,甚至孩子的入託、入學、升學。如果你「狗膽包天」,膽敢唱反調,那麼輕則批判鬥爭,重則身陷囹圄。

表態的人知道自己是在說假話,聽表態的人也知道他聽到的不是真話。但是人人都這麼說,大家心照不宣、自欺欺人。儘管連共產黨都知道老百姓說的未必是真話,但是一到關鍵時刻,它還是逼迫老百姓表態。在聽到這些高壓下的表態之後,黨的虛榮心就得到了滿足。全國人民的口頭擁護使它感到舒適和寬慰。經過黨的喉舌的反覆宣傳和渲染之後,黨甚至會產生錯覺,以為它真正得到了全國人民的擁護。

這種「全民表態文化」對於共產黨有自慰作用事小,把中華民族的誠信傳統破壞殆盡事大。它使得中國老百姓不再以說假話為恥,反而把說假話視為理所當然。政府欺騙我們,我們為什麼不可以欺騙政府?「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就看最後誰騙過誰。如果你指責他欺騙可恥,他可以理直氣壯地說:「你為什麼不首先指責政府。政府比我更可恥。我的欺騙不過是自衛性的被動性欺騙,而政府的欺騙是攻擊性的主動性欺騙。為了對我的身家性命負責,我不得不說假話!」仔細想想吧,你不得不承認,他說得有道理。

由於人類社會的進步,民主意識深入人心;由於科學技術的進步,網際網路迅速普及,越來越多的中國人開始通過共產黨無法嚴密控制的網際網路,勇敢地站出來說真話了。但是,敢於以真名說真話的畢竟是少數。他們要麼在海外,共產黨夠不著他們;要麼是有身份、有地位的名人,共產黨動不了他們;要麼是一些情況特殊的人,共產黨在有意無意地容忍他們。絕大多數在網上發表言論的中國人還是只敢用假名說真話。為什麼?他們完全暴露在共產黨的殘暴統治之下,缺乏基本的人身保護,處境十分危險。他們不願意暴露自己的真名,無非是想多一層保護。哪怕這層保護十分脆弱,隨時可能被黨國公安部門、國安部門以現代高科技手段擊破(例如不鏽剛老鼠劉荻),但是多一層保護總比赤膊上陣好!我們沒有必要發起一個運動提倡他們公布他們的真實姓名。他們用假名說真話,進行認真嚴肅的寫作,比共產黨黨國領導人和貪官污吏們用真名說假話,冠冕堂皇地欺世盜名要高尚得多。

筆者認為,在中國共產黨的殘酷統治下,有膽量以假名說真話就已經要擔風險了,就可以算做勇敢的人了。現在當務之急不在於倡議他們用真名說真話,而在於鼓勵那些根本就不敢說話的人說話。要知道,有多少中國人連用假名說真話的勇氣都沒有啊!他們在家裡,在朋友圈子中大罵共產黨,在會議上卻服從「表態文化」的需要。要他們在大庭廣眾中說真心話嗎?他們不敢,怕被人揪住辯子;請他們寫文章貼到網上嗎,他們更加不干,(哪怕他們的寫作能力很強,)他們絕對不願意讓共產黨抓住白紙黑字的鐵證。因此,我們首先要做的是爭取讓所有的人都敢講話。以真名講真話的人為這些不敢講話的人樹立了榜樣,以假名說真話的人也讓這些不敢講話的人受到了鼓舞。他們對中國的民主進程也作出了自己的貢獻。對那些以假名說真話的人,我們應該鼓勵他們的大膽敢言,他們是不是用真名來發表他們的見解並不很重要。共產黨專制政權給他們的壓力已經夠大了,他們不應該再承受自己人給他們的壓力。我們不是都在為中國人民爭取自由權利嗎?那麼,任何人都有權利使用筆名發表他的作品也應該算一種自由權利。

名字只是一個符號。如果一個人堅持使用他慣用的已經形成了影響力的名字發表文章,不管它是不是真名都無關緊要。廣大讀者可以不知道他的真名,但是他們知道那個筆名對應的就是他。就以老梟為例吧,筆者認為,對於廣大線民來說,東海一梟的名氣和影響力比余樟法大多了。儘管前者是筆名,後者是真名。如果東海一梟從今以後用余樟法的名字在網上出沒,他還需要花一定時間重新建立影響,或者在每篇文章上署上「余樟法(東海一梟)」(這豈不太麻煩),就像他現在在需要用到真名時做的那樣。

由於慣用的筆名與作者有嚴格的對應關係,其對應的密切程度甚至高於真名(例如東海一梟),所以不存在由於用筆名而不負文責或信口開河的問題。任何一個嚴肅的作者都要對自己的聲譽負責,他們冒著被捕坐牢的危險寫作,絕對不會為了嘴巴快活就亂說一通。應該反對的是那些不斷變化筆名,打一槍換一個地方的人,他們才可能逃避文責、胡說八道。如果提倡用真名是在這個意義反對使用假名,而不是反對使用廣為人知的慣用筆名(它與真名沒有本質上的差別),則筆者深表贊同。

最後,筆者願藉此機會聲明,辛明並不是筆者的真名。雖然身處人身安全沒有受到威脅的加拿大,筆者還是以三個名字發表作品。筆者這麼做,並不是為了打一槍換一個地方,而是因為筆者有三塊陣地。筆者用真名葛陵元發表科學著作和教研論文,以筆名文思發表翻譯作品和文學創作,以筆名辛明發表政論作品和評論文章。每一個名字都和筆者有嚴格的對應關係(不僅有人身對應,而且有專業對應),不存在任何逃避文責的可能性。要說起打一槍換一個地方的鼻祖,也許當推「偉大的無產階級革命文學家」魯迅(1881-1936)先生。他老先生(其實並不老,只活到五十六歲就病逝了)先後使用過百來個筆名(一位篆刻家曾把他的所有筆名刻出圖章,出了一本書《魯迅筆名印譜》),有的筆名用過就丟,事後連他自己都忘了。近年來,對於如何評價他老先生,在學術界出現了一些針鋒相對的觀點。由於離題太遠,恕筆者不在此贅言。

《議報》第105期(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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