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淚勸警察 執法莫殘民(組圖)

作者:毛海秀 發表:2008-07-29 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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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北京青年楊佳在上海孤身闖入閘北公安大樓,製造了舉世震驚的襲警凶殺大案。7月23日上海市公安系統為六名遇害警察舉辦追悼會,當晚電視新聞播出了有關領導親自弔唁和慰問家屬的場面。面對攝像機鏡頭,一警嫂和一警察之子含淚訴說楊佳襲警案發生後網路輿論的種種不是,他們的親人無辜被殺,而不少網民卻將楊佳稱為英雄,這讓家屬們無法接受......

拋開這些年來警察給我的印象和個人恩怨,我同情受害警察家屬,畢竟頂樑柱沒了,這個家要塌了。我經歷過同樣的悲哀、同樣的絕望,沒有親身感受是不可能真正體會到什麼叫喪夫之痛、喪父之痛、喪子之痛!所不同的是,他們的丈夫、或父親、或兒子是警察,死於草民的利刃;而我的丈夫、我兒子的父親、我婆婆的兒子王榮慶是下崗工人,他是在十幾位警察的警戒線內、在十幾位警察的眼皮底下、在十幾位警察的無動於衷之下喝下大瓶農藥,活活死在暴力拆遷現場......

2001年8月23日下午,上海市虹口區政府突然對我家實施暴力強拆。在法治辦主任蔣榮的帶領下,曲陽街道十來個男女工作人員一擁而上,先把我和婆婆架離現場,押進動遷辦公室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然後廣中街道派出所十幾位男女警察在我傢俬房外攔起警戒線,我丈夫王榮慶當時正在樓下客堂間睡覺,聽到窗外人聲嘈雜說是強遷,他打開窗戶對外面的警察喊道:"你們不要拆我傢俬房,我們沒有達成協議,你們不能侵犯我家財產!這種做法是逼我去死!你們停下來,好商量,你們不停,我就死在強遷現場!"然而,就在窗外的虹口區法治辦蔣榮主任卻置若罔聞,揮手喝道:"拆!拆!不要理他!"王榮慶見無人理會,用一種絕望、發抖的聲音喊道:"你們停下來!你們無權這樣做,你們不要這樣逼我,你們再這樣,我就死給你們看!"......。被攔在警戒線之外的鄰居當時聽到這種撕心裂肺的哀求聲帶有絕望的口氣,紛紛大聲勸阻他們不要硬來,而在場警察不但置之不理,反而呵斥:"管你們啥事?走開!!"......。此時的王榮慶一面聲嘶力竭地吼道:"你們硬要我死,我現在馬上就死給你們看!"一面拿起一隻藥水瓶,住在馬路對面的鄰居們見狀紛紛大聲提醒警察:"他要自殺了,快去救人!"有幾位鄰居要衝過警戒線,被警察攔住警告:"誰敢妨礙公務!誰就先‘進去'! "......。就這樣,王榮慶在上百人的眾目睽睽之下,絕望中一仰脖一口氣將500毫升農藥喝下了幾乎400毫升。在警戒線之外的鄰居呂金藍當場哭了起來,喊道:"他真的喝了!你們快去救救他啊!",華昌路96號甲鄰居祝小娥和107弄內居民吳紅芬、王永玲等人憤怒地質問動遷人員和警察:"你們不讓我們去救人,那麼你們為什麼不快點去救人?"......,想不到警察們卻回答:"你們急啥?他在喝可口可樂,裝腔作勢用自殺來威嚇人民政府!嚇嚇人,別睬他!"其中有幾個動遷工作人員藉著眾多警察的助威,揚起手臂對周圍居民宣布:"你們不簽約的人看到嗎,你們不簽約,下場和他一樣。"......

