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萬飽受欺詐和掠奪的中國股市退市和兩網難民維

發表:2007-02-01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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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百萬退市股民、兩網股民致人大和相關媒體的公開信

全國百萬退市股民、兩網股民致人大常委領導和相關媒體公開信(新)

尊敬的人大常委領導和相關媒體:

今年主板迎來了歷史性的大行情,中國股市也有了歷史性的大轉折。這全都因為新一屆證監會領導敢於改革、敢於糾正歷史的錯誤,敢於對飽受傷害的流通股東進行補償,因此主板市場才有制度上的改革和糾正,才有了如今的大行情。 而我們這些受原制度迫害最深的退市股民和兩網股民,卻因為身在三板(即現在的股份轉讓系統),並沒有享受到制度大改革、制度大糾正給我們帶來的多方面補償。 相反,在三板市場上,有著許多難以令人理解的問題:
1、為什麼 2001年開辦三板(股份轉讓系統)7年以來沒有一支股票轉到主板交易?
2、為什麼 上市公司一旦連續虧損就被45個工作日內強制平移到三板,而連續盈利8年的三板公司卻不能強制平移到主板?!
3、為什麼 上市公司連續三年虧損就被迅速退市,而恢復盈利就不能迅速恢復上市?

一、為什麼 2001年開辦三板(股份轉讓系統)7年以來沒有一支股票轉到主板交易?
據證監辦發[2000]29號文(2000年發文),「二、對妥善處理兩系統原掛牌企業及其原流通法人股問題,中國證監會的態度一直是積極的,……,今後,中國證監會將一如既往,對兩系統原掛牌企業的上市申請,在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優先考慮,抓緊審核。」 然而,事實卻是,01年開辦股份轉讓系統7年以來,沒有一隻股份轉讓系統的股票和原兩網系統的股票獲准上市。眾所周知,這7年來,大自然、粵傳媒等股票曾不斷地請求上市,結果是大自然3次被否,粵傳媒這樣持續盈利的公司也至今無法上市。以他們資產質量不好為由不給上市,顯然站不住腳的,這些公司都持續盈利8年以上了,而同時期過會上市的公司卻如今有的都連續虧損近3年,有的淨資產都為負值了!請看如下這些公司,都是2000年以後才上市的公司,他們不是連續3年虧損,就是淨資產為負了:
上市公司: 上市日期 每股淨資產(元)  連續虧損年數
st金泰 600385 2001-07-23   每股淨資產-0.8000  連續2年虧損     
*st科苑 000979 2000-06-16   每股淨資產-0.1300  連續3年虧損
s*st華龍 600242 2000-12-07  每股淨資產-1.6100  連續3年虧損      
s*st天香 600225 2000-01-27   每股淨資產0.4780   連續3年虧損 
s*st聚酯 600259 2000-05-25   每股淨資產0.0800   連續3年虧損
兩網的公司:
粵傳媒5 400003 每股淨資產 3.7292 每股收益0.30元 持續7年以上盈利 
大自然5 400001 每股淨資產 2.5000 每股收益0.03元以上,最高0.13元 持續8年以上盈利 

要知道,上面例舉的這些上市公司,都是已經在IPO時募集了幾億、幾十億的資金的情況下,將淨資產虧損成負值的,而上面的兩網公司僅靠自身的原始資產就維持持續8年多的盈利!
以上鐵證可以證明,那些垃圾公司,都可以上市,而兩網的公司就是以各種藉口不給上市,不知道證監會的[2000]29號文是騙人的嗎?
不知道證監會是如何對兩網股票「優先考慮,抓緊審核」的?!!!

二、為什麼 上市公司一旦連續虧損就被45個工作日內強制平移到三板,而連續盈利8年的三板公司卻不能強制平移到主板?!
自證監會[2004]6號文發布以來,一旦有公司連續虧損三年退市,就會被45個工作日內「堅定不移」地平移到三板來交易,沒有任何障礙。而三板的公司,無論是兩網股,還是退市股,無論連續盈利多少年,卻不能強制平移到主板,為什麼? 難道三板只是一個政府推卸責任的地方嗎?——推卸剝奪了兩網公司的流通權的責任、推卸退市公司監管的責任。
如果不是推卸責任,那麼為什麼不能也制定一個「強制」平移主板的政策,而「堅定不移」地執行呢?!

