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權律師的尷尬

作者:梁辛 發表:2007-09-10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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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費被拖欠 既告不贏也告不起

一名由於替農民工討薪而出名的律師,卻屢遭欠費,不往勞動局進行勞動仲裁,或者將逃逸者告上法院,而是在網路上「痛斥」當事人。這凸顯了在中國當維權律師的無奈!

500多萬律師費無法追回

中國大陸媒體報導: 自學成才的周立太,自1996年在深圳開始為老鄉代理工傷維權官司,至今已代理農民工維權官司7000多件。然而,在為農民工討回賠償金的同時,他卻遭遇不少當事人不講誠信。得到補償款的當事人,想方設法逃避律師費。至今已有500多萬元的律師費無法追回。

考慮到農民工的特殊境遇,長期以來周立太採取「風險代理」方式:官司打贏之後,按照雙方事先協商的比率收取律師費。這種方式很有挑戰性,能調動律師激情,盡量為當事人爭取合法權益,因為只有打贏了官司才收律師費。但絕大多數律師不願意採用,因為辦理工傷類案件的週期長,大多在3年左右,更重要的是,當事人一旦失信,律師只有「倒貼」。

周立太說,貧窮不是民工逃避律師費的理由。如果大家都這樣,許多律師事務所會垮掉。

農民工律師狀告農民工無「勝算」

周立太說,事務所與農民工簽訂的委託合同並未違反相關強製法規,是受到法律保護的有效合同,所以合同內容中雙方的權利義務理所當然應得到法律保護。既然如此,周立太為何不通過司法途徑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

原因歸結為兩點:一是有可能告不贏。在普遍同情弱者的輿論環境下,狀告農民工既要面對社會的道德指責,還不一定能贏得了官司。

第二是告不起。自1996年至今,有600多農民工未按合同約定足額支付周立太律師費,拖欠金額累計達500多萬元,這些人遍佈各地。根據法律規定: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因此要通過訴訟方式在全國各地追償欠費,需要花費大量人力物力。就今年8月15日拿了錢就開溜的王某等60多名農民工來講,他們共欠事務所7萬多元。就算通過訴訟追回這筆欠款,事務所也有可能「虧本」。

2004年,周立太曾表示會將更多逃逸農民工告上法庭。但是3年後的今天,因拖欠訴訟費而被周立太告上法庭的農民工依舊只有劉某。周立太提起這案子,語氣裡充滿了無奈:官司贏了,法院無法強制執行,不僅律師費沒拿回來,反讓我賠進去訴訟費。

「失信」既傷律師也傷農民工

一方面打贏官司的農民工拖欠律師費,另一方面,不斷有農民工登門求助。這種強烈的反差常常讓周立太處在「哀其不幸,怒其不爭」的掙扎中。

重慶周立太律師事務所及其深圳分所目前狀況不佳,處境困難,已有兩個月未發工資,負債100多萬元。周立太律師事務所中的40多名律師大多是從農村出來的年輕律師,他們在城市裡沒有案源,只能跟著周立太打農民工維權官司。因為他們在城市無親無靠,事務所為他們免費提供飲食住所。

周立太算了一筆賬:深圳分所每月生活開支達1萬到2萬元,房租等開支3萬多元。重慶事務所辦公地點雖為按揭購買,不需繳租金,但20多個律師一個月生活開支最少也得一兩萬。欠款收不回來,事務所就發不出工資、養不起律師,無法正常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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