王榮慶服毒約5分鐘後,拆房民工才砸破灶間門。發現王榮慶躺倒在地,四個警察進去後把手腳垂地的王榮慶側身拖了出來,朝馬路當中一扔,此時王榮慶已經滿臉通紅,然而所有的警察依舊無動於衷,時值盛夏下午2點多,烈日高照,路面溫度遠遠高於當日氣象所預報的36.4度。我丈夫王榮慶不一會就口吐白沫,舌頭吐出口腔。一位前來維護秩序的廣中派出所女警察見此情景,竟然一臉不屑地說:"裝死裝死,到醫院裡腸子一灌就好了,這種場面我們看得多了。"這個女警察和別的執法人員還對已經目瞪口呆、停止拆房搬傢俱的民工喝道:"你們發什麼呆?快拆!"、"不要去管他,拷房子要緊!"......

就這樣,奄奄一息的王榮慶被扔出家門後,橫躺在華昌路上達15-20分鐘之久,而執法人員則繼續指揮民工拆房子、搬傢俱,他們不但自己不救,而且還不允許鄰居們上前搶救。華昌路69弄95號成彩根、111號倪進康等居民上前喝道:"你們還有人性嗎!有理智嗎!"、"你們已經違法了!"......

虹口區政府動用警力,在有上百位群眾圍觀的強拆現場活活將私房戶主王榮慶逼上絕路,其後又不及時施救,導致王榮慶死亡這一重大惡性事件發生後,當地居民自發前往媒體請求報導事實真相,但所有的媒體都裝聾作啞、集體失聲。

王榮慶死了,死得無聲無息,除了虹口區華昌路43號動遷基地,社會上極少有人知道這一駭人聽聞的"政府行為"曾把一戶與世無爭的良民推上了家破人亡的絕境。由於新聞媒體和輿論監督的缺位,上海的有關領導和公安部門也無從分析、研究和掌握這一暴力行政行為給整個警察群體帶來的醜惡影響。更可怕的是,囿於目前這種體制,政府官員聽不到、也不想聽到人民群眾的吶喊和怒號。慘案發生後,憤怒的居民譴責警察毫無人性,問警察憑什麼要幫著開發商一起參與強拆,欺壓百姓?大家都說王榮慶死得冤枉,死得窩囊,說是自殺,實質是他殺;說是他殺,卻沒有任何人承擔責任;更有目擊者說要是他碰到這種事情,肯定要拉幾個警察一起陪葬!

這就是民意啊,這就是人心向背!而今所謂的官方評論員完全沒有資格對類似的民意用文革語言進行批判。怨不得百姓稱頌楊佳啊,是因為你們的所作所為沒有把老百姓當人看,你們完全站到了與人民群眾為敵的立場上!

王榮慶死了,我和兒子、婆婆哭得死去活來......此後幾年我不斷寫控告信,要求追究虹口區有關領導和廣中街道派出所瀆職犯罪責任,字字血聲聲淚......2005年8月,我到上海市公安局控告,市局將我的控告信轉到虹口分局,虹口分局給我來了一份《不予受理告知單》,稱:"你於2005年8月29日到市局上訪,反映廣中路派出所民警參與對你家的強遷行動,由於民警嚴重失職,造成你丈夫慘死在動遷現場,要求追究民警的法律責任的信訪事項,編號為X2005009114。經研究。我局認為,上述信訪事項不屬我局管轄範圍,根據國務院《信訪條例》......之規定,我局不予受理。你可以向虹口區人民檢察院提出控告。"(見附件1)根據虹口分局的提示,我又去找虹口區人民檢察院,該院不久就發來一份通知,稱我的控告信已被"轉上海市人民檢察院控申處處理,請你直接與他們聯繫"(見附件2)。根據該通知,我給吳光裕檢察長寫了一封控告信,要求上海市人民檢察院對違法行政導致王榮慶非正常死亡的事實進行立案偵查,市檢察院又一腳將"皮球"踢回虹口區:"你寫給吳光裕檢察長的來信已收到。經審查,此信已於2006年4月26日轉虹口區人民檢察院處理,請直接與該單位聯繫。"(見附件3)我再回到虹口區檢察院要求立案,虹口區檢察院控申處一位不願告知姓名的女幹部接待了我,她說:我就口頭答覆你,你所控告的事項是政府行為,我們沒有辦法立案,考慮到你確實是有冤,我們已經把你的控告信轉往虹口區紀委,你就直接與他們聯繫吧......2006年10月我又致函虹口區紀委,但這封掛號信發出後如泥牛入海,快兩年了,虹口區紀委至今沒有給我任何答覆。今年4月我再次向虹口區檢察院遞交控告信,5月30日虹口區人民檢察院回覆函稱:"經查,你來信反映的問題與你2005年來信反映的問題相同。因反映的問題不屬本院管轄......故現來信本院作歸存處理。"(見附件4)