三、為什麼 上市公司連續三年虧損就被迅速退市,而恢復盈利就不能迅速恢復上市?
01年開辦股份轉讓系統以來至今,已經有40多隻上市公司因虧損而被迅速平移到三板,卻沒有一支股票因盈利恢復上市。並不是他們不能通過重組恢復公司的盈利能力,而是這些公司對政府政策的徹底失望,迄今為止,退市政策推出7年了,卻沒有推出恢復上市的明確政策。 當初,如此迅速的制定了業績不好的公司強行退市的政策,政府的心情可以理解,是想通過這種把業績不好的公司清出證券市場,而從表明上製造上市公司都是好公司的、監管層監管得力的假象。故此,才有了退市果斷迅速、效率奇高,而恢復上市卻你推我推、7年《轉板細則》不出臺。 不知管理層想過沒有,因為這樣的「粉飾」,造成了多少流通股東家破人亡?這樣的「粉飾」,強行剝奪了流通股民的流通權,合理合法嗎?而真正造成上市公司虧損、T•W挪用上市公司巨額資產的大股東們,得到你們的有效監管和處理了嗎?相反,隨著你們讓他們退市,他們所犯的種種罪行,似乎都一筆勾銷了!事實上也正是如此,迄今為止,7年了,公司退市之後,沒有一個公司再受到應有的監管和懲治! 你們事實上已經成為了那些造成上市公司虧損、T•W挪用上市公司巨額財產的大股東們的幫凶了!
強烈要求管理層糾正目前的錯誤,對所有退市公司加強監管,對他們在上市期間、退市期間所犯的罪行進行懲處、追溯,組成專門的退市公司清欠小組,對挪、借、貪了上市公司的資產進行清欠!
對無法依靠自身進行清欠的大股東,應該出臺鼓勵通過重組的方式進行清欠,對完成清欠的公司,對其恢復上市的條件或時間給予適當優惠!


總之,希望證監會領導能夠徹底糾正歷史錯誤,對三板的種種不合理制度進行改革,打通三板返回主板的通道,出臺鼓勵退市公司重組的政策,以使得飽受侵害的中小股東們能夠獲得補償,這也是證監會應該做的,對歷史問題妥善處理的責任!


在此,我們百萬深受歷史錯誤制度迫害的退市股民、兩網股民,強烈請求人大常委督促證監會糾正制度錯誤,對三板進行以下改革:
1、強烈要求證監會履行原承諾,正確和妥善處理兩網及已退市上市公司的遺留問題;
2、強烈要求證監會對三板進行清欠,要求地方政府或大股東償還侵佔的資金和財產, 三板不應該成為清欠死角,清欠工作在主板市場限時限期完成,政府更應加大力度在三板展開清欠工作,欠我們的請還給我們,以富有實效的法規與政策,最大限度保護持有退市股票股民的合法權益;
3、強烈要求證監會出臺三板《轉板細則》,對好的三板公司直接轉主板, 差的盡快推出重整鼓勵政策、重組退市公司,實行轉板上市。
4、強烈要求證監會對三板公司進行股改,對通過重組完成清欠的公司,以及通過重組完成股改的公司,對其恢復或轉板上市的條件、時間給予適當放寬;
5、上百萬兩網及退市股民殷切期望政府主管部門拿出措施兌現承諾,維護公權公信,保護我們合法的利益!




百萬飽受欺詐和掠奪的中國股市退市和兩網難民 敬上
二〇〇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全國百萬退市股民、兩網股民致中國證監會的公開信(逐步修改)

全國百萬退市股民、兩網股民致中國證監會的公開信(逐步修改)

尊敬的人大常委和證監會領導:

去年,主板迎來了歷史性的大行情,中國股市也有了歷史性的大轉折。這全都因為新一屆證監會領導敢於改革、敢於面對飽受傷害的流通股東.因此主板市場才有制度上的改革和創新,才有三個代表和黨的保先深入5000萬股民群眾及家庭的功績.

今年年初,我們注意到政府和尚福林主席提出的又一次,建立多層次資本市場的改革.以及對大股東掏空上市公司的行為,從源頭上進行嚴懲根治的法制建設.使我們這些退市股民和兩網股民心情澎湃萬分.
1.如果當初法制上建全,何來如今如此多的被大股東掏空的退市公司.何來那麼多, 被大股東連累退市的無數個小股民和家庭.
  2. 如果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早日建立,又何愁三板市場如死水一潭,整整等了七年也看不到轉主板的上市公司,看不到希望呢

