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院拔火罐反被傷 客人燙出滿身水泡

作者:諸達鶴 馬駿 發表:2008-08-31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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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醫療機構美容服務質量存疑  消保委建議訂專業標準

近日,消費者因接受美容服務而受到身體傷害的事件屢屢發生。記者從市消保委處瞭解到,有的美容機構"拔火罐"致使消費者多處皮膚出水泡;有的機構並未取得相關資質,卻擅自開展"挑痘"等美容服務,造成消費者面部過敏、紅腫、發炎。

由於目前非醫療機構開展推拿、按摩、刮痧、拔罐等活動不在禁止範圍,市消保委呼籲,主管部門對美容機構致傷應制訂相應的專業標準。

拔火罐燙傷皮膚  水泡大過蠶豆

消費者唐小姐反映,今年7月31日,她在XX美容保健會所進行拔火罐減肥時,工作人員將火罐放好後便離去。大約35分鐘後,她明顯感到皮膚 疼痛,大聲叫喊了幾次後工作人員才回來。當火罐被取下後,她的腰、腿、腹部皮膚出現了數十個大大小小的水泡,其中最大的比蠶豆還大。

工作人員稱,這是正常現象,是體內寒氣所致。之後就將她身上的水泡一個個挑破,幫其塗上了雲南白藥。次日,她感覺皮膚疼痛難忍到華山醫院皮膚科就診,經醫生診斷為燙傷。

據市消保委披露,從8月1日至今,像唐小姐這樣因美容服務受到身體傷害而前來投訴的消費者就達19人次。

缺乏適用標準  違規與否難界定

市消保委專門向本市衛生監督部門進行諮詢,相關工作人員的解釋是,從事醫療美容服務的美容機構,除具有《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外,還要具有 《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本市真正具備上述資質的美容醫療機構數量不多,挑痘、文眉、針灸等項目屬於醫療美容範疇。而非醫療機構開展推拿、按摩、刮痧、拔 罐等活動不在禁止範圍。

然而,從消費者投訴的情況來看,這些美容公司、保健會所等非醫療機構進行推拿或按摩,刮痧過重導致破皮出血、拔火罐火候不對,拔出了灼傷或燙傷等問題屢見不鮮。但這些問題目前並沒有適用的尺度和標準,難以界定。

市消保委認為,由於推拿、按摩、刮痧、拔火罐等服務項目技術性較強,相關主管部門對於服務過程中容易發生傷害消費者肢體、皮膚的問題,應當引起重視,應研究制訂相應的專業標準和處理辦法。




来源:新聞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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