這幾年來,我被他們來回踢"皮球"。上述部門用事實向我宣告此路不通後,我邁進了大學之門,成了法律專業的夜校生。有了幾個學期的法律知識積累,和我通過政府信息公開渠道蒐集的大量證據,2007年11月我滿懷信心前往虹口區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訴狀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法律依據充分,而立案庭法官卻戰戰兢兢不敢接下,他們反反覆複閱讀我寫的訴狀,又來來回回請示領導,耗了我兩個多小時後最終口頭告知不予立案,我請求他們出裁定書,但虹口法院不肯給我任何書面形式的東西。我的另幾份不同訴訟請求的訴狀,也被立案庭拒絕立案,庭長竟勸我別再為難虹口區法院了,他們也沒辦法......

行政救濟走不通,司法救濟同樣對草民關上大門。所有的努力都是徒勞,所有的救濟都是擺設。沒有任何部門、任何領導追究暴力拆遷、見死不救的責任,反思違法行政、殘民以逞的惡果。有冤無處伸,有錯無人糾,有罪無人罰,還有什麼比這更讓老百姓寒心、更讓老百姓對這個政府不信任的?

王榮慶死得就像一棵草,既沒有國內媒體的關注,也沒有六位亡警的哀榮。當年他的追悼會是在嚴密的監控之下進行的,今天要是他地下有靈,我不知道他會怎樣看待楊佳。楊佳要是知道上海虹口區的警察曾經這樣對待與他們素不相識、無怨無仇的王榮慶,又會怎樣評價一個被暴力行政逼上絕路的自殺者。

近年來,在上海市信訪辦周邊地帶,我就親眼目睹多起警察毆打訪民、揪住訪民頭髮、當場打落老漢門牙、從訪民背後猛踢屁股,強行把訪民踢進警車之類的"小事",說它是小事,是因為比起那些已經死在上訪維權過程中的人來說,實在是小事一樁。警察暴力執法已經成了他們維護公共秩序的一種"常態",這是非常可怕的一種現象。我敢說要是現在在馬路上隨機抽樣調查,十有七八的受訪者不會替警察說好話,社會上人民群眾對警察的態度不是一般的反感,而是憎惡。警民對立早已成為普遍現象。6月28日瓮安事件,上萬民眾湧上街頭,看著公安大樓被砸毀、被焚燒,無動於衷者有之、興高采烈者有之、歡呼雀躍者有之,就是沒有一個老百姓站出來說:不!請問這是為什麼?7月1日楊佳暴力襲警,網路輿論幾乎是一邊倒地同情楊佳,指責近年來隨處可見的濫用警力現象。請問這又是為什麼?難道都是老百姓的錯嗎?有道是: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最近,讓我等草民安全感稍許增強了點的消息是,《關於違反信訪工作紀律適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若干問題的解釋》和《關於違反信訪工作紀律處分暫行規定》正式出臺,這是中共建政以來首次就信訪工作究責作出規定,根據這兩個文件,在處置群體性事件中,凡違規濫用警力、濫用警械和強制措施的,將給予記過、記大過、降級或者撤職處分,甚至可被"雙開"。

本網文以我的真名實姓公布,我毛海秀不怕因此遭受報復和坐牢,我覺得沒有什麼比我所親身經歷的事實更能警醒世人,更能說服警察同志。我真誠勸告那些曾經對老百姓惡拳相向的警察,請你們將心比心,你們也有父母妻兒,如果你們從此洗心革面,善待百姓,老百姓不會忘記你們,這也是構建"和諧社會"警察應該具備的基本素質。 (毛海秀)


附件1:2005.9虹口分局不予受理告知單
 

附件2:2005.8虹口區檢察院通知
 

附件3:2006.4上海市檢察院通知
 

附件4:2008.5虹口區檢察院回覆函


附件5:2001年虹口區政府強拆令

来源:來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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