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在宿舍遭強姦 校長不報案反發避孕藥

發表:2006-06-24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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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寧化七中發生一起盜賊入室強姦案,學校的老師和校長不是積極地報案,而是將學生帶到醫院沖洗,然後給每個人發避孕藥,結果過了4 天,又發生了一起入室強姦案。經過將近一個月的偵破,犯罪嫌疑人陳良茂才浮出水面。三明市檢察院以搶劫、盜竊、強姦、猥褻四個罪名起訴嫌犯,三明市中院昨日在寧化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根據陳良茂的供述,警方才得知,強姦案不是兩起,在此之前的10月5日,他已在七中強姦了另一名女生。而他進入女生宿舍的通道,竟是放在學校鍋爐房旁邊的一把梯子。而這把梯子,在前兩次強姦案發後,並沒有被列為安全隱患而撤走,成了他第三次強姦的通道。而早在第一起案件發生後,校長就收到一封當事人的匿名信,但校長以為是誰開玩笑,並沒有當真。
  
  案發後,寧化七中女生宿舍部分外牆已用鐵皮包起來

  後來,寧化教育局發文加強了各學校特別是寄宿學校的治安防範,24小時值班,內外巡邏,各個學校還上報了許多獨特措施。但是在寧化七中案件開審的前十天,期末複習最緊張的時候,寧化三中又發生了一起強姦案,學校領導說只是丟了幾本書。

  在這裡,我們不得不問,發生這麼嚴重的事情,學校為何遮遮掩掩,給惡徒製造了再次行凶的機會?難道就為了學校的名聲嗎?學生的生命安全難道不比這重要得多麼?

    案件回放

  2005年11月10日凌晨4時,一蒙面男子竄進寧化七中一間女生宿舍,宿舍裡的 10個女生正在熟睡,不知道哪個女生突然發現,一個用白色內衣蒙面的男子正站在宿舍裡,她嚇得大聲尖叫,叫醒了所有女生。這個蒙面男子說了句「不要講話,睡覺」,然後走到女生們的床鋪旁,把手伸進她們的被窩裡。當時所有女生都被嚇得縮在被窩裡,任憑歹徒猥褻。他先是對她們進行猥褻,然後挑出一個女生強行姦污,對另一女生強姦未遂。

  事發後,校方沒有及時報案,沒有採取有效的保護措施,而是給受害女生派發了避孕藥,並帶她們到醫院進行清洗。過了4天,11月14日凌晨,一蒙面男子竄進該校宿舍,掀開女生小鳳的棉被,用手電筒筒照她的臉,問「你的眼皮一直跳幹什麼」。小鳳趕緊把棉被搶過來,遮住自己的身體。歹徒甩了小鳳兩個耳光,拿來一條毛巾,把她的臉遮住,尖刀對準小鳳的喉嚨,「好好聽話,不然我把你劃成大麻臉」。當時小鳳和另一個女生合睡一張床鋪,蒙面男子叫那個女生睡到床鋪另一頭,然後強行姦污了小鳳。據悉當晚兩人被強姦。

  記者昨日瞭解到,寧化七中去年11月10日強姦案發生後,警方介入調查,據傳還布了許多眼線在學校蹲點守候。而學校也採取了加強門鎖等許多措施,可是去年11月14日又發生了一起強姦案,而這一次,一下子強姦兩個女生。

  警方在加強布控的同時,開始了大範圍的排查。警方對所有可能的嫌疑人抽血化驗,對重點的嫌疑人再作精液DNA檢測。據警方介紹,DNA的鑑定比指紋鑑定更快,指紋鑑定受到現場破壞的影響,往往不容易確定嫌疑人。警方先是對以前有強姦案底、如今已釋放的人員進行了排查,很快,這些人全部被排除。

  剩下的一種可能就是,犯罪嫌疑人可能是個小偷,是在偷竊過程中發現有機可乘,進而作案的。警方馬上又對已經到案的入室盜竊嫌疑人一一做了DNA檢測。標本送回專案組後,辦案人員大失所望,這些人都不是,案件一時陷入了泥潭。

  看來,必須從未曾偵破的盜竊案入手了。警方重新設置了摸排方案,對當時幾個月以來未曾破獲的盜竊案重新偵破。這時,警方通過技術手段得知,某酒廠工地員工被盜的手機居然在嫌疑人陳良茂的家裡。很快陳良茂被抓獲歸案。經過一系列檢測,陳良茂的DNA與案犯完全吻合。而在此前,警方已經排查了數十人,他是最後一個。

   嫌犯供述 從鍋爐房邊竹梯爬進宿舍而那把竹梯一直都在

  嫌疑人陳良茂到案後,他的供述更讓人吃驚,原來他10月5日就到寧化七中作案了。

  10月5日凌晨,他第一次翻牆進入七中校園,當時只是想偷盜老師養的鴨子,但是在鍋爐房邊意外發現有把竹梯可以通到學生宿舍。於是他爬到五樓的宿舍裡偷了20元,當時也看到朦朦朧朧的女生,可是不敢動手,怕女生發出驚叫聲。

