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解"福清爆炸案"七年未決之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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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2008-04-27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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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得到兩個消息:一個來自首都北京,對作為上訪者的我來說絕對是好消息;一個來自省會福州,對我"福清爆炸案"這個具體的受害者親屬來說不算是好消息。這兩個消息令我的心情喜憂參半,難以釋然。

先說好消息吧。不久前,《瞭望東方週刊》派記者到福建來採訪七年不決的2001年"6·24"福清"紀委爆炸案",記者獨立採訪了省、市、公、檢、法等有關主動"涉案"部門,和被動涉案的所謂"嫌疑犯" 親屬及相關辯護律師。4月14日出版的231期《瞭望東方週刊》,刊出了主題為《回訪"福清紀委爆炸案"七年未決》,副題為"2001年該案"成功告破",歷時7年卻數審無果"的報導(http://news.sohu.com/20080414/n256290620.shtml,第45頁)。

就像進京上訪好不容易拿到回執單,就等於拿到被接待的希望一樣;同樣,媒體的曝光,也是司法途徑沒法正常解決的我們苦苦等候的一個希望,上訪者苦苦奔波,不就是期望自己的冤屈有人傾聽嗎?傾聽,傳播,評論,才是最好最可靠的監督呀!我們所有的訴求,不就是期待司法公正嗎?聽到媒體採訪,並終於刊出的信息,我乾枯麻木的心中頓時像灌進了春雨。當我把消息告訴關心此案的正義人士時,他說:好啊,這是解決此案的前兆,《瞭望東方週刊》是《新華社》的刊物,終於可以看到曙光了,我說過要有信心嘛,這說明中央也支持這個報導,最高法對此案久拖不決也是有看法的,這個報導出來,冤案製造者福建省副廳長牛紀剛等人也不敢過分對抗中央的·······

接下來,就說說來自省城福州的消息吧。真是擔心什麼就來什麼。下午三點許,還沒把那個好消息完全消化,又有關心此案的長者打電話告訴我:今天《福建日報》公示了牛紀剛轉正廳長的報導。這消息就像平地驚雷,讓我置身於冰火之中。

我不敢往下想。在 2001年9月底,時任副廳長的牛紀綱親自指揮福州市公、檢、法聯合重辦此案時,把福清紀委爆炸案,原羈押在福州市第一看守所的五個被告人,採用欺騙、恐嚇等手段,秘密分散轉押到福州市轄下的五個縣看守所,不告訴關押地點,更不讓律師會見。2004年11月24日,就在法院通知律師於29日第二次開庭時,福州市公安局刑偵隊突然對陳科雲和吳昌龍委託的三位年逾花甲的老律師採取刑事傳喚,時間長達12個小時,搞"敲山震虎"。緊接著,以更狠的手段對不斷控告的當事人親屬多次進行刑事傳訊和拘留。

更有甚者,受福州市中院和福建省高院之托,對爆炸案進行爆炸技術鑑定的福建省工程爆破協會,根據專業判斷,作出了爆炸所需炸藥量起碼要600克以上的鑑定結論,跟吳昌龍被刑訊逼供後按辦案人員指示作出的口供炸藥量只有75克--150克不符後,牛紀剛對該協會大為惱火,指令福州市公安局刑警對爆破協會秘書長陳榕明和專家鄭家志以"偽證罪"關押了37天(2006年6月22日--7月28日),後令取保候審。福清市公安局治安科的侯小凱被無端懷疑與爆破協會專家串通作偽證,而被關押了50天(2006年6月28日--8月18日),放出來時,身上傷痕纍纍。更有甚者,福州市公安局刑警居然還到兩級法院要查辦辦案的法官·········

七年的黑暗,始露曙光,但烏雲剝開後,是否有人因此被問責?因為擔心被問責影響升遷,又會施加怎樣的阻擾?我們不想影響任何人的升遷,但一些升遷,卻可能會切切實實地使冤情久久不能得到解決!