一.面對大股東掏空上市公司的行為,從源頭上進行嚴懲根治的法制建設
1. A股退市是否是大股東逃避佔款及清欠法制問題的避難所
主板上未清欠的公司,逃避法制問題的最好辦法 就是退市. 這樣 ,就可以逃脫清欠責任. 股改以後,
我國還將面對前所未有的私營企業在證券市場上購併浪潮,面對更多海外私營企業在證券市場上購併浪潮,如果從制度上鼓勵他們這樣掏空上市,再退市逃脫清欠責任,那麼,證監會又如何完善自己的購併法制制度建設.
2.退市政策的出臺,證監會將如何保護本已傷痕纍纍的自己股民
大股東們幾億、十幾億的掏空上市見光後,面對望著幾十年的積蓄灰飛煙滅的許許多多小股民,面對有的家庭妻離子散的許多小股民.證監會,將如何處理呢 是在傷痕纍纍的許許多多小股民傷口上撒把鹽,將主板購進A 股的小股民退到三板,然後任其大股東逃避佔款及清欠法制責任,對退市小股民不管不問,整整七年都看不到一絲陽光嗎
當A股1000點時,每次下跌都牽動著證監會社會安定穩定的神經,牽動兩會代表的安定穩定神經.可證監會和兩會代表們可曾想過,三板股民損失何止1000點A 股股民十倍.七年來,任大股東侵害,無人問津,無人管理.難道三板股民不應該成為兩會代表和證監會關心的對象嗎

二. 建立多層次資本市場的改革
建立多層次資本市場的改革,將是載入中國證券史冊的一次巨大變革,要進行改革就必然跳不過三個問題:
1.如何解決三板的歷史問題?
2.如何鼓勵遵循三公原則,獎優罰劣.形成上市公司能退,退市公司能上的良性管理循環?.
3.如何將多層次資本市場做成美國納斯達克雛形?

1.如何解決三板的歷史問題?如NET、STAQ兩網公司的問題
A .商鞅樹木立信,證監會如何取信於民?
證監會曾對數十萬兩網股民用文件的形式立下承諾{監辦發[2000]29號文(2000年發文),「對妥善處理兩系統原掛牌企業及其原流通法人股問題,中國證監會的態度一直是積極的,……,今後,中國證監會將一如既往,對兩系統原掛牌企業的上市申請,在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優先考慮,抓緊審核。」 }.事實卻是,01年開辦股份轉讓系統7年以來,沒有一隻股份轉讓系統的股票和原兩網系統的股票獲准上市。
B .是NET、STAQ兩網公司沒有夠上市條件的公司嗎?
大自然、粵傳媒等股票曾不斷地請求上市,結果是大自然3次被否,粵傳媒這樣持續盈利的公司也至今無法上市。以他們資產質量不好為由不給上市,顯然站不住腳的,這些公司都持續盈利8年以上了,而同時期過會上市的公司卻如今有的都連續虧損近3年,有的淨資產都為負值了!請看如下這些公司:
上市公司: 上市日期 每股淨資產(元)  連續虧損年數
st金泰 600385 2001-07-23   每股淨資產-0.8000  連續2年虧損     
* st科苑 000979 2000-06-16   每股淨資產-0.1300  連續3年虧損
s*st華龍 600242 2000-12-07  每股淨資產-1.6100  連續3年虧損      
s*st天香 600225 2000-01-27   每股淨資產0.4780   連續3年虧損 
s*st聚酯 600259 2000-05-25   每股淨資產0.0800   連續3年虧損
兩網的公司:
粵傳媒5 400003 每股淨資產 3.7292 每股收益0.30元 持續7年以上盈利 
大自然5 400001 每股淨資產 2.5000 每股收益0.03元以上,最高0.13元 持續8年以上盈利 
要知道,上面例舉的這些上市公司,都是已經在IPO時募集了幾億、幾十億的資金的情況下,將淨資產虧損成負值的,而上面的兩網公司僅靠自身的原始資產就維持持續8年多的盈利!


如此 面對數十萬兩網股民,證監會將如何對兩網股票「優先考慮,抓緊審核」呢?

2.如何鼓勵遵循三公原則,獎優罰劣.形成上市公司能退, 退市公司能上的良性管理循環?.

A 01年開辦股份轉讓系統以來至今,已經有40多隻上市公司因虧損而被迅速平移到三板,卻沒有一支股票因盈利恢復上市。這並不是他們不能通過重組恢復公司的盈利能力,而是這些公司對政府政策的徹底失望,迄今為止,退市政策推出7年了,卻沒有推出恢復上市的明確政策。

B 證券市場鼓勵遵循公開, 公平,公證的三公原則.三板股民當初也是在A股市場上本著三公原則購進的A股. 那麼,三板股民持有的退市公司,是否也可憑著公開, 公平 ,公證的三公原則.在退市公司連續三年盈利以後,和當初迅速退市一樣, 迅速可以上主板呢?使三板股民看到一絲陽光, 一絲希望呢?

