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6被強拆戶到國土局複印檔案遭拒

發表:2006-09-26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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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16名北京市民來到北京市國土資源局(以下簡稱國土局)查詢、複印其被拆遷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檔案,同時請求國土局出具查詢結果證明。

國土局稱,檔案可查,但只能手抄不能複印,也不能出具證明。15名北京市民(其中一名80歲的老人因身體原因中途回家)從上午9點起一直與國土局進行交涉,可直到當天深夜11點也未得到答覆。

當晚,15名北京市民在國土局辦公樓外的便道上坐到天亮。

9月20日晚,北京最低氣溫達17攝氏度。來自朝陽、豐臺、海淀、東城和宣武區的五男十女共15名北京市民,在國土局辦公樓外坐了一宿,其中來自豐臺的陳大媽已68歲。這些身著夏裝的人們被凍得瑟瑟發抖,他們說,國土局的做法讓自己涼透了心。來自朝陽區三里屯的孫女士說:「我們這群人就像被遺棄的孤魂野鬼一樣可憐、無助,不知道哪兒是我們的家。」

強制拆遷

開發商是否有權使用土地

強制拆遷後一無所有

這15名市民介紹說:「強制拆遷改變了我們的命運。看到了土地檔案,我們才知道房屋是否能拆,拆遷後能拿到多少補償。」

「只要能查到檔案,弄清楚問題,露宿街頭算什麼。2004年10月20日凌晨,西城區松樹館附近的我家平房被強制拆遷時,我光著身子從屋子裡逃了出來……」45歲的王建平女士說到傷心處,禁不住流下眼淚。現在,她和母親在阜成門租了一間月租金300元的平房。她說,自己每月的收入只有450元的低保,平時發燒感冒,連藥都捨不得買。

陳大媽在15名市民裡年齡最大,今年68歲,她在秋風中不住地咳嗽。「2003年4月1日,宣武區陶然亭附近的我家5間平房被強制拆遷,屋裡價值六七萬元的家什也被拉走了。現在我和老伴居無定所,從一個親戚家出來後,便要想還可以去哪個親戚家湊合一宿。」陳大媽說,「我家被強制拆遷的當天,一家人也和現在一樣睡在大街上,沒想到這麼大歲數了卻無家可歸……老伴身體不好,孩子們要工作,這種事情只有我出面了,無論有多困難,我都要挺住。」

十多名被強制拆遷者在市國土局辦公樓外的便道上坐了一夜

查土地檔案有法規依據

這些被強制拆遷者有一個疑問:自己被拆遷房屋的所在土地,開發商是否有權使用?要弄清這個問題,只有到國土局去查詢該土地的《建設用地批准書》、《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據這15人介紹,他們查詢、複印土地檔案是依法行使權利——《北京市實施<中國人民共和國檔案法>辦法》第4章第27條規定:單位和公民持有介紹信或者身份證、工作證等合法證明,可以利用綜合檔案館和專門檔案館的開放的檔案。

另外一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令(第14號)《土地登記資料公開查詢辦法》」。該辦法第11條明確指出:查詢人可以閱讀或者自行抄錄土地登記資料。應查詢人要求,查詢機關可以摘錄或者複製有關土地的登記資料。查詢機關摘錄或者複製的土地登記結果,查詢人請求出具查詢結果證明的,查詢機關經審核後可以出具查詢結果證明。查詢結果證明應該加蓋查詢機關印章,並註明日期。

檔案查詢

土地資料該不該允許複印

查詢土地檔案等來警察

9月20日上午,先後有16名北京市民來到國土局,要求查詢被拆遷房屋的土地檔案。國土局檔案管理處工作人員表示:「檔案讓看,但只能抄,不能複印,不給蓋章出證明。」16名查詢檔案的市民認為:「即使抄了,國土局不蓋章證明,還不是廢紙一張沒人認可!」他們拿出相關法規據理力爭。

工作人員表示無法做主,建議大家到國土局辦公樓11層找局長批准。當時,這16人來到11層,但未找著局長。一名50歲左右、身體微胖、戴著眼鏡的男子從一間辦公室裡走出來大聲說:「這裡不接待,都出去。」之後,該男子叫來了保安。16名市民解釋說:「我們查檔案,要找局長批准,不是鬧事。」

見16名市民沒有離開的意思,該男子表示:「你們這是擾亂辦公(秩序),叫警察!」10點左右,一名警察來到國土局辦公樓11層進行調解。16名市民堅持要見局長討說法,警察見調解無效就離開了。

眾人認為受了愚弄

隨後,一名30歲左右的女工作人員拿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令(第14號)《土地登記資料公開查詢辦法》」(以下簡稱《查詢辦法》)給了眾人,說道:「這是《查詢辦法》,上面寫得清清楚楚,你們自己看吧。」

