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媒體聚焦北京奧運採訪規定

發表:2006-12-05 0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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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政府12月1日宣布新規定,放寬對外國記者在北京奧運會及籌備期間採訪和報導的限制,從明年1月1日起實施,到2008年10月17日截止。奧運採訪新規定的出臺引起西方媒體廣泛關注,部分媒體表示懷疑這項新規定能否切實實施。絕大多數媒體都認為新規定並不能為嚴密管制下的中國記者帶來任何好處。

新舊採訪規定對比


北京12月1日宣布,在2008年8月的北京奧林匹克運動會及籌備期間,將放鬆對外國新聞記者的嚴厲控制。

居住在中國的606位通訊員,以及奧林匹克及籌備期間採訪報導的新聞記者,將從2007年1月1 日起,允許像所有其它外國人一樣自由旅行,包括到以前半封閉的地區,譬如西藏和新疆。但這項規定直到2008年10月17日前有效,之後將恢復目前的管制。預計超過2萬名外國新聞記者將在比賽前和比賽期間到達中國,

進入中國短期逗留的新聞記者,最近一年有5千人。新規定不再要求記者得到東道主的邀請或由哪個組織的成員伴隨採訪的全過程。新規定出爐之前,外交部以及地方外辦機構要求外國新聞記者到各地採訪時,必須預先得到地方官員的批准,但他們的申請經常遭到拒絕,在某些情況下,當局還扣留新聞記者,並強制他們簽署自我批評書。

在許多情況下,尋求官方允許採訪是一個冗長的官僚主義過程,並且沒有回覆的保證。為了及時捕捉新聞,通訊員們常常不顧這個政策而逕前往採訪地,不過一旦被當局捉住,就可能遭到逮捕、拘留和驅逐。

目前安全部和其它官員經常禁止記者與中國人談話,即使中國人同意談話也不行。許多中國公民,特別是政府官員,不敢或只是勉強的接受採訪,除非這個邀請的談話已得到上司的認可。

而對於外國人,只有那些北京特別許可的外國記者才能自由出入西藏,通常只限於政府為他們組織的偶爾旅行。這些旅行受到政府官員持續的監督,以保證他們不談論達賴喇嘛和西藏分離問題。

美聯社: 北京對待媒體軟硬兼施

北京正在放鬆對外國記者數十年的管制,週五當局宣布新的規定,將給外國媒體更大的自由,允許他們在2008年北京奧運會及籌備期間到中國自由旅行和報導。但即使這些規定已公布於眾,中國法院最近卻維持對中國記者的監禁判決。北京法院只用了五分鐘時間就拒絕了紐約時報研究員趙岩的上訴,他被判了3年監禁。

北京發出的不同信號,表明北京政府對待外國媒體軟硬兼施。共產黨政府希望奧林匹克為這個國家的國際形象增色,也清楚正面的外國報告將會對此有所幫助。同時,它又壓制國內的媒體和網際網路評論家,擔心他們無拘束的報告會削弱共產黨的威信。

根據時代週刊援引沒有指名的法庭證人的話說,趙質問法官:「您算是什麼法官?這就是您如何使用國家給您的權力?」

新聞自由組織「記者無疆界」注意到北京採取不同的對待方法,容忍外國媒介,卻不寬容中國記者。

在這個國家的外國記者有時候也被扣留,因報導範圍從農村愛滋病流行到失業都市工人的抗議,因而無摩擦的實施這些規定不太可能。

雖然官員們將不再詢問在中國旅行的外國記者,但外交部發言人劉建超表示警察仍然有權力干預,特別是在緊急事件、抗議和其它突發事件。

新規定未觸及一些重大的限制,也未提到潛在的麻煩。中國公民仍然被禁止為外國新聞組織擔當記者的工作。北京政府正在討論一項有爭議的草案,該草案禁止媒體報告抗議事件,公共衛生流行病,以及對觸犯的記者和他們的公司罰款,這個手段已被新加坡使用來威脅外國媒體。

中國的外國記者俱樂部說:「新規定應該是永久的,而不是臨時的」,「新規定的真實價值將取決於它們如何實施」。

記者無疆界: 當局沒有勇氣廢棄所有的制約

記者無疆界表示歡迎北京的決定。北京在國際壓力下,對在前往中國採訪奧運的外國新聞記者放鬆管制規定。

但這積極的一步由於今天(12月1日)上訴法院的決定而黯然失色,它對紐約時報研究員趙岩維持了3年監禁的原判。

記者無疆界補充說:「遺憾的是,當局沒有勇氣堅決廢棄所有這些嚴厲制約。我們擔心在奧林匹克以後,對國際新聞組織的虐待將會恢復」。記者無疆界提出10項改善措施敦促北京採納,以使中國按可讓國際接受的方式主辦奧運會。

