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指控教授考研性交易續 當事女生提供材料[圖]

發表:2005-06-12 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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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大學就「教授泄題」事件發表了聲明,聲明內容被放在該校校園網站首頁。本報記者陳傑攝
  
   本報訊(記者張劍鋒郭少峰劉建宏)昨日,針對本報《一教授被指泄題給考研女生》的報導,北京交通大學發表聲明,稱立即責成相關部門對此事件進行調查核實,目前調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北京交通大學新聞發言人王想平表示,事件被披露後,學生對此事反映較大,校園網內部BBS上也有很多討論,學校非常重視此事。  
  
  
  王想平說,學校將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嚴肅、公正地調查和處理此事。此後,王想平交給記者一份北京交大的聲明。聲明稱,學校查閱了該考生的研究生入學考試有關原始檔案,該考生在參加北京交通大學去年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考試中,找他人替考英語被監考人員當場查獲,即被取消2004年考試資格。而該考生在今年度研究生入學考試英語成績為36分,遠低於國家規定的分數線。  
  
  
  聲明提到,該考生於 2005年3月16日曾給學校寫信,在信中自述「第一次考研即2004年,我大病住院未能進了考場」,並以研究生考試英語沒有正常發揮水平等為由,懇求學校予以錄取,此後還多次找學校,要求給予照顧。但北京交通大學堅持招生錄取的標準,沒有錄取該考生。  
  
  
  昨日,雖然記者多次聯繫北京交通大學校長,但其電話均無人接聽,有關工作人員說校長開會去了。昨晚,阿芳對學校聲明中關於她作弊和寫信的情況表示,這些內容為真實情況。  
  
  
  她同時表示,將會繼續向有關部門舉報。另一當事人---歐陽林教授對真名被披露表示不滿,以「沒有什麼好說的了」為由拒絕接受進一步採訪。  
  
  海淀檢察院工作人員稱,前日,當事女生拿著一些材料,到檢察院舉報其老師泄露國家機密,但其提供的材料不完全,現已要求阿芳補充提交相關材料。阿芳表示,她將盡快把完整材料遞交給檢察院。教育部工作人員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當事人已向警方舉報,正進入相關程序,並理應走正常程序。 
  
  ■專家觀點  
  
  教育學者楊東平稱,碩考專業課命題老師一般都自留試卷  
  
  此事不能反映碩考潛規則  
  
  本報訊針對北京交大一教授涉嫌泄露碩考試題事件,北京理工大學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長楊東平認為,這件事情只是個案,目前還沒有什麼統計數字和相關證據證明這種行為存在普遍性,也不能將此事稱之為碩士招考「潛規則」的反映,因為潛規則是相對於規則不完善而言,而目前碩士招考的規定是非常明確的,比如出題人不得輔導考生、考題保密規則等等。  
  
  楊東平同時分析,研究生專業課考試的命題是高校老師出題後,將試卷交給研究生院,而研究生院對試卷的保密是有嚴格規定的,但很多出題老師一般都自己保留一份,作為積攢資料之用,便於日後出題方便,這和高考統一命題、統一掌控有區別。同時高校老師出題之後還要承擔教學任務,不可能像高考命題專家一樣,封閉一段時間,這與其他領域的保密工作比如商業機密、科技機密等有類似之處,不可能讓所有的接觸機密者都與世隔絕。所以,是否泄密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命題人本身的道德自律和事後追懲,針對此事件,關鍵還是要查明真相,嚴肅處理。  
  
  法學博士劉仁文認為,考生是否與教授發生性關係屬於道德範疇
  
  泄露國家秘密屬瀆職範疇  
  
  本報訊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法學博士劉仁文表示,該考生以教授涉嫌泄露國家秘密罪舉報是沒有問題的,按《刑法》規定,泄露國家秘密分故意和過失兩種情況,若查實是直接給的考生,當事教授就構成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即使是教授存放的試題和答案被偷去,也構成了過失泄露國家秘密罪。考生是否與教授發生性關係,應屬於道德範疇。
    
