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熱聊成「知己」 13歲少女會網友遭強姦(圖)

發表:2008-07-25 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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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歲少女瑩瑩(化名)在網上遇到了一個"知己",讓瑩瑩沒有想到的是,正是這個大她十幾歲的男子宋某,在兩人見面後強姦了她。日前,南崗區法院以強姦罪,判處被告人宋某有期徒刑7年。

據法官講,13歲的少女瑩瑩是哈爾濱市一所中學的學生。平時喜歡上網的瑩瑩,經常和一位網名叫"紅塵無聊"的男子聊天。起初,他們之間只是聊聊娛樂、遊戲等事情。後來,兩人越聊越熱乎,達到無所不談的地步。瑩瑩時常和"好哥哥"說一些讓自己不開心的事,"好哥哥"就開導她,勸她要好好學習。漸漸的,瑩瑩把這位"好哥哥"當成了知己,每天都要和他聊上好一陣。

去年8月份的一天中午,宋某從網上得知瑩瑩放假在家很無聊,提出要帶瑩瑩去玩。當時,瑩瑩十分高興馬上就答應了。過了一個小時,宋某開著車來到他和瑩瑩相約的地方。上車後,第一次見到"好哥哥"的瑩瑩十分激動,高興地和宋某聊天。就這樣,宋某陪瑩瑩一直玩到20時許。其間,瑩瑩的父母給瑩瑩打電話,問她在哪兒。瑩瑩說她在同學家一會兒就回去。可過了一會兒,瑩瑩發現宋某將車開到一個車庫內。瑩瑩剛想問,卻發現宋某貪婪地緊盯著她,然後一把將瑩瑩的衣服扯下。瑩瑩這才意識到,自己遇到了壞人,但她已無力反抗。

當晚22時才回到家的瑩瑩,面對父母的責問,只是說自己累了就回屋睡覺了。可接下來的3天裡,瑩瑩的父母發現女兒精神恍惚、目光呆滯,就不停地問女兒怎麼了。後來,在父母的追問下,瑩瑩哭著說出了自己的遭遇。痛心氣憤的父母馬上報警,警方迅速將犯罪嫌疑人宋某抓獲。

日前,南崗區法院審理了此案。法院認為,被告人宋某違背婦女意志,強行與幼女發生性關係,其行為侵犯了幼女的身心健康,已構成強姦罪。最後,法院判處被告人宋某有期徒刑7年。

法官提醒,目前正值學生放假時期,家長和老師應告誡孩子們如何安全上網,告訴孩子不要答應陌生人見面的要求,家長、老師和孩子應多溝通,讓孩子學會辨別好壞,學會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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