基督教科學箴言報:聽其言觀其行

外國媒體駐中國的記者謹慎對待這條新聞。外國記者俱樂部主席和新聞週刊北京局局長美琳達。劉(Melinda Liu)表示:「這是受歡迎的一步」,但她補充說:「證明這些新規定的價值,將取決於它們的實施」。「最大的關注仍然是針對[當局]的非透明性,和向外國或所有其他媒體封鎖的習性」。

這種習性明顯地表現在官方警察的語言訓練指南中。由中國公安大學和北京市公安局出版的「奧林匹克安全英語」,其中包含對話練習,標題為「如何阻止非法的新聞報導」。這個對話教警察,當發現外國記者與中國公民談論法輪功時,如何用英語表示扣留他。法輪功是被北京官方禁止的精神運動。

一名要求不透露姓名的北京市警察說,他們得到指導,在遇到記者時說:「您是體育記者,您應該只報導比賽」,而且要告訴記者,法輪功是「在報導許可之外」,「您違反報導限制觸犯了法律」。

人權組織.國際特赦長期呼籲中國當局放鬆對新聞自由的管制,它的女發言人麗滋-羅伯特(Saria Rees-Roberts)描述這項新規定「引起注意」,但抱怨它們「放鬆的還不夠」。她表示遺憾的是對外國記者的放鬆管制只從2007年1月1日到運動會結束後約1個月的2008年10月17日為止。

女發言人還說,外國新聞記者及「中國新聞記者都應該被允許自由地報導」。

路透社:國際奧委會在公布前未看見規定

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聲稱,在北京發布之前沒有看見這個規定,但劉建超說,雙方一直在緊密合作,估計沒有任何問題。

人權團體一直在批評國際奧委會授予中國主辦權,限制媒體是他們提出的幾個關注問題中的一個。

但限制所有外國人旅行到遙遠的西部、新疆和西藏的規定,也適用於新聞記者,那裡對少數民族的政策是外媒的一個焦點。

劉建超說,可能在社會秩序不安定的地方,限制所有的新聞記者,包括外國人,但他沒有作進一步評論。

在中國,農村不斷發生對社會不平等,環境污染和土地掠奪的抗議。許多外國新聞記者在報導這些事件時遭到拘留。

這個規定從1月1日到2008年10月17日有效,但劉拒絕直接評論,是否北京在奧運之後會恢復自1990年使用至今的老規定。

但這項規定沒有說明,當新規定與中國的法律產生矛盾時,譬如與懲罰報導自然災害和其它不允許報導緊急事件的媒體的草擬法案衝突時,劉沒有解釋優先遵循哪一個規定。

Monsters and Critics網站: 新規定不能幫助中國新聞記者

中國上週五保證,在2008年奧林匹克運動會的預備期,放鬆對外國新聞記者的管制,顯示出它的承諾符合國際標準,但似乎不可能為嚴密管制的中國記者帶來直接好處。

位於巴黎的記者無疆界亞洲委員會主席布若瑟(Vincent Brossel)告訴德新社(Deutsche Presse-Agentur dpa)說:「我最初的反映是,政府是在壓力下改變規定的」。

布若瑟表示:「他們承認這是個問題」,中國政府目前控制著外國新聞記者。

預計超過2萬名外國新聞記者將在比賽前和比賽期間到達中國。布若瑟認為,這些外國新聞記者和中國新聞記者、助理以及維權人士之間的聯繫,將會影響中國未來的整體媒體氣候。

但倍受尊崇的中國編輯和媒體評論員之一的李大同先生表示,在嚴密受控的國內媒體中,他不指望這個變動會使中國新聞記者受益。

李告訴德新社說:「對外國新聞記者可能很好,但對國內新聞記者不會有任何作用」。他說,新規定不會為國內記者帶來任何的鬆綁,因為北京保持對中國國家媒體的高度控制。

中國新聞記者的報告可能會受到更加嚴密的限定和審查。

西藏獨立支持者或維權人士在北京的潛在抗議,仍然可能被公安局視為緊急事件,意味著外國記者在採訪這些事件時將面對可能的拘留,或文字、音像和錄像材料的沒收。

新規定再次聲明,外國新聞記者可以通過政府代辦處招募中國助理和翻譯人員。但中國公民仍然不允許為外國媒體作新聞記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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