  劉仁文說,泄露國家秘密罪屬於刑法瀆職罪一章,按照管轄許可權,這類案件應屬於檢察院自偵案件範疇,所以公安機關受理後,最終也將會移交檢察院處理。

北交大教授誘姦考研女生續:檢察院派員進校調查

收到女生提交的「教授手寫答案」;女生否認報復說法,並稱北交大聲明不公允

  昨日海淀區檢察院接受阿芳舉報,並稱已進入調查程序。與此同時,搜狐、新浪對阿芳舉報動機等發起網上調查,至昨晚,已有近4萬餘名網友參與,其中分別有58.1%和41%的網友認為阿芳是報復,阿芳否認此說,並稱北交大聲明不公允。

  阿芳署名舉報並提交相關材料昨日,阿芳把準備好的完整材料,向海淀區檢察院署名舉報了歐陽教授,具體提交的材料包括兩份專業課試卷以及標準答案,還有歐陽教授手寫的論述題答案等。同時她也被檢察院接待人員告知:「要實事求是反映情況,不要誣告他人,否則要承擔法律責任」,同時接待人員還表示,有必要的時候會聯繫阿芳。

  此後記者從海淀區檢察院瞭解到,接待完了阿芳後,她所檢舉的內容已經進入了程序,檢察院會依法進行調查核實。一位檢察官講,檢察院一旦介入調查,案件就屬於保密內容,其中細節不方便向媒體透露。另據程序要求,檢察院在受理署名舉報案件時,要在受理3個月內辦理,未結的應書面說明原因,申請延長1-3個月,結案後3日內書面告知舉報人。初查後還要製作一份《初查結案報告》,經審批,涉嫌犯罪的將移送所在檢察院自偵部門;不屬於管轄範圍的,將移送有關主管機關;而舉報失實,又不構成犯罪的,將就此結案。

  針對網上調查否認報復之說昨日,搜狐和新浪網站上的小調查一直在進行,題目大意均為:如何看待阿芳的這種做法。截至昨晚10時25 分,搜狐小調查的總票數達33758項,其中認為阿芳此舉只是報復的比例高達58.1%,而對此表示讚賞,認為這樣才能揭開招生中的黑幕的比例達 32.36%,另有9.54%的網友認為是媒體炒作。

  4163位新浪網友在參與調查時,45.62%的人持贊同態度,認為此舉揭開了研究生招生黑幕,41%的人持鄙視態度,認為是非分要求被拒後進行報復,另有13.38%的人對此表示同情,認為是考研壓力太大才犯了錯誤。

  對此,阿芳昨晚表示,她沒有什麼可報復的,現在決心這樣做,主要是想通過自己的遭遇揭開考研的內幕,還社會一個公理,並說「我不想讓更多的女生重蹈覆轍,受到類似傷害」。

  當記者問及:如果她被錄取了,還會不會舉報時,阿芳在想了一會兒之後說:「這個問題無論怎麼回答對我都不利。」最後還是面帶堅決地說「錄取了我也要舉報他」,有必要通過舉報來伸張正義,用法律來保護自己。

  她說,她主要感覺到心裏無法平衡,不能容忍這種行為在自己身上發生,也不想就此忍氣吞聲地過下去。她在解釋為什麼事發當時不舉報時表示,「當時出於女孩子的羞澀,擔心一旦事情傳開,自己無法做人」,為了自己的名譽、面子、前途著想,覺得「這畢竟不是可以嘉獎的事情,能忍則忍下去」,不想聲張此事。事後經過思想鬥爭,就覺得「哪有這樣的老師,哪有這樣的學問」,還是決定舉報這位教授。

  阿芳稱學校聲明屬實但有失公允對前日北京交通大學所發聲明,阿芳說,雖然裡面反映的內容屬實,但明顯有失公允。因為聲明當中只對她過去的不對之處進行了詳細揭露,並稱她這個舉報人有「作弊前科」,而對被舉報人、涉嫌泄露國家秘密的教授卻隻字未提,也沒有提及調查處理的進展情況。

  「這讓我感到很難過」,她說,舉報歐陽教授的行為,是為了將這種現象揭發出來,並非有意與校方為難,希望學校能給予理解。對此,昨日記者多次撥打北京交通大學校長和該校新聞發言人的手機,均無人接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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