好消息,不是好消息,在同一天都來了。冷靜想想,好消息給了老百姓期許,但這些期許又有多少代表了問題的解決?在萬斤的被動重負中,減掉了一千斤,我是要感謝很多很多人的,當然還要感謝運氣。可是,我們身上的重負,並沒有全部搬除,我們的家人,還深陷冤獄,這些只是一種希望;不好的消息,我們已經習慣。只是造化弄人,為何不讓我們完完整整地欣慰一天?雖然我堅信這世界上,有善良,有良知,有無私的幫助,他們人數不少,但"福清爆炸案"冤案的事實,卻一直被迴避,就像政府說的一小撮,這力量無邊的一小撮,卻足以抹殺大量平民的努力,給我這個草民家庭帶來沒頂之災呀。我盡量使自己不胡思亂想了,除了堅持,等待,別的不知道還能做什麼。

又及:4月15號知道《瞭望東方週刊》登發了《"福清紀委爆炸案"七年未決》的消息後,一直想知道具體內容,於是四處打電話,叫各地的朋友代為購買。自己也馬上從福清趕到福州,到東街口郵政大樓,說是還沒有收到這一期的刊物,到各報攤,也沒有。再問的時候,報攤的大叔大媽說,奇怪,以前雖然這個刊物買的人少,但還是有貨的,這一期到現在就是沒有看到。

今天,收到朋友從北京代買的兩本。因為刊物的客觀中立原則,金明大記者在行文中講的一些事情,含而未發,不能加自己的判斷。我想就刊登的內容做一些補充。

七年的歷程,這個案子辦案過程的複雜性,非親歷者難以完全體驗。我不想(可能也不敢)說黑,或者惡,或者險,情緒性發泄如果可以解決問題,我們的情緒足以在喜馬拉雅山炸開一個大口!我們社會的"和諧"可能是真的,但對我們來說,蒙冤受屈的痛和苦是切切實實的,時時壓得我們透不過氣來。我想說的內容可能很多,但現在只想請有關方面不要為了面子或者所謂和諧面子,使我們親人和家庭受到的傷害繼續下去。個體的痛苦在和諧的大潮裡面,可能無足輕重,但這個個體,對我們每個家庭,就是全部,我們首先是活在家庭裡面,然後才是這個國家!我們要站在怎樣的高度去理解,能站在怎樣的高度去接受這些還在持續中的災難?我們有能力問責嗎?我們只能要求:停止傷害,停止傷天害理的進程,停止這個文明外衣下的醜惡吧,盡快!如果把我殺了,可以馬上實現國家理想,我或者願意做這樣的犧牲,但如果我們個體的犧牲,只是為了掩蓋這個體制裡面官僚的私慾和政績,或者他們的烏紗帽,那麼我拒絕,忍受這樣的殺戮,所謂的犧牲只是一種縱容!

七年來,感謝網際網路,感謝公民意識漸漸增強的所有讀者,我在網路上像飛蛾扑火一樣,不斷地發送、張貼案情資料,連篇累牘。大部分人看了資料後或許充滿無力感,罵一罵,發發牢騷,認命服輸。我們不敢說我們是這個社會裡面最冤的人,還有佘祥林,還有聶樹斌,還有、、、,但對目前的我們來說,解救蒙冤在獄的親人是我們生活下去的唯一目的,我們怎麼能放棄,怎麼甘心放棄?我堅持到現在的動力除了為親人洗冤的心願外,還有就是在不斷地說服自己:對我們的社會和體制要保留依稀的希望,但這個希望更多的是在公民身上。雖然我們家庭的痛苦,不是一篇報導就能解決(我當然期望有這樣的奇蹟!),但我真的不希望我們的冤屈和悲劇在其他家庭身上重演,可能不能杜絕,但減少這些司法災難,不也是我堅持下來,繼續堅持下去的社會價值嗎?持續地關注吧,對掌權者來說可能是舉手之勞的事情,但對普通公民來說,我們需要你們的持續關注,這樣才能清理掉危害我們的邪惡勢力!我懇求你們,也謝謝你們。

因為在網路上發布的資料繁雜,可能有更多的朋友,沒有時間仔細閱讀所有的細節,加之,如果都要通過這些司法災難,把所有的中國家庭都變成業餘律師,變成專業的維權人士,那對這個社會是幸,還是悲?