致證監會——退市難民的申訴信

尊敬的證監會領導:

11月9號,由證監會、公安部等八大部委聯合簽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清理大股東佔用上市公司資金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明確指出:「上市公司是證券市場的基石,大量存在的大股東佔用上市公司資金的行為,……,是導致部分上市公司連續虧損直至退市的主要原因,是嚴重損害公司和廣大中小股東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

而我們正是三板市場處境淒涼的"退市難民"。這樣的難民己達百多萬。

我們用多年血汗所得投資於中國股市,支援國企三年解困。而今,我們的投資非但沒有獲得分文回報,反而手中的股票變得分文不值、血本無歸。如果說當年投資10萬,現在只剩下幾千元。也許我們中國百萬退市難民可能屬於地球上最不幸最悲哀的一族。
最令我們出離憤怒的是退市後各方對我們的態度,當我們打電話到證監會要求對大股東的違法侵佔、挪用等違法行為進行追究時,得到的回答竟是——「該公司退市了,我們不管了,要找你們找工商局去」! 我們真的是欲哭無淚啊……按照中國現在的法律,沒有你們證監會的處罰決定,我們連去法院訴訟的權力都沒有,何況去工商局。 公然挪用、搶劫公眾公司資產幾億、幾十億元,卻沒法追究,沒人監管,這是一個什麼樣的國家啊?
我們是從國家級信譽的交易所買入的股票,不是從地攤上買的,這些上市公司都是經層層把關進入交易所的,我們買這些上市公司的股票首先是對政府監管部門的信任,它們是否是造假上市我們並無從得知,監管和證券市場的誠信度問題.眾所周知我們若從商場購買了假貨那是要假一賠十的,因為商場有保證進貨質量的義務,而大眾看中的也是商場的信譽,國家法律也是規定消費者可先要求商家賠償再由商家找問題企業.現在監管各方憑什麼說退市了和我們無關了?
侵佔上市公司資產的大股東們通過退市逃脫責任,難道政府的監管單位也想通過退市逃脫監管責任嗎?這就不難理解相關單位為什麼那麼著急地強行推行退市政策了。
退市是為了懲罰造成公司虧損的大股東嗎?顯然不是,退市政策實行5年來,前後已經有40多家退市公司了,沒有一家公司退市後,侵佔上市公司資產和其它任何一個違法行為受到了懲罰!
五年前推出的退市制度過於倉促,懲罰的只是流通股東. 我們退市公司的流通股投資者做了替罪羔羊。那些本應該受到市場機制懲罰的非流通股,原本就是不流通的。非流通股東原本就沒有流通權,退不退市都是一樣的。而退了市,流通股東非但沒有得到侵害者的賠償,反而失去了流通權,導致原本已經受到侵害的資產灰飛煙滅。 顯然這樣的制度設計根本不遵守客觀規律的。在沒有完善的賠償追究制度建立起之前,管理層推出退市制度,是對流通股東、中小投資者的進一步傷害!
回顧這些上市公司的退市之路,可以發現,這些上市公司的衰敗,多數與其大股東有關,大股東正是導致這些公司退市的罪魁禍首。證監會也曾在回答新華社記者採訪時指出,大股東大量挪用公司資金,普遍非法侵佔公司財產,違法強制為其擔保,粗暴干涉公司經營是上市公司退市的根本原因。很多上市公司的高管擁有自己的公司,利用上市公司來為自己的公司謀利就成了順理成章的事。上市公司就是這樣一次次被掏空,直至退市,我們中小投資者的血汗錢也隨之灰飛煙滅。如
*ST哈慈,儘管主營業務盈利,但大股東巨額佔款遲遲不還,不得不大量計提各項減值準備,導致2004年巨額虧損;
*ST猴王,大股東猴王集團為了炒股大肆挪用*ST猴王資金,把*ST猴王帶入萬劫不復之地;
還有2001退市的粵金曼,大股東利用上市公司的錢組建了一些投資項目,然後再讓上市公司高價收購,給粵金曼帶來10億多元的債務,當粵金曼踏入PT行列之後,金曼集團卻悄然從上市公司中退出;
如已退市的*ST南華,此前被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佔用資金總額達到了7.3億元,對控股股東及關聯方貸款擔保總額4.5億元,且全部逾期;
更有ST海洋大股東清華科技園高調介入利用高科技光環使中小投資者介入,後抽空逃離資本,使投資者慘不忍睹。
這樣的例子可謂舉不勝舉,股東的錢就這樣打了水漂。我們小股東任人宰割後被推到三板無人問津,退市公司更是無人監管為所欲為,