「這個《查詢辦法》正是我們的查詢依據。」來自朝陽區的孫女士說,那名女工作人員後來說帶眾人到9層的法制處解釋。「當我們進了電梯後,她轉臉卻對保安說‘讓他們都下去,不許到11層來’。大家覺得受了愚弄,趕緊從電梯裡出來,再次強烈要求找局長解決問題。」

國土局辦公樓物業方面的負責人把眾人帶到了11層第二會議室,讓眾人等待國土局負責人出面解決問題。

查土地檔案陷入僵局

16名市民在會議室裡一等就是4個小時。下午3點左右,一名自稱叫朱兵(音)的國土局負責人出現在會議室,與他同來的還有幾名警察。

朱兵讓眾人分別寫出各自要查看、複印的相關土地資料,然後他拿著資料去找領導。1小時後,朱兵回來說:「這個問題我已經上報了,可業務部門沒拿出意見,所以滿足不了大家的複印並蓋章的要求。」

眾人對這個答覆不滿意:「簡單的問題弄得這麼複雜,依法查檔案,國土局還研究半天沒結果?」大家再次強烈要求局長出面,作出合理解釋。

「局長都不在,出去開會了。」朱兵撂下這句話便轉身離去,事情陷入了僵局。

一名80歲老人中途回家

下午5點30分,朱兵和幾名警察再次出現在會議室。朱兵說:「今天就是這麼一個結果,我們已下班了,這是辦公場所,請你們離開……」但16名市民堅持不讓步,希望國土局能多為人民群眾的利益考慮。而在現場的一市公安局內保局的警察說:「現在只有人民幣能代表人民。」

80歲的王玉林老先生來自宣武區,由於身體原因無法堅持下去,於當晚9點40分左右離開,留下的15人繼續等待答覆。王玉林老人坐電梯到了一層後,發現朱兵和一名警察都在辦公樓外。

交涉無果露宿街頭

晚上10點30分左右,警察和朱兵再次出現在會議室。上午驅趕眾人的50多歲男子也在其中。他明確表示:「檔案能看不能複印,但今天也不能看,而且國土局也不出示書面答覆。」眾人問他的身份和姓名,他拒絕回答。其中一名年輕的男工作人員說:「今後你們什麼時候來看都可以,現在太晚了,大家都回去吧。」

豐臺區的吳女士說:「我們這些人在強制拆遷中都受到過警告,有的還被拘留過。如果再不離開,我們怕與警察發生衝突出現意外。」當晚 11點左右,15名市民相互攙扶著走出國土局。有人提出天晚路遠,請求國土局的工作人員派車把年長者送一送,但被回絕。於是,他們15個人在國土資源局辦公大樓外的便道上坐到天亮。

第二天上午,這15名市民再次來到國土局查檔案。但工作人員答覆稱:「檔案處今天搬家不能查,什麼時候能查我們也不清楚。」

2006年2月,劉先生曾在國土局檔案處查詢並複印了自己被強制拆遷的房屋所在土地的檔案,並且從中發現了問題。「開發商沒有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卻取得了《北京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這根本不符合規定,強制拆遷也是不合理的。」

目前,這15名市民仍在為查詢、複印被強制拆遷房屋的土地檔案而努力,但他們不知道什麼時候會有結果。

引發爭議

國土局是否不正當履責

國土局:只給公檢法部門查詢

9月22日,記者給國土局發去採訪函,但對方一直沒有回覆。昨天,記者再次致電國土局。該局信訪科工作人員金先生表示,這些資料的確不讓複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批准書》、《北京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個人不能查閱,國土局只對應公、檢、法部門的查詢。」

律師:

國土局涉嫌不正當履責

北京華鵬律師事務所蘇衍慶律師認為,房屋土地的資料都是公示的資料,任何公民、法人和組織都有權查閱、複印,這是法律原則。這些資料並不涉及個人隱私和商業秘密,國土局不讓查詢人複印資料,涉嫌不正當履行職責。目前一些行政機關履行職責不明確,總認為這些資料對個人保密,只有公檢法機關才能查。「有時連律師去國土局和房管局查資料也會受阻,為此有的律師還曾起訴國土局。」

法學專家:

不讓複印資料應說明理由

北京市人大代表、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王玉梅教授表示,《查詢辦法》規定可以查詢、複印資料。但「可以」不是「必須」,國土局可以讓市民複印也可以不讓複印。但應當說明的是,如果國土局不讓查詢人複印資料,應該說明理由。

王玉梅教授建議查詢人:如果真查到土地資料有問題,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然後由法院去國土局調閱這些檔案。如果十多人強行闖入國土局辦公地點,併發生了過激行為,以至於受到法律的制裁就不值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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