我相信只要全面看過福清爆炸案的所有資料,每個人都可以根據自己的生活常識進行判斷。就像宰相劉羅鍋的歌詞上面說的,百姓心裏有一桿稱,公理自在人心!可是,有多少人能有心情停下來,全面地看一看,評一評?我不敢強求這些,能瞄一眼,對我來說,都是一種欣喜,一種力量!

也許每位公民對本期瞭望刊登的內容有不同的解讀。作為當事者,我盡量克制,客觀地講一些。《瞭望東方週刊》的這篇報導裡面,提到《海峽都市報》2001年的案情偵破的報導中,認為陳科雲為報復策劃爆炸的"作案"動機是"認為自己是受他人迫害,多次提出復議未果。"可是福清市紀委對陳科雲作出的最重處分是什麼呢?"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沒有撤銷職務。這樣的處分,是足以使一個成熟幹練的國企公司的負責人用爆炸來報復有關單位的理由嗎?何況,陳科雲是2001年6月4日接到紀委處分決定,警方的調查結論是:早在2001年4月份陳科雲已經開始預謀作案了。

2004年12月10日,被指控為該爆炸案電雷管提供者的王小剛,被福州中院宣判無罪(證據不足),並於當天晚上悄悄釋放(判決書見附件圖片)。可是,可是在2006年10月10日福州中院(2006)榕刑初字第67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第4頁倒數7行福州市檢察院白紙黑字的指控 "被告人杜捷生在福州向王小剛(另案處理)購買了2枚電雷管。"王小剛依然被作為電雷管的提供者,列為本案的一個證據鏈,一個法律情節。

楊恆均在黑磚窯事件後感慨說:中國不需要小說,現實發生的事件已經超過小說家的想像力了。他指的可能只是那些難以列入書面文書的行為。但一個法律文書上,卻可以看到這樣連小說寫手都要害臊的神來之筆,這樣的判決書難道不是砍向守法公民的一把把"合法"的凶器嗎?是誰在惡搞我們力圖在尊重的法律?

當時主管福清公安局的局長林孜,在爆炸案"告破"之後不久因涉黑被捕;聲言要處理辦案法官的原福州檢察長陳聰隨後自己卻因貪污被雙規,隨及被查辦。牛紀綱,《福建日報》2008年4月15日正在公示,擬任省直單位正廳級領導職務!僅有這些說明瞭這個案子的"複雜"?案子後面,還有哪些黑手會被問責?但這些問責可能跟我們無關,我們關切的是:我們的親人,何時脫離苦海!我們承受的煎熬還要持續多久!將以怎樣的形式延續?!

代理過福州警匪勾結的槍案,也是本案代理辯護律師之一的福建法煒律師事務所的林洪楠律師,他堅持十年,福州槍案案情才大白於天下,那些《海峽都市報》報導過的功臣,一夜淪為罪犯。這麼多年來,深知期間艱辛的他,每次談起這個案子,他乾瘦的臉上都充滿了無奈,嘆氣搖頭。對他來說,是不是還要陪我們這些當事者家屬走到十年,才是一個解決的週期?這是什麼樣的輪迴?可是再等三年,十年到來的時候,我們的親人能夠得到清白和自由嗎?

福建中美律師事務所律師馬義良已經年邁,但在代理這個案子中也忍不住不斷發問:一起非常典型的違反程序正義的案例,"這就好比加減乘除運算程式規定先乘除後加減,違反了程序規定,其運算結果會是正確的嗎?" 他被我們拖著走了7年,或者說,他是被一種一直在統治者我們的力量拖了7年。福清爆炸案,案情真的複雜嗎?為什麼處理起來這麼複雜?

我想著自己在福州各報刊銷售點找不到2008年第16期本期《瞭望東方週刊》,期間可能蘊含的兆頭。心裏一片茫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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