從退市政策實施後的實際情況來看,並沒有達到鞭策落後、保護投資者利益的目的,並沒有起到警醒並懲罰經營失敗的上市公司及其背後操控的大股東的作用,事實是,退市成了那些違法者的保護傘!退市造成的直接後果——中小投資者成為面最廣、傷最深的受害者。搞垮上市公司逼迫其退市的大股東,他們不但獲利豐厚,還由於退市逃避了嚴刑峻法追究;可是遭到致命懲罰導致血本無歸的卻是我們無辜的投資者!這樣的退市政策代表著F•B的特殊集團利益,無情地摧毀了社會的公正與正義的倫理,摧毀了公權的信用,無疑動搖了社會的和諧與穩定。

為了國企三年解困,給困難企業以上市指標,讓困難企業上市融資,政府是有責任的; 企業上市後,疏於監管,令大股東頻頻掏空上市公司的資產導致虧損和退市,政府是有責任的; 大股東挪用、T•W上市公司資產後,沒有制定嚴厲的賠償制度、沒有追究挪用者的刑事和法律責任,政府是有責任的; 為了粉飾上市公司的整體業績,強行讓「問題虧損企業」退市,讓其逃脫監管,逍遙法外,政府是有責任的; 在沒有完善的賠償追究制度下強行推行退市制度,讓流通股東進一步受到傷害,使流通股東的財產灰飛煙滅,政府更是有責任的!

當然,政府裡面也有良知官員,他們早就制定了一些彌補措施,只是,這些措施和政策一直沒有得到落實履行,我們盼望,這些政策能夠立即得到落實和履行!

我們盼望:
一、落實證監會[2004]6號文第四條第(五)款,明確文中提到的退市公司「再次上市」的條件(如恢復盈利後是一年還是兩年後可再次上市等),立即出臺退市公司《轉板細則》,具體規定交易所核准的准予「再次上市」的條件。
二、落實2002年9月16日中國證券業協會發布的《退市公司重組股份可全流通》政策,鼓勵退市公司重組。文中提到:「
我們將推出一系列鼓勵退市公司重組的措施,積極引導退市公司進行實質性重組。近期將採取以下措施:一是對大股東自己進行資產重組的退市公司,重組完成後允許公司全部股份在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流通;二是鼓勵自身無法重組的退市公司進行股權置換。股權置換完成後原退市公司不再掛牌,承接退市公司流通股的新公司進入股份轉讓系統,股份實行全流通;三是對重組後退市公司取得流通資格的非流通股,採取分年度解凍流通辦法,以減輕股份供給增加帶來的市場壓力;四是在代辦股份轉讓系統增加連續競價交易層次。退市公司經重組後資產質量和財務指標較好的將獲得交易便利,其全部股份在代辦股份轉讓系統實行每週五天連續競價交易。」
但是,這個公告發布已經有4年多了,政府相關單位仍然沒有具體的文件和政策把上面舉措進行規定和確定,如果說政府相關單位不同意上面的做法,也並沒有出來「闢謠」。時過境遷,上面的所謂鼓勵退市公司重組的措施遲遲不能落實,幾乎成了一個欺騙退市公司三板、欺騙退市股民進行無休止期待的謊言。
希望證監會相關單位能夠立即落實上述政策,以實際行動進行闢謠。
三、落實八部委聯合簽發的《關於進一步做好清理大股東佔用上市公司資金工作的通知》,成立專門的退市公司清欠小組,對退市公司加強清欠。退市公司的所有佔款,都發生在其上市期間,所以退市公司的清欠絕對也是通知所涵蓋的!
鼓勵以重組的方式進行清欠,對1年內仍無法清欠的公司,讓其徹底退出證券市場,流通股東的股份置換到一個新的公司,願意無償與流通股東股權置換的新公司在置換後,即刻獲得三板的流通權,滿足再次上市條件後,直接由交易所的批准下上主板交易。


打開證監會的網站,「保護投資者利益是我們工作的重中之重」十七個字,赫然高懸,希望這不是空話。


飽受欺詐和掠奪的中國股市退市難民 敬上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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