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昌星假離婚的背後 妻子待遇變好

發表:2005-09-18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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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遠華走私案主犯賴昌星被加拿大拒絕難民申請。加拿大意欲與中國加強貿易,賴昌星留加機會大減。為讓妻小留在加國,賴昌星與妻子在加國離婚,做好自己被遣返的準備。

歷史常常有巧合之處,現實政治和司法案件也常常有巧合之處。正當加拿大舉國準備以最高規格接待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來訪的前夕,纏繞中加兩國達六年之久的中國遠華走私案涉嫌主犯賴昌星一案,突然有了非常驚人、同時也頗具好萊塢劇情特色的發展。賴昌星因為參加朋友孩子生日的晚宴延時未歸,違反了居家監禁的條例,而被重新拘捕關入牢房。消息一出,賴昌星立刻再次成為加國主流媒體和華文媒體的頭條新聞人物。

儘管加國司法當局和法律業界人士強調,加拿大是司法獨立的國家,不可能存在政治交易的情況,但是社會上仍然議論紛紛,謂賴昌星能夠逃過江澤民、朱鎔基時代北京要求遣返的危機,這次卻難逃胡錦濤訪加時加國政府要向北京示好的厄運。不管這種坊間的議論是否有道理,事實上賴昌星被遣返的預兆越來越明顯。

在加拿大移民與難民局的聆訊中,法官駁回了賴昌星的釋放申請,理由是賴屢次犯規,同時有潛逃的風險,因此要求繼續拘押賴昌星,直到他提出有說服力的新理由。這也就是說,在胡錦濤訪加期間,賴昌星不可能駕駛著他的紅色保時捷坐車四處兜風,或在食肆酒樓狂飲高歌,而必須呆在牢房中默默度日。

賴昌星的厄運並沒有到此結束。八月三十一日,加拿大最高法院稱駁回賴昌星難民申請的上訴,換句話說,賴昌星在加拿大申請難民的美夢徹底破碎。賴昌星今年四月的難民申請被拒絕後,在六月份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沒有想到,一連串的巧合之下,賴昌星的命運發生了急速的逆轉。

本來,按照慣例,加國高院無須對其拒絕受理上訴的決定做出任何解釋。不過,這次最高法院卻做出了簡短解釋。高院新聞發言人表示:「賴昌星及其妻子曾明娜不值得信賴,他們所提供的證詞也不可靠。賴昌星是一個普通的罪犯,所以不能受到難民保護。」俗話說「此地無銀三百兩」,高院的解釋加深了民眾的猜測。賴昌星辯護律師美特斯(David Matas)也在接受主流媒體訪問時,意有所指地提及加拿大前工業部長艾倫洛克在一封信中的話,即賴昌星一案對加中貿易十分重要。而這次胡錦濤來訪與加國政府要簽署的一個重要協議,就是加拿大要成為中國公民旅遊的目的地之一,顯然加拿大已經不準備因為賴昌星一案而繼續在貿易和旅遊方面付出代價。

現實是冰冷的。在過堂接受聆訊的時候,賴昌星往日充滿自信的笑容,已經被失望和憔悴所代替。當然,這並不意味著賴昌星會被立刻遣返。

死刑判決成爭執焦點

根據加拿大司法程序,賴昌星必須在十五天內申請接受遣返前風險評估,三十天內提出佐證文件。換句話說,賴昌星被遣返後是否會受剿佬膛芯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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