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工三小時內30次背垃圾下11樓後猝死

發表:2006-05-19 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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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上午,33歲的家裝工人馮偉在三個小時內,先後將30餘袋每袋重50多公斤的建築垃圾從11樓背到樓下。就在全部垃圾快要運完時,馮偉突然倒在了一樓的垃圾堆旁,被送到醫院後搶救無效死亡,至今無錢安葬。

  三小時連續搬運30多袋建築垃圾

  和馮偉一起幹活的劉某介紹,15日上午,他們9人在衛星廣場附近的四季陽光小區一戶11樓居民家施工,「僱主說,物業規定不能用電梯運送垃圾。我們就把拆的建築垃圾裝到袋裡往樓下背,每袋重50餘公斤。」11時40分左右,馮偉突然倒在了垃圾堆旁,劉某說:「其他人背了20多袋,馮偉至少沉?0袋,之前他摔倒過一次,但馬上就起來了,沒想到這次摔倒後就再沒起來。」

  血汗錢湊齊急救費

  救護車趕到後將馮偉送到省前衛醫院進行搶救。「當時我們身上一共才幾塊錢,根本不夠看病。」當時也在一起幹活的馮偉弟弟馮東說,「為了拿到工錢,我們留下幾個人把剩下的活幹完,之後大家趕到醫院,把1250元的工錢都拿出來作為醫藥費,但是經過半個多小時的搶救,還是沒能保住他的命。」馮偉的屍體被拉到殯儀館,準備屍檢。

  僱主家空無一人

  昨日上午,記者來到事發的四季陽光小區,馮偉施工的11樓住戶家中空無一人。小區物業公司的吳經理介紹,那位業主在買完房後就不經常來,出事後,那戶人家早就沒有人了。小區內的電梯還沒有經過驗收,原本限乘13人現在也僅允許8人乘坐。「那是客運電梯,不可能允許搬運建築垃圾。」

  家屬稱無力安葬

  馮東說,父親有腦血栓,母親一直靠撿破爛為生,哥倆就靠平時做點體力活過日子,家裡還有1萬多元的外債。「我們家實在是支付不起了,聽說屍體送去火化還得1000多元,我們上哪弄這份錢去啊?」

  馮東說,他只是在事發當天見過僱主一面,而僱主則堅持稱這件事自己沒有任何責任,不會賠償。「我倒是想追究這件事,但是家裡沒錢,我哥的安葬費都還沒著落,哪還有錢打官司啊!現在我們就是想求那名僱主能給點安葬費,讓哥哥早日入土為安。」

  律師稱應追究僱主責任

  記者諮詢了多名律師,他們說按照中國的相關法律規定,僱主在雇佣工人後,不管什麼原因,一旦因工作出現人身事故,僱主應該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給予相應的民事賠償。但是具體的賠償金額,還需要公安機關對事故進行鑑定。「如果那名工人真是累死的,僱主應該承擔相應的安葬費和撫養費。」律師說,這名死者的家屬完全可以對僱主進行起訴,但是此事僱主並不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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