  從五樓下來,他剛好看到一個女生從衛生間出來,他以為是保安,嚇了一跳。當他發現是一個女生時,他用刀將她挾持到五樓一個隔間,將她強姦。此後,他擔心案發,躲藏了幾天,卻發現這個女生並沒有報警。於是他膽子大起來,11月10日凌晨再次竄到女生宿舍,那把竹梯還在,於是他爬上了二樓,一個一個推女生宿舍的門,剛好有個門沒有關。他竄了進去,對一個女生進行了強姦,對另一個女生進行了猥褻,抽了一根煙以後才離開宿舍。

  11月14日,他並不知道已經有女生的家長報警。當他第三次竄到校園時,那把竹梯居然還在。他又爬了上去,這次女生的宿舍都鎖了門,於是他蹲在那裡等待,剛好有兩個女生上廁所,宿舍門沒有關,他持刀竄進宿舍,對兩個女生進行了強姦,一個強姦未遂。對其他的女生進行了猥褻。

  陳良茂還供認他在寧化盜竊共4起,盜竊多部手機以及物品,案值共8000多元。2005年12月9日,陳良茂被正式逮捕。後來公安通過上網搜尋發現,陳還是一個搶劫逃犯,1993年在南平建甌的一輛大巴上夥同另外三人持刀搶劫,後在寧化蟄伏了有十年之久。

  昨日庭審結束後,記者再次來到寧化七中,學校裡的教學工作像往日一樣平靜,學生的學習生活秩序井然。記者繞了學校走了一圈,發現學校的後門圍牆已經加高,女生宿舍二樓的走廊拐角處,也用鐵皮包了起來,防止不法份子再次攀爬入校。

  正當記者準備返回福州時,一名讀者告訴記者,幾天前,在離此不遠的寧化三中,也發生了一起高一女學生被人強姦的案子。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同一個縣竟又發生在校女生被強姦的案件?記者當即前往寧化三中所在地———寧化縣曹坊鎮。

  在去寧化三中的路上,記者遇見了許多放學回家的三中學生。當記者問及幾天前是否有女同學被侵犯時,學生的反應卻截然不同。有的學生明確表示不知道此事,而另一部分高一的同學則含糊其詞。

  記者來到寧化三中校門口時,正好遇見了三中的校長,隨即向他詢問日前是否有發生三中女學生被侵犯一事,該校長表示,「都是小事,早已經解決了。」隨後以有要緊事在身為由,匆匆離去。

  下午4點左右,記者走進了寧化三中,偌大的校園,沒有見到一個保安。兩位記者在校園內逛了近20分鐘,沒有一位老師詢問記者的身份。隨後,記者在學生的指引下來到了該校的女生宿舍。

  據高一年級的一位女同學介紹,他們這個學校共有20多位高一的女學生住在這座宿舍樓的二樓。晚自習下課後,這些女生都必須回到宿舍,老師也會點名。晚上睡覺時,老師會將通向二樓的鐵門鎖上,並有專門的老師負責值班。

  記者看到,在通向二樓的樓梯口處,貼有一張白紙,上面寫著「女生宿舍,男生止步」。樓梯的拐角處,確實有扇大鐵門,鐵門旁還有一間老師的值班室,但該值班室卻大門緊閉。隨後,記者輕而易舉地來到二樓,周圍的女學生見陌生人上來,仍舊忙著各自的事,似乎沒太在意。

  就在記者準備離開學校時,一名自稱是該校教師的男子將記者帶到了副校長的辦公室,副校長和在場的老師向記者表示,前段時間學校確實出了點事,一些社會上的青年,乘著學生不在教室,將學生的教科書偷走,校方也向派出所報了警,現在已經沒有類似事件發生了。

  學校老師稱,自從寧化七中出現在校女生被強姦的事後,學校領導格外注意在校學生的安全工作,每天都有老師24小時值班,以保證學生不出意外。至於有傳聞說該校女學生被侵犯一事,校方認為,該傳聞純屬無稽之談。

  記者來到了曹坊派出所,從派出所工作人員的口中得知了真相。原來,在前不久,寧化三中確實有一名高一女生被人強姦。

  據派出所鄧所長介紹,6月12日凌晨,寧化三中的一名女生在校外乘涼時,被一名曹姓男子劫持到學校對面山上的一間廢棄的屋子裡,該男子不顧女生的反抗,對其實施強姦。目前,犯罪嫌疑人曹某已被警方抓獲。

    律師說法 學生可要求學校賠償

  福建元一律師事務所佘雷律師表示,在校女生遭受不法侵害的案例時有發生,學校應當提高警惕,盡到安全防範的義務。上述案例中,學校存在明顯的過錯,受害學生在向公安機關報案的同時,也可以將所在學校作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以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三十一條規定: 「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在民事活動中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發生學生傷害事故,學校與受傷害學生或者學生家長可以通過協商方式解決;雙方自願,可以書面請求教育主管部門進行調解。成年學生或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也可以